式微式微胡不歸 第三章 有緣千里來相會

作者 ︰ 冬小青

有時相遇是一種緣分,有時相遇是一種默契,有時相遇是一種巧合,有時相遇是一種幸福,可是,若是頻繁的相遇怎麼都覺得這是一場孽緣!

——林言

自那日從沈易南的工作室回來,林言就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對于這期雜志的創作上,可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僅僅是那天在采訪中了解到的根本構不成賣點,無奈一直不屑于同八卦記者走同一路線,只能在顯示屏前唉聲嘆氣,大學時林言的教授就告訴她,做新聞最重要的職業操守就是保障新聞的真實性,如若你做出的新聞連真實都不敢打包票,那麼你就是個失敗的記者。這段話,至今記憶猶新,雖說畢業後,雜志社沒有報社對于熱點時事的苛求,但是,林言覺得,他骨子里還是一個新聞人,無論做什麼文章都要對得起新聞這兩個字。所以即使在極度缺少素材的情況下,也甚少發揮「編」的能力。這也算是對讀者的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吧,可是作為這期雜志的封面人物。再不濟也要弄一張沈易南的照片,否則還真是沒法和主編交差。可惜那日走得匆忙,連這麼重要的問題都忘記了。

其實也試圖從多個渠道尋找能用的封面照片,無奈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似乎這個沈易南就沒有拍照的習慣,實在是神秘的可以,作為一個資深編輯,文字的問題還好說,照片倒成了巨大大的問題。

想起那天沈易南的表現,林言就把腦海里再去采訪他一次的念頭扼殺在萌芽狀態。心情的煩躁讓她覺得現在自己急需一杯烈酒。不經意轉向窗外,夕陽已經滑落半山腰,嘆了口氣,又在不知不覺間發呆了這麼久,拿起包包,直奔「老地方」。

熟練的打開門,小白不在,這丫頭不知道又在忙什麼,打開所有的玻璃吊燈,屋子里頓時明亮起來,提起這些燈,當時還真是勞民.傷財。跑遍這整個S市,終于裝點了她們的夢想。

呆呆的靠在酒櫃旁,滿懷心事的把酒送入口中。轉眼杯子已經空了又滿,滿了有空。突然覺得,這滿屋的燈竟然刺得睜不開眼,按下開關,燈滅了,周圍的一切都閑的格外寂靜,似乎心也平靜下來,不再像下午一樣焦躁。也許是喝得有些多,身子覺得乏的厲害,走到里間的浴室,把自己埋在泡沫中,心里微微嘆氣,看來今晚是懶得回家了,就在這睡一晚吧。

因為「老地方」的位置離雜志社有些遠,所以當後來工作了一段時間後,為了方便上下班,林言和小白就都各自買了房子。但是老地方仍有她們各自的生活用品,偶爾會回來小住,就比如今天喝的微微醉的林言。

洗過澡,看著鏡中的自己,一雙明眸在蒸汽下變的格外濕潤透亮,高高蜓挺的鼻梁下,紛女敕的嘴唇微微張啟,柔順的長發擋住了光滑的後背,即使是離開了大學校園2年,鏡中的這張臉和4年前仍舊沒有一點變化,緩緩的抬起手指,就著浴室的潮濕,「程遠」兩個字就這麼毫無來由的出現在鏡子上,看著水珠慢慢的劃過這兩個字的每一筆,漸漸地,連成一片,直到再也看不清那兩個字是什麼,微微垂下的眼瞼似乎在昭告著鏡中人低落的心情。

其實那日,問起沈易南︰「你是有多怕孤單」,更多的,是在自言自語,也或許是在問自己。林言,你孤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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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的結果就是,早上頭疼,不過倒也沒什麼。林言一直覺得,頭疼可以讓人更清醒。多麼奇怪的邏輯。打開電話,三個未接電話,一個小白,兩個主編的。既然小白只打了一個,那應該沒什麼重要的事,要不早就連環奪命CALL了,揉了揉太陽穴,給主編撥了過去,內容也在預料之中,無非是催促早點把雜志搞定。算了,要忙的工作也不止這一個,還有幾張薰衣草花田的照片沒有搞定,林言決定親自去照幾張回來。火速回家換了套休閑的衣服,隨手攏了攏頭發,把單反掛在脖子上就向城郊進發了。

