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的新歡 楔子

作者 ︰ 十里紅妝1

蘭惜惜發了瘋一樣奔跑在狂風驟雨中的崎嶇山路上,她不記得自己跌倒了多少次,她肥如圓球的身體笨重不听使喚,混亂的思維也是一時清晰一時模糊,然而腦海中始終有一個念頭在翻滾著、噴涌著,猶如熾熱的岩漿——逃!逃!逃!逃得越遠越好!!

她不要再被當做精神病人對待,她不要像犯人一樣被關在空蕩蕩的銅牆鐵壁里,她不要用束縛帶綁住四肢,她不要吃那些讓人變成呆子傻子的藥物!

自從被送進來,時間對于她來說就失去了意義,有時她坐在外面曬太陽,一恍神就已暮色四合,有時她明明在走路,等到睜開眼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月兌了鞋躺在床上。浪客中文網她永遠不知道在逝去的時間里自己都做了什麼,也不會有人讓她知道。起初她試圖留住自己的記憶,在意識清醒的時候,拿紙筆記錄自己腦海中劃過的名字,奇怪的是,她一筆一劃寫出來的,竟是一個她從不認識的男人的名字!

顧崇 ……他是誰?

當她這樣發問的時候,她發現所有人都露出了驚訝而恐懼的神色,隨後他們沒收了她的紙和筆,趕走了那個偷偷塞給她紙筆的園丁,再然後,她的房門被鎖上,沒有人再和她說一句話,當她生氣的摔東西時,他們就把她按在床上,給她打針,或者服藥——

很明顯,這些人是故意要使她成為一個瘋子的,他們聯合起來想要害死她!一定是這樣的,沒錯!

她既憤怒又害怕,胸口好似有一把大鼓在擂著,捶地她五髒六腑都要碎了。豆大的雨點砸的她頭暈目眩,長時間的奔跑令她的體力透支到了極限,冰冷麻木的手腳全憑一股意志力再往前挪動,她吞了口唾沫,逼回那股沖到喉嚨口的血腥味兒,將指尖深深的陷入到掌心,以刺痛與漸漸模糊的意識抗衡。

黑魆魆的樹影在山道兩旁搖晃著,腳下是坎坷不平的山石。夜雨淒迷中她根本辨不清方向,只一味的橫沖直撞。一陣炸雷從半空中傳來,將群山都震得嗡嗡作響,蘭惜惜渾身一顫,猛的伸手捂住耳朵,卻不防腳下一個趔趄,身子直直向前撲去……

同一時間的總統府內,樂隊正整齊劃一的演奏著小提琴曲,舞池中衣著光鮮的名流貴冑們款款搖動著身姿。璀璨的燈光使一切都變得美輪美奐、光彩奪目,當然其中最引人注意的還是在今天白天剛剛當選為v國第17任總統的男人——顧崇 。

他高大修長的身軀包裹在一套純黑的阿曼尼西裝內,里面是一件深紫色的襯衫,朦朧光暈下他的臉龐有種淬玉似的白,更襯得五官如雕像般深刻立體、英俊逼人。

盡管在場的所有女士都迫不及待的想要邀請總統先生共舞一曲,但總統身上那股強大的氣場卻使人望而卻步,女生們只好用目光在總統那張完美的不似凡人的臉上再三流連。或許是感應到了女士們火辣的目光,正站在舞池邊上與秘書處長交談的總統先生側過頭來,朝夫人小姐們扎堆的地方微微一笑,頓時人群中傳來一陣驚呼,所有女性都如同被春風撫過的花朵,情不自禁的綻放出最美的笑顏。

毫無疑問,他將成為v國歷史上最年輕英俊最受女性歡迎的一位總統。

那麼總統的感情生活自然也是人們最為關心的話題之一。

「听說總統的前任妻子愛上了別的男人,執意與總統離婚,分手時總統還分出大半財產給她呢!」國防處長的太太如是說。

「是嗎?我們的總統先生真是太可憐了,如果不是因為女兒太小,我可真想把女兒嫁給他!」某位駐外大使的夫人一臉激動的說。

「想得美,令千金才三歲呢!」一位年輕的小姐掩口笑道。

「三歲怎麼啦,總統不也才二十八歲嘛?周太太,依我看令千金還是蠻有希望的嘛……」

歡聲笑語中,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對總統先生的公然八卦中。就在這時,一道干練的人影從人群中穿過,匆匆來到顧崇 面前。

「出什麼事了急成這樣。」顧崇 神色淡淡的,似乎永遠風平浪靜的模樣。

「總統……」那人有些為難的看著他,忽然伸手附到他耳邊,極快的說了句什麼。

顧崇 聞言,手指驀地收緊,幾乎將盛著琥珀色液體的高腳杯捏碎。他的臉上也瞬間褪盡血色,眸子卻益發的深濃,從中透出一種令人心悸的光芒。

「你再說一遍。」他的嗓音一如既然的平靜優雅,听不清任何情緒。

來人卻垂下眼簾,一語不發。直到總統轉身,兩人一前一後離開舞會現場,來到樓上的休息室內。

「報告總統,今晚19︰10,夫人用餐盤打暈護士,從療養院中逃月兌。我們接到消息後派了十余名特別行動組隊員協同院方尋找,最後于今晚22︰43,也就是大約半個小時以前,在山下發現了夫人……的尸體。」

他說完之後,暗自嘆了口氣,抬眼去看總統,發現他沉默的坐在沙發上,沒有任何東西、任何言語,也沒有任何的情緒。

「總統,我先下去了。」

沒有人回答。他月兌下軍帽,彎腰鞠了一躬,後退幾步轉身離開。身後,依然是死一般的寂靜。

顧崇 仿佛變成了一尊活的雕塑,從確認蘭惜惜死訊的那一刻起,就再也無法動彈分毫。他的妻子蘭惜惜倘若地下有知,或許會感到幾分欣慰,因為在她與顧崇 相伴的近二十年光陰中,她深愛的男人從未給予她價值相當的愛情。

她在他面前,一生卑微、渺小,低至塵埃,縱使被欺瞞、被哄騙、被利用,對他的愛卻從來不減分毫。

蘭惜惜為數不多的遺物中,有一本牛皮封面的日記,扉頁用極秀麗的顏體字謄著一首小詩︰

「你總有愛我的那一天,

我能等著你的愛慢慢的長大。

你手里提的那把花,不也是四月下的種子,六月開的嗎。

如今,我種下滿心窩的種子,

至少總有一兩顆,能生根發芽。

開的花是你不要采的,

不是愛,也許是一點點喜歡吧。

我墳前的那朵紫羅蘭,

你總會瞧它一眼,

你這一眼麼,抵得過我千般苦惱了。

死算什麼,

你總有愛我的那天。」

讓我們翻開時間的卷軸,回到三年前,夢魘般將蘭惜惜一點一點吞噬掉的那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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