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開不敗之碧水情 夢之死(二十)

作者 ︰ 暗香清韻

「我是誰?我是你的掘墓人!」說著她已經揚起那把刀要刺過來,「你拿命來!」

「住手!別動!」雲瀚已經帶著警員趕到,舉槍讓她別動。

她回過頭,笑了,「哼,你們的運氣還真是好,之前沒有查到我,現在卻逮個正著。」

「劉珍珍,我們不是運氣好,我是在等你。」雲瀚說著,其他人已經奪下她手中的刀,把她銬起來了。之後,雲瀚又把昏迷中的曉梅送進醫院,也把胡鳳兒帶走了。

警察局,審訊室,劉珍珍端坐在椅子上,「楊警官,我想知道你是怎麼發現我的?」

雲瀚拿出用證物袋包好的雞骨頭,「你是用這個混進洪曉梅給沈長貴送的吃的中的吧?」

「是。」

「我之前一直奇怪,檢驗沈長貴所有的食物,水和酒都沒有問題,可他的胃里卻偏偏還是找到了少量的麻藥,這個凶手是怎麼把麻藥讓他吃下的呢?終于在今天我在你們的家附近那家鄉巴佬熟食店找到了答案,我發現了雞骨頭。我就奇怪,洪曉梅給沈長貴送去的吃的中分明有做成塊狀的雞塊,卻為什麼還加了一個雞腿,一般人會這麼多此一舉嗎?慧遙的母親證實,洪曉梅當天根本沒有做過完整的雞腿,那就只有一個解釋,這個沈長貴餐桌上的雞腿是後來放進去的,而且一定不是洪曉梅。鄉巴佬熟食店的老板也已經證實,這個吃過完整的雞腿就是在他家買的,而我們經過化驗,也在這個上面找到了少量的麻藥,那就說明這一定是凶手放進去的。可我們查了那家店的監控,當天洪曉梅沒有買過,胡鳳兒更沒有買過,而你卻買過。」

「那就能證明是我嗎?」

「這個當然不能證明,可你臉上的疤讓我聯想起了十三年前發生在沈長貴他們老家湖南豐縣的一場火災。我就去把當年的案件調出來查看,十三年前,沈長貴因為陪他女朋友玩焰火而誤燒著了劉明浩家的房子,當時劉明浩的妻子和他十一歲的女兒都在家熟睡,後來他也只在那場大火中救出了他的女兒,而自己的妻子卻被大伙吞噬,永遠離開了。而他的女兒的名字就叫做劉珍珍,跟你的年齡也一樣。劉珍珍,你臉上的疤,是那場大火留下來的吧?」

「哼,所以,你猜到我很有可能也會去找胡鳳兒,你就在她家等我去自投羅網?」

「劉珍珍,你不該以這麼愚蠢的方式去復仇的?」

「愚蠢?我不覺得,你們知道我這十幾年是怎麼過的嗎?我媽在那場火災中永遠離開了,爸爸也為了救我燒傷了眼楮,我臉上也永遠多了這道難看的疤!自從那場火災,我們家就像從天堂墜入地獄一般,別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待我們父女,父親沒了工作,我的同齡人,認識的對我們憐憫,不認識的罵我是丑八怪!這十二年,每一天我都是在屈辱中活著,我發誓,一定要把這個害我們生不如死的混蛋碎尸萬段,一定要他為這件事血債血還!可惜,哼,我還是殺錯了人,真正的罪魁禍首還是繼續逍遙自在!」

她開始招供自己的殺人經過,她早就在尋找沈長貴的下落。終于在幾個月前找到了他,就在他附近住下,偷偷地配了他家的鑰匙。那天,她見曉梅帶著吃的放到了他家門口,就把自己剛剛買的雞腿,放上迷@藥,摻到那吃的中。之後,沈長貴把吃的帶進去,但胡鳳兒又進去了,可她沒說幾句就被沈長貴趕出來了。她心中等著,半夜一點鐘,趁大家都要已經熟睡,她進入他的房中,行凶——水是她故意放的,為的就是擾亂你們警察的調查。

「那洪曉梅的衣物為什麼會在現場?」

「我怎麼知道,我進去的時候他就抱著那件衣物睡覺,我根本不用管這些!」

審完劉珍珍這場,雲瀚走出了審訊室,心情沉重,「十三年前的血案,在今天卻繼續傷害到了無辜的人,冤冤相報何時了?慧遙,你要撐下去。洪曉梅,我一直當你狠毒,卻不想你卻這樣重情義,可惜你太極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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