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超怎麼也想不到,在他的眼里很懦弱的兒子,在這件事情上盡然是那麼的堅持,固執。為了幫一個喜歡的女孩子,竟然從昨晚一直跪到今天晚上還沒有起來。這倒真的是出乎他的意料。
他從外面吃了晚飯回到家,已經快七點鐘了。老婆白鳳嬌竟然告訴他,林文志還在地上跪著呢!
昨晚起到現在,他沒有喝過一口水,也沒有吃過一粒米飯。他不但跪地相求,還打算進行絕食斗爭了。
白鳳嬌在他的面前使勁的哭訴。說他們就這麼一個寶貝兒子。這要是把他膝蓋給跪壞了,得了什麼後遺癥該怎麼辦?如果他一直長跪不起,也不吃任何東西,那怎麼辦?萬一兒子餓死了,那就算有再多的五百萬也沒用啊!
林志超這下真沒折了。這兒子就是他的冤家啊!只可惜他膝下只有林文志這一個兒子,無論如何他也不想讓兒子丟命。
雖然在他的心里,錢很重要。尤其是五百萬,那可是筆巨款!但是和兒子的性命比起來,那五百萬就成了個屁了。
他狠狠的咬咬牙,下了個決定。對他這種把錢看的比磨還要大的人來說,這個決定真不是那麼輕易可以下的。
可是,沒有辦法。一邊是兒子,一邊是五百萬,他最終決定選擇了兒子。而那五百萬,以前能賺來,以後還是能賺到。就當換了兒子的一條性命吧!
「爸,你真的同意借五百萬了?」
林文志抬頭望著站在自己面前的父親,他有些不敢相信。媽說爸把錢看的很重。他以為要經歷長期的抗戰,至少他以為不可能只需要一天一夜的時間。可是,沒有想到事情這麼快就解決了。他的爸爸竟然同意了。
「起來吧!我同意了!我怕你了,還不成嗎?」
林志超真是有苦說不出啊。白花花的錢轉眼間就快沒了。五百萬的錢眼看著就快要扔給賭徒了。唉……
「好了,文志啊,你快點起來吧!別跪著了。你看,你爸都同意了。錢的事,明天白天就會幫你去解決。你就起來吧。先吃口飯。媽就怕你跪壞了膝蓋,餓壞了身體。」
白鳳嬌把兒子攙了起來。林文志的兩條腿和膝蓋已經痛的快要麻木了。人也已經餓的沒有力氣了。可是他心里卻感到開心。他終于可以把心怡救下來了。她不用去陪那個男人一年了!
「媽,我想出去一下。」
他想去找心怡。告訴她,五百萬的錢,他已經幫她解決了!他要她千萬不要再擔心了。也不要害怕。因為,她再也不用去陪那個惡人了!
「怎麼?去把好消息告訴那個女個孩嗎?」
白鳳嬌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她這個兒子,自己都已經成這個樣了,卻只想著那個女孩。這到底是有多愛她啊。
「媽,我想早點去告訴她,想讓她早點安心。」
林文志心里先想到的從來只有心怡,而沒有他自己。可是他的母親可不一樣,她當然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兒子。
「不行!文志。你必須休息一下,吃了晚飯再出去。不然,媽怎麼也不會同意的。晚點去告訴她又有什麼關系?我不能眼看著我的兒子挨餓。」
她怎麼也不能讓兒子跪了一天一夜後,還餓著肚子出門。
「好吧!媽,我先吃飯。」
林文志听從了他媽媽的話,吃了晚飯後才出發去找夏心怡。
走出家門。在路燈下。他掏出手機,打算給心怡先掛個電話。他低著頭,拿著手機,還沒有撥號碼,就和前面過來的路人相撞。
「咦,小兄弟,怎麼是你?你家住這附近?」
林文志定楮一看。和他不小心相撞的男人他認識。曾有過一面之緣。那個男人高大魁梧,絡腮胡子,眯眯眼。曾經追上他,告訴他關于心怡的真實處境。沒想到,在這里又見面了。
「對,我家就在這附近。大哥,你還認識我啊!」
他很意外,那男人竟然還認識他。真難得。
「你女朋友的事情已經解決了吧?如果再不解決,恐怕已經要出事了!快要七天了!我今天好象還看到她和那個惡人在一起哪!」
「你說什麼?你看到他們在一起?在哪里?大哥,你能告訴我嗎?我想要去找她。告訴她,那五百萬的錢,我已經有辦法幫她了。」
林文志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天傍晚,心怡手上提著的是行李箱。難道她那時候就已經打算要和那個惡人在一起了?為了五百萬,她想把自己賣了?不!他的心在滴血,他無論如何要阻止這一切發生。
「當然可以,他們在哪里,我知道。你告訴你。」
這眯眯眼男人湊到林文志耳邊,輕聲說著。他的話音剛落,林文志已經迫不及待的離開!他要急著去找夏心怡!
眯眯眼男人等他走遠後,掏出手機。撥了號碼。
「老大,事情已經辦妥。那小子,過十分鐘左右就會到了!」
……
湯銳鎮開車送夏心怡回別墅。
快到大門前,看到一個高大帥氣的男生正佇立在大門旁。夏心怡坐在車上,不用仔細瞧,就能看出那熟悉的身影是誰,
她輕蹙眉心。他怎麼會找到這里?
那門外站著的男生正是林文志!他按照眯眯眼男人所說,找到這里。里面的幾個黑西服男人說,心怡的確是住這兒,這會正和他們老大外出,還沒有回來。
他的心打著寒顫,原來,心怡真的已經住到這里來了?!她已經成了那個惡人的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