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看過異獸搏斗後,慕雨知道自己實力太差,又沒有一技防身,以後出去遇到異獸鐵定吃虧,下定決心,在修煉同時也找時間修行武技。舒駑襻武技分金木水火土風雷七系,金系擅攻,土系擅守,木系生生不息,火系詭異無常,水系頤養生機,風系速度制勝,雷系則借電光之能,威力無窮。
這也僅是相對而言,五行武技沒有絕對的強弱之分,主要還看個人的修為。
慕雨本屬風系,听肖成天的話,後來不知為何又出現金木水火土連環五系,既然七系中他身懷六系,那麼六系功法武技都可以修煉。金木水火土五系武技肖成天和宇天三才的空靈戒里有一些,風系太獨特,慕雨遍尋不到。他取出了一篇金系的《銳金掌》,一篇土系的《厚土盾》,一攻一守,皆是黃品高階武技,是他現在所能修煉的最高級別武技,如能練成,將會大大提高他的戰斗力。
修煉武技可比枯坐練功好玩多了,洞穴雖不大,也足夠他施展,五個月以來,他每一天都在緊張而又快樂的修煉中度過。他喜歡這種感覺,這種慢慢變強的感覺,讓他不再迷茫和不安。
好學者不如樂學者,孜孜不倦的修行,慕雨以的速度進步可謂突飛猛進,他不僅達到了築基九層巔峰,而且練成了《銳金掌》和《厚土盾》,《雲落心法》也只差一步即便大成。慕雨又修煉了幾門武技,他靈氣醇厚,修煉武技往往事半功倍。
中間他出動一趟,找到一只名為雙頭獒的異獸大戰一場。雙頭獒顧名思義就是頸生雙頭,極為凶悍。雖不像青狼那般迅速,也不像白熊那麼力大,但多一個頭就多一樣武器,詭異莫測,慕雨以一掌險勝。作為他平生的第一個對手,慕雨並沒有殺它,只取它守護的靈草揚長而去。
那一場勝利給了慕雨極大信心,也給了他很多感悟,他知道要提高戰技最好的方法就是戰斗,無數次的戰斗。所以他每修煉到一定層次就外出找異獸打幾場架,開始有輸有贏,輸了運起《雲落心法》逃走,贏了收取一定戰果。後來功力越深,贏的次數也就越多,近一個月以來他已經是打遍方圓十里沒有對手。
異獸對慕雨四處挑戰莫名異常,好在他並沒有隨意殺生,異獸也沒有聯合起來針對他,倒霉被他撞到,就斗一場,輸了乖乖離開就是。
對慕雨而言,異獸與人沒多大區別,只要不搶他的東西,他就不會亂殺無辜。但是,哪只異獸對他動了念頭,他必殺無赦。
附近大多是一階異獸,它們的戰斗力,對現在的慕雨來說已經沒有了挑戰性。沒有了對手他也失去了四處征戰的興趣,回到洞穴調息幾天,恢復巔峰狀態後,他終于做出沖擊啟智境的決定。
盤腿坐于地上,手持聚靈花,默念口訣,慕雨在喉嚨里「嘿」的一聲叫喚,靈力從聚靈花上源源不絕的傳來。有了上次的教訓,他早知道輕忽不得,忙運功引導靈力各處游走,沖擊有關穴道。盞茶功夫後,他只听到「咯 」聲響,靈力鋪天蓋地灌入體內,又過了半個時辰,濁氣排出,一股新生的先天之氣油然而生。
靈力並沒有就此停步,依然源源不斷的傳來,直到啟智一階巔峰。聚靈花果然非比尋常,慕雨六系同修,進階所需靈力本比他人多了幾倍,聚靈花的靈氣又被天緣珠化去一大部分,依然生生使慕雨躍過一個階級,到達一階巔峰,讓慕雨又驚又喜。
神念開啟,周邊三十米之內,一塵一粒都清晰可聞。啟智境一層的神識一般可達十米左右,但慕雨泥丸宮較于常人大上一倍不止,神境才開,就覆蓋了三十米。
