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自創字體
不管外面議論的多凶李炎老老實實的呆在家里看書,他又整理了一下剩下的古籍看看有沒有什麼漏下的,那東西可是容易招惹禍端的,要是留下指不定還會發生什麼事情。
「應該沒問題了,那幾張金紙是最後的了,不過保險起見還是將這些書全部燒了為妥,書我已經全部看了,也沒什麼價值了。」李炎運起神力對著這堆積如山的書一抓這些書立刻被擠壓成了一團,然後用力一震直接變成了粉末,最後全部將其丟到了外面,隨風而散。
「咳咳咳咳,該死的,你小子丟了什麼東西出來。」很不湊巧的是元方在門外,他現在灰頭土臉的,好不狼狽。
李炎見此頓時尷尬了起來︰「沒,沒什麼,一些灰塵而已。」
「灰塵?屋內的灰層有這麼多麼,你小子可別騙我,對了,剛才的事情你們看見沒有,真是難以置信大唐皇帝竟然出現在了京城之上,不過更讓我吃驚的是那個突然出現的強者竟然引出了京城之地的所有老怪物齊齊出動,簡直就像是要開戰了一樣,那無名強者也不簡單,皇家的一個老怪物出來說話直接被喝的連屁都不敢放一聲,沒想到這世界上還有這等強人,視大唐王朝與無物,就是不知道這會兒工夫事情已經進展到了什麼地步,大唐皇帝和那強者跑去哪了。」元方迫不及待的說道。
李炎選擇性的閉嘴不言,他覺得那個強者並不是真正的修士,而是一縷念頭,或許是殘留的神魂也說不定,不然的那大唐皇帝也不會講其稱之為某件東西了。
元香見到李炎不想說這事,也沒有開口。
元方嘮叨了一會兒之後,見到兩人都不開口也就沒了興趣,他說道︰「我在京城呆了這麼久還是頭一回兒見到這般大事,真是值了,對了,你小子不是在讀書麼?怎麼沒有看見書在哪里,我可是給你買了足足三百本書籍,難道都被你小子給吃了?」
李炎說道︰「這書看完了,所以就微微處理了一下,放在之類也礙事。」
「微微處理了一下?」元方古怪的看了一眼︰「香兒你說,這小子把那麼多書放哪去了,是不是放儲物戒去了,你小子若是敢偷懶的話以後別想著娶我家的女兒了。」
元香說道︰「父親,那些書李朗都看完了,也都背下來了,現在正欲學習書法,不料父親你就跑來了。」
「看來我多事了,你們兩個還真無趣,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連話都沒喲一句,算了,不和你們說了,我去找幾個老友說說此事。」元方拍了拍衣服上的紙灰,然後離開了。
李炎搖頭苦笑︰「看來以後這事情還是別提起了,免得被有心之人听到,小心無大錯,算了,別管了,我們還是開始練字吧,先應付九天之後的那宴請再說。」
「也是。」元香點了點頭。
練字說難也難,說容易也容易,毛筆一握誰都會揮,憑借著修士對身體的掌控可以很輕松的模仿出任何一個人的字跡,但是唯獨這神韻極難掌握。
元香一邊說著練字的一些細節,示範了幾次然後將手中的毛筆遞給了李炎,自己站在旁邊為其磨墨。
李炎雖說是第一次握筆,但是他心中已經有了些底氣了,他依葫蘆畫瓢寫了幾個字開始的時候幾個字都很爛,彎七扭八的,但是完後掌握到了筆法,一些運力的計較水平便開始迅速的提升了,才一個時辰不到他就可以將任何一個字仿寫的七七八八了。
「這若是普通人練字怕是要一年才等達到這水平吧。」李炎看著寫下的字,心中說道。
旁邊的元香卻有些搖了搖頭︰「李朗,這寫字容易,但是寫好就難,李朗你可別小看了這煉字,雖說修士入門極快,但是卻要掌握道精粹卻不是那麼容易,比如讀書人,花時間最多的就是練字,字練好了才會去練習畫畫,樂器什麼的。」
「呵呵,知道了,繼續練便是。」李炎笑了笑,繼續練習。
而此時已經不知不覺快到響午了,外面已經是太陽高照。而他也練習了整整一上午。
滿地的宣紙上寫滿了墨黑大字,才拿起書筆一天卻已經讓人感覺有點讀書人的意思了,而到了現在李炎寫字基本上是沒有問題了,一些小錯誤也得到了改正,他自己看著都有些成就感,
「這字看上去不錯吧。」李炎將筆放下甩了甩有些發酸的手臂。
元香看了看,笑道︰「若只是從模樣上看確實不算差,已經顯得很中規中矩了,但是明眼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李朗的字還是門外漢,李朗的字顯得過于呆板,生硬,缺少那種一氣呵成的感覺,用一句話來形容就是不夠圓滑,妾身都能看出是剛學字不久的,更不用好說那些秀才了,這樣的字拿出去可不行。」
李炎說道;「按照這麼一說就算我話九天時間練字也依舊達不到令人滿意的地步了?」
元香猶豫一下,說道︰「雖然妾身不是想打擊李朗,單靠九天時間莫說將字寫出神韻,就連寫的圓滑也難,畢竟李朗練字的時間太短了,而時間也遠遠不夠。」
「既然如此那干脆別練了,字會寫就行了,練的那麼好做什麼,而且時間也趕不及。」李炎說道
元香說道︰「李朗說的也沒錯,可是這連續練上幾天幾夜的話將字練的圓滑應該還是有可能的,到時候縱然寫的字算不上好,但也不會成為詬病,被人拿來說事,當然李朗如果古代文豪一般自創一種字體的話那就直接省去了神韻那一步,只要將字練的圓滑就行了。」
不過這句話她也只是說說而已,自創一種字體是何其的難,非大賢所不能。
只是這句話倒是提醒了李炎,他上輩子也見過不少書法大作,雖然那時候不會寫,但是卻一直記在腦海中,而且因為修煉之後神魂凝聚,念頭清晰以前記著的事情更是歷歷在目,他可以毫不費力的回憶起任何一種字體的寫法,再加以臨摹的話豈不是變成了新的一種字體?
既然要抄襲那干脆抄襲個夠,想到這里,他不經意的露出一絲笑容。
作者題外話︰額,定時調錯時間了,調成13年,12月2號的十點了,慘劇。到現在才發現,失誤,失誤。一直都是保持四更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