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號機,還真的被吃下去了啊。」昊羽跳到海里之後,一下子便發現了第六使徒那龐大的體型,當然也發現了在第六使徒嘴巴里面苦苦掙扎著的二號機。
「不過,話說這家伙長得還真像魚啊,算了,還是先救人吧,我可不想被美里煩。」七號機從背後拔出高振動粒子刀,然後便向著第六使徒游去,接著便向著第六使徒的頭部狠狠地捅了進去。
「……」頭部受到痛苦的第六使徒馬上便劇烈的掙扎了起來。
「喂,二號機的駕駛員,趁現在,快點出來。」昊羽對著還在使徒嘴巴里的明日香說道。
因為分散了使徒的注意力,二號機一用力便撐開第六使徒的嘴巴,一下便從使徒的嘴巴里面逃了出來。
「謝了。」明日香對著昊羽說道。
「不客氣,不過二號機的裝備不適合在海里攻擊,你還是快點回上面去吧,這里就交給我了。」昊羽說道。
「你說什麼,不試試看怎麼知道我打不贏。」明日香說道。
「你不是已經被它吃過一次了嗎?難道你還想在被它吞下去一次。」昊羽指著第六使徒說道。
「可惡,我看你打不打的贏。」明日香只有駕駛二號機回到船上面去。
「明日香,怎麼樣了,搞定了嗎?」看到二號機出來,美里馬上問道。
「那個家伙說不用我幫忙。」明日香氣呼呼的說道。
「額,這還真像昊羽的風格。」美里感嘆的說道。
一分鐘之後,海里發出了一聲巨大的爆炸聲,緊接著一道銀色的身影也穩穩地落在了一艘戰艦的甲板上面。
「這麼快……」明日香不相信的說道。
「真不愧是昊羽啊,只用一分鐘便把使徒干掉了。」站在甲板上面的美里感嘆的說道。
「這個就是七號機啊,看上去好厲害啊。」
「這麼快就把使徒干掉了。」
「那架eva我怎麼沒有看到過,而且怎麼可能只用一分鐘這麼快就把那個那麼大的使徒給干掉了。」明日香對著真嗣說道。
「那,那架eva是七號機。」真嗣說道。
「七號機?」明日香說道。
接著昊羽三人便從eva上面下來了,把eva送回nerv總部的事情自然會有人過來專門處理的。
當然真嗣在下來的時候,他那身紅色的戰斗服也讓幾人取笑了一下。
「來,明日香,我來向你們介紹一下。」美里對著明日香說道。
「她是evangelion二號機專屬駕駛員,第二適格者,流‧明日香‧蘭格雷。」美里說道。
「這位就是evangelion七號機專屬駕駛員,第四適格者,昊羽。」美里對著明日香說道︰「怎麼樣,他可是個帥哥哦。」
不過美里卻沒有發現明日香在听到昊羽的名字之後的反應。
「你好。」
「你是昊羽?」明日香看著昊羽說道。
「怎麼,你們認識?」美里看到明日香的反應,問道。
「你認識我?」昊羽聞言愣了一下,然後對著明日香問道。
「你忘記我了?」明日香說道。
「真嗣,你們說昊羽和明日香是什麼關系啊?」這邊,昊羽和明日香在說話,而另一邊美里四人正聚在一起討論著昊羽和明日香的關系。
「應該只是普通的朋友吧。」真嗣說道。
「怎麼可能,你們看看明日香的反應,他們怎麼可能只是普通的朋友。」
「他們兩個不會是男女朋友吧。」
「這個有可能。」美里說道。
「這個你應該認識吧。」這時明日香拿出了那條一直戴著自己手上的天藍色的手鏈。
「你是那個小丫頭啊,沒有想到你都已經長這麼大了。」昊羽說道。
「你真的想起我來了。」明日香興奮的說道。
「嗯。」昊羽點頭,不過卻在心里想到︰‘小時候你替惹了那麼多的麻煩,我怎麼可能忘記。’
「太好了,你沒有忘記我。」明日香說著,一下便撲到昊羽身上,抱住了昊羽。
「不會吧……這個家伙對于女孩子有這麼大的吸引力。先是麗,現在居然連明日香也這樣。」正在一邊討論的美里看到明日香一下子抱住了昊羽,頓時不敢相信的說道。
「不會吧……」雖然真嗣幾人才剛剛認識明日香,不過也多少了解到明日香的性格了,在看到這個情況的真嗣幾人也是不敢相信的說道。
「明日香,你和昊羽是什麼關系?」這時,美里問道。
「昊羽是我的救命恩人。」明日香抱著昊羽的手臂說道。
「昊羽,你什麼時候救過他?」美里問道。
「小時候。」
「小時候?」
「小時候出去旅行,在路上看到她快要被一輛剎車失靈了的車子撞上,所以就救了她。」昊羽解釋道。
「是啊,是啊,昊羽那個時候好帥啊。」明日香說道︰「當然現在更加帥氣了。」
「那個開車撞你的家伙是誰啊?」
「那個人是加持先生,對了,加持先生呢?怎麼沒有看到他啊。」明日香才想起加持。
「他已經事先逃跑了,現在應該已經到總部了吧。」美里聞言,咬牙切齒的說道︰「那個混帳。」
………………………………………………………………………
同一時間,nerv總部,碇源堂辦公室。
「唉,這一次的航行真是一場惡夢啊。」辦公室里,加持說道。
「果然還是因為這個玩意兒的緣故嗎?」碇源堂看著桌子上面的箱子說道。
「我已經將其還原到這個地步了,雖然用硬化酚醛樹脂固定著,但這個東西還是還活著的。」加持說道︰「它是人類補完計劃的關鍵吧。」
「沒錯,這就是最早的人類……」碇源堂說道︰「亞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