「啟智境!終于啊。」
慕雨全身上下像掉了一層厚脂,油膩膩的,他知道是後天之氣出體的緣故。人生來之時,先天之氣清新撲鼻,而後因為五谷雜糧的影響,後天之氣漸濃,體內之氣漸濁。「啟智」,又名開蒙啟智,顧名思義就是修真的第一門檻,當人修煉到啟智境時,又將後天之氣排除體外,重新煥發出先天之氣,進ru修真之列。
慕雨到洞外不遠處一條小溪里美美的洗了個澡,換上白熊皮做的「新衣服」,感覺自己像換了一個人似的,揮手抬腳盡皆飄飄然。怪不得世人喜歡修真,原來感覺真是如此美妙。
「也該離去了,在這里進步已經不大,我需要磨練,盡最快速度成長,老師還在等著我。」慕雨默念著。
大森林位于紅河王朝與炫火王朝之間,往回走是紅河王朝境內,往西去出了森林就屬炫火王朝轄地,而往北繼續深入幾百萬里地,則是洪荒森林的範圍了。慕雨決定先暫回那個小山村他最後寄身的小丘看看,七八個月過去了,雖說老師十九已經不在,可他依然不甘心,總想回去看一眼。在他心目中老師的地位誰也比不上,每次閉目沉思,浮現出來的總是老師盤膝坐在洞里的情形。
慕雨心念一動,肖成天的木輪出現在手里,他輕輕撫著老師的武器,思緒紛飛。喃喃道︰「老師,你還好吧?」
現在的慕雨已不復當初沒命逃竄時候的吳下阿蒙,神識敏銳,幾十米外就能發現異獸的存在,遠遠的繞開。他雖已不再害怕它們,遇見總是難免纏斗一番有些麻煩,歸心似箭的他已經沒了心思與異獸糾纏。
異獸沒來,人卻來了。
慕雨沒出山洞多久,就感到有人跟在身後,不想而知,他被盯上了。他孤身一人又僅十幾歲,在他人眼中,不異于一只綿羊。慕雨裝作不知,走自己的路,而且專走偏僻之路。
在大森林的幾個月里,他見過不少來獵殺異獸的人,大都是佣兵團,也有獨自一個的,他們實力都較為強大,就如身後這位。往日一來他善于隱匿氣息,二來他人小又熟悉地形,便于隱藏,一直沒人發現過他。像今天這般,被人盯上還是第一回,可以說那個人很幸運,也很不幸。
在那人心中慕雨已成待宰羔羊,見他慌不擇路,專往偏僻之處行去暗暗高興,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偏闖進。若是他走大路,他多少有些顧忌,畢竟附近佣兵團眾多,經常有人進山麻煩不少,遇上惹不起的,或許他會放棄。
但是,他走了一條死路。
那人跟了不久,快步上前,越過慕雨,攔在路上,道︰「小子,把你身上好東西都拿出來吧,只要有本大爺看上的,饒你一命。」一個十四五歲小屁孩竟然是啟智境修士,肯定來歷不小,而且,一人就敢大搖大擺在大森林里闖蕩,身上好東西當然不少,至少有保命法寶。
想到法寶,那人便一陣激動,有了它,在家族里他便可擁有莫大的名聲與地位,資源無限,也不用再進山來與異獸苦斗,用命去換取晶核與靈草。
慕雨笑而不語,打劫的事他經常遇見,從十歲開始,他在街頭討飯,便開始與打他主意的小乞們天天纏斗,但能從他手里搶東西的不多。因為他想活著,活著就得吃飯,要吃飯就得保住自己飯碗,一粥一食都是生命。慕雨太了解這等關系了,甚至他還有一個更高層次的認識,那便是,吃了東西就會變強,變強了之後才能去搶更多東西,活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