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蘭宇赫打來電話的是蘭常發,命令他火速帶洛琳回家去,他擔心家人會責備她,就先把她送回了軍營,然後他才放心驅車趕回了家。
「哥!」蘭宇赫在門口遇上了同樣是接到蘭常發電話趕回家的蘭宇哲。
「你也是被爸叫回來的?」蘭宇哲滿口酒氣,雙眸也帶有醉意。
蘭宇赫也聞到了蘭宇哲口中的酒氣,不快的責備道︰「你怎麼喝酒還開車!不要命了。」責備中帶著濃濃的關心。
「現在我還真不想活了。」蘭宇哲今天精神倍受刺激,一想起上午洛琳對他說的話,他的心就好像有無數的針在扎一樣,痛得他無法用言語來表達。
蘭宇赫知道蘭宇哲是因為洛琳而心里難過,他心里也不好受,可是他不能把洛琳讓出去,那樣他會生不如死的。
「哥,我們進去吧,爸媽都在屋里等著呢。」蘭宇赫伸手推開了院門,示意蘭宇哲先進去。
蘭宇哲傷心的嘆了一口氣,抬步率先走了進去。
蘭宇哲和蘭宇赫走進屋時,兩個人同時愣住了,因為他們看到身穿婚紗的汪思琪和他們的父母親一同坐在客廳里的沙發上。
在客廳里的三個人听到有人進來,齊齊朝門口望了過去。
「你們兩個還不快過來!」蘭常發命令的口氣不容蘭氏兄弟倆反抗。
蘭常發平常總是不苟言笑,而且在家呆的時間也很有限,蘭宇赫和蘭宇哲兄弟倆從小就對他有一種敬畏感,兩兄弟長大後各自忙自己的事情,他們和父親見面的機會就更少了,現在他們對父親不僅有敬畏感,而且還有些許的陌生感。
「爸!」
「爸!」
兩兄弟分別喊了蘭常發一聲。
「坐吧!」蘭常發下命令都成習慣了,回到家里也一時半會兒改不過來,兄弟倆也早已習慣了他的命令口氣。
蘭氏兄弟倆看了看蘭常發,又看了看金美芬和汪思琪,然後才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小赫,我讓你帶的那個女孩呢?」蘭常發從蘭宇赫他們進門時就沒有看有女孩跟著,感覺有些疑惑,他好像讓兒子帶那個女人一起來的。
「爸,你找琳琳來干什麼?這又不關她的事。」蘭宇赫還沒有來得及開口說話,蘭宇哲就搶先發出了急切的聲音。
蘭常發面冷氣更冷︰「不關她的事,那又關誰的事?」
「這一切都是我的錯,我不……」蘭宇哲的話被金美芬焦急的給打斷了。
金美芬厲聲喝道︰「你就別再為那個女人狡辯了!你這樣做對得起人家琪琪嗎?」
金美芬似乎很不希望蘭宇哲說洛琳的事情,她故意把話題岔到了汪思琪這里。
提到琪琪,蘭宇哲心里就感覺十分的內疚,他覺得自己就是一個混蛋,居然傷害人家一個女孩子,雖然他不是故意的。
「思琪,今天的事情我對不起你,給你和你們家人造成的傷害,我會補償你們的。」蘭宇哲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雖然不能給汪思琪她想要的婚姻,但是他決定用其它的方式補償她。
汪思琪喃喃的問道︰「補償?你用什麼補償?用錢嗎?」她一個清清白白的女子,居然在出嫁當天被新郎給甩了,這讓她的臉往哪里放?這又讓她父母的臉往哪里放?
「對不起!」蘭宇哲的確是想用金錢來補償汪思琪的,可是看到她痛苦的模樣,他覺得自己真是太膚淺了。
汪思琪噌的一下站起來走到蘭宇哲的身邊,居高臨下的看著他,「你為什麼要逃婚?請你給我一個合適的理由!」
汪思琪先前听沈秀蓮說,蘭宇哲是因為公司有事而取消今天的婚禮,她信以為真,跑去天河公司找他,結果她卻被告知,他的公司根本就沒有出什麼事,而他也沒有回公司去,當時她就想到自己肯定是被騙了,立刻駕車找到舉行婚禮的酒店,她沒有見到他,而是見到了他的父母。
蘭宇哲站起身,與汪思琪平視,剛要開口說話,金美芬搶他一步張了嘴。
「琪琪!」金美芬起身走到汪思琪和蘭宇哲的身邊,伸手攬住了汪思琪的肩,「小哲他今天只是一時糊涂,你就原諒他這一次吧,我跟你保證,以後絕對不會再出現這種情況了。」
蘭宇哲想要反駁,卻被金美芬給瞪了回去,為了不再刺激到汪思琪,他決定等過幾天她氣消了,他再找她好好談談。
「他真的只是一時糊涂?」汪思琪滿臉狐疑,雖然她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是她也不是聾子,更不是瞎子,蘭宇哲剛才和蘭常發說的話她全听進了耳朵里,他是為了一個叫琳琳的女人才逃婚的。
金美芬連連向汪思琪點頭,「小哲真的只是一時糊涂,你一定要相信阿姨。」
金美芬一意孤行的替蘭宇哲說話,引起了蘭常發的不滿,叫道︰「美芬!他自己惹得事情,你讓他自己說!」
金美芬看了看盛怒的蘭常發,又別有深意的看了一眼蘭宇哲,輕輕的拍了拍汪思琪的肩,才轉身慢悠悠的坐回了沙發上。
「思琪,我先送你回去吧。」蘭宇哲覺得今天大家都在氣頭上,先冷處理一下比較好。
汪思琪痛苦的閉了一下眼楮,「好啊!」
汪思琪頭暈腦脹,心情異常的煩亂,她現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一個人呆在自己的房間里,靜靜的躺在床上發呆,什麼也不想,什麼也不做,就那樣躺著就好。
「哥,你喝了酒不能開車的,還是我送思琪姐回去吧。」蘭宇赫起身攔住了準備離開去送汪思琪回家的蘭宇哲。
蘭宇哲知道蘭宇赫不只是在擔心他酒後開車危險,也擔心他呆會兒送汪思琪回去時,她的父母對他橫加指責。
「哥謝謝你!」蘭宇哲很感激的拍了拍蘭宇赫的背,得弟如此,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我們之間還用說謝謝嗎?」蘭宇赫沖蘭宇哲遞了一個放心的眼神,和汪思琪離開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