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弦還是被朝歌帶了出去,不過並不是為了過聖誕節。舒
當夜弦換好衣服出來的時候,已經大變了模樣。
她穿了一件高領的白色的毛衣,大紅色的長款毛呢外套,里面穿了撞色的百褶裙,黑色的褲襪,外加一雙黑色的皮靴,長長的黑發隨意的披散了下來,她就這樣走到了朝歌的面前。
第一次,朝歌覺得站在樓下等女生,其實還是有點值得的。
「換好了?」朝歌看了一眼手表,他和路以遠約的時間是八點半,現在還有十分鐘的時間。
夜弦點點頭,「我只是電腦壞了,跟你出去蹭飯吃的。」
朝歌輕笑點頭,對她的回答半點也不在意。但見她將目光停留在周圍的人身上,復又笑道,「我還以為你真不在意呢。」
因為害怕有人將剛剛那個在雪地里有些笨拙的自己認出來,所以才故意將自己打扮一新的吧!
那天,唐朝歌帶著她去路以遠的教師宿舍蹭了一頓火鍋,那一頓,是夜弦在大學生活里吃的最吐氣揚眉的一頓飯!
回去的路上,朝歌送夜弦回去,夜弦忽然問他,「唐朝歌,你為什麼對我這樣好?」
送她回宿舍,安慰她,還帶她出來吃飯。
唐朝歌抬頭,那時漫天的雪花撲簌如一張張用白色珠蕊拼綴的珠簾,他望著在雪地站的人,她的臉蛋嬌俏可愛,一對眼珠正不解的看過來,帶著疑惑與思慮,她的臉頰被衣服映的幾分紅。
「因為我喜歡。」你。
朝歌只說出了前五個字。
等不到後面的那個字,夜弦有些失望的垂下腦袋,十分懊惱。
喜歡送她回宿舍,喜歡安慰她,喜歡帶她出來吃飯,這些全都是因為一個喜歡,但如果不喜歡了呢?不喜歡了,他是不是就不會出現了?
「唐朝歌,你不覺得我們很有緣分嗎?」看著走在前面高大的背影,夜弦忽然下定了某種決心。
朝歌在前面停了下來,「緣分?」
「我們兩次見面,都很,很特殊!」夜弦在最後的一個形容詞上,頗費了點腦筋。
朝歌想了想,「如果每次都要這樣見面,我們還是不見的好。」
夜弦咬了咬牙,這人也忒不解風情了吧!
如果這件事晚發生個幾年,她肯定不會這樣繞彎子,還會直接撲上去,讓他徹底知道什麼叫緣分!
那天晚上,寢室的眾姐妹約會回來的時候,看到夜弦坐在床上哭的很傷心!
當夜弦哭著將事情經過說了一遍之後,眾姐妹忙安慰她,「沒事的,男人都這樣悶騷,等今天過了,保不準明天會抱一大束玫瑰站寢室樓下,到時候我們去陽台上倒水,一直倒到你心疼為止!」
在眾姐妹的保證之下,夜弦終于破涕為笑,終于安心的爬上了床,做了一個十分甜美的夢!
可是當第十天還沒盼到唐朝歌的人影的時候,夜弦有些急了,此時老大忽然沖到了寢室,帶給她一個消息,「夜弦,不得了了,我看到你們家唐朝歌被陸煦妍給招安了!」
听到陸煦妍這個名字,宋夜弦頓時如被打了雞血一般,一把抓過老大的衣服,「那個勾•引我家男人的死女人在哪里?」
「在,在食堂!」老大被她陡然的斗志給嚇到了!
得到答案,宋夜弦拿起大衣套上了身,帶著一絲惡狠狠的笑意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