S市的郊區有那麼一片薰衣草花田,不少準備結婚的情侶都會去哪拍婚紗照,慶幸一路上居然沒有堵車,到達時剛剛9點多,時候剛剛好,不出所料,果然好多拍婚紗照的,新娘自是甜美俏麗,可惜新郎卻不是個個英姿颯爽,看了幾對,無非是在攝影師的擺拍下故作姿態,不禁覺得索然無味,向較為偏僻的方向走去,或許是因為S市經濟條件比較好,也有不少知名企業,所以連這花田都很具規模,若是安心逛個遍,還真的要費些時間。只是不清楚這花田的主人是誰。走著走著,突然覺得遠處修葺花田的工匠特別眼熟,這背影似乎在哪見過,可是就是想不起來,剛要離開,只見那人轉過身來,應該是看見了林言,眼神有一瞬間的驚訝,隨即恢復了平日的那般疏離。正要感嘆今天不宜出門,可是還是扯起嘴角,然後便听見了自己的聲音。

「原來沈先生不光會雕塑,還有侍弄花草的愛好」

在心里微微詫異自己剛才說的話,既不是「沈先生好巧,在這里踫見」也不是其余的問候,而是這麼一句沒頭沒腦的感慨,不禁微微覺得失禮。

其實沈易南剛剛看見她時也很驚訝,她上身依舊是白色寬松的襯衫,袖口隨意的退到了小臂,故意做舊的牛仔褲,還有微微凌亂卻很自然的頭發,和那天在會展上見到時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脖子上多了一大一小兩個相機。手里還拿著一支錄音筆,果然是記者的派頭十足,想起那天在會展上林言的喃喃自語,沈易南就對她有多多少少的排斥。只不過當事人卻不知,在畫展上她苦苦尋覓的作者其實就在她身邊。

听見林言的聲音,沈易南點了點頭,算是一種回復。看到沈易南興致不高,雖然還惦記著采訪,但是自然不會自討沒趣,剛要轉身離開,就听見沈易南低沉的聲音傳來

「林記者若是想拍這薰衣草花田,似乎太陽剛剛升起時,是最為美麗的」

林言微微側身,「這樣啊,謝謝」轉身離開。

轉眼就到了中午。花田有專門的休息區,多半是維護人員住宿在這里,兼帶著有一些農家飯莊的性質的小店,這類小店也有客房,多是留宿一些想要拍外景的人,或者是為突遇暴雨沒法回城得人準備的。找到休息區的一處僻靜角落,要了一杯咖啡,準備休息過就離開,反正照片也拍得差不多了。

招待她的服務員是個十六七歲的小姑娘,看見林言倒是熱情「姐姐是來這里拍薰衣草的吧,其實這薰衣草最美的時候是太陽剛剛升起的時候,天剛剛蒙蒙放亮,薰衣草上還有露珠,姐姐要是不急,不防在這住一宿,明早起早去看花田,那才是真真的美呢,」林言笑著道謝,心里卻想著小姑娘的建議,其實也未嘗不是個好辦法,都到這了,也不差這一天,要麼不做,要麼就要做到最好。

一切都安排妥帖,又四處逛了逛,簡單的吃過晚飯,天就慢慢的黑了。花田的房間都是一個個木房子,用木柵欄隔起來。倒真有些田園的滋味,黑夜總是來的悄無聲息,聞著窗外飄來的陣陣花香,輕輕地走到小院里,這麼好的空氣浪費多可惜,閉上眼楮,頭腦清澈了不少。

「林記者真的很會享受呢」

睜開眼楮,就看見隔壁打破安靜的人正毫無表情的打量著自己,沈易南穿著一身白色的休閑裝,不再像白天見到時微微狼狽。眼神低沉,倒也清澈。不過這次,林言倒是沒有發愣。許是被沈易南嚇得次數多了,淡定了許多。

「沈先生不也在親近自然,剛剛做過花匠,又在這享受黑夜」

兩個人都不在說話。相顧無言,不知過了多久,低低的笑聲在黑夜中變得格外醒目

「想必沈先生經常來這吧?不然也不會知道早晨的薰衣草最美」

「林記者不是已經知道答案?」

林言在心里暗暗罵自己說話不經大腦。怎麼在他面前總是棋差一招。

兩個人短暫的對話就這麼尷尬的結束了,不過倒是不影響各自站在各自的院子等日出。或許是站得久了,都覺得累了,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兩個人一同坐在了小院前寬大的石頭上,只是各想各的心事,雖沒有交談,但也和諧。夜漸漸的深了,林言卻絲毫沒有困意,剛想看看身邊的人是不是睡著了,就听見沈易南帶著低低的嗓音說「我給你唱首歌吧」听著像是詢問,其實已經自顧自的唱起來。

沈易南的聲音很低沉。听著雖有些憂郁,但是在黑夜的襯托下越發的性感起來。林言從沒听過這首歌,似乎是什麼不知名的小調,但是听著倒是有說不出的安心。舒緩的音調與這周圍的一切相得益彰,想起沈易南那千年不變的表情,和惜字如金的別扭性格,真心覺得,他竟然主動唱起歌來,實在是意外收獲,惡作劇般的偷偷把兜里的錄音筆打開,而沈易南渾然不覺,一遍一遍的重復著這首小調,不知重復了多少遍。

林言是被輕輕推醒的。只是覺得一睜開眼楮,就看到了一派祥和。太陽剛剛從地平面升起。陽光一縷縷的照耀在薰衣草花田上。每一朵花都含苞待放,睫上,花骨朵上都是露珠,晶瑩剔透,天邊一半光亮,一般黑暗,空氣中有花的芳香和草的清爽。林言似乎听到了鳥的叫聲。眼前的一切如同夢一般迷幻。讓人痴迷,留戀,她慌忙的拿起旁邊的相機,生怕這美景消失的小女兒姿態讓旁邊的沈易南心情大好。听到了身邊人的笑聲,報復般的拿起鏡頭對準了沈易南,隨著快門清脆的聲音。一張帥氣的面龐、一抹不易察覺的微笑,一個充滿寵溺的眼神就這麼留在了畫面上。即使多年以後,當她再次看到這張照片時,也會情不自禁的微微揚起嘴角,雙眼帶著寵溺和自豪自言自語道︰

「這是我拍的最好的一張照片」。

隨著太陽的冉冉升起,似乎這和諧的氛圍也不得不被打破。想起剛才自己靠在沈易南的肩膀上睡著了。在心里罵了自己一萬遍不爭氣,

「那個,那個,沈先生」

「叫我沈易南」

「啊,啊,」林言抬起頭,看見沈易南重新恢復陰郁的表情。十分認真的說

「謝謝你,帶我看見這麼美麗的薰衣草,很難忘。」

薰衣草的照片拍到了,比想象中的好太多,堪稱完美。沈易南的照片也拿到了,這一趟,倒真是不虛此行。早早收拾了東西就回城了。自從早上各自離開後,直到回城,都在沒看見沈易南。林言自言自語︰「這人還真是神秘,消失得夠快,」

本想和沈易南打個招呼,因為會用剛才拍的照片,但是又不好直接去找他,以為走之前還會踫到,無奈,拿出手機,飛快的編輯了一條短消息

「我是林言,早上的照片會用到雜志封面上,如果你有別的想法,可以再和我聯系」想了想,總覺得措詞不對,刪掉了,又不知該怎麼寫,索性重新編輯了一遍,按了發送鍵。不一會,滴答滴答,手機有新短信,打開果然是沈易南,只有三個字「知道了」。無奈的笑了笑,「好吧,這麼惜字如金,我就當你答應了」

回去的路上,林言心情舒暢,天變得更藍,陽光變得更暖,連空氣都有花的味道。記得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提到,「一切景語皆情語」原來真的是這樣。境由心生,物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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