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不合的事酒店里的人都知道,小曼多少也風聞一些,她向兩人說︰「同在這里賺吃,何必那麼記仇?來這里上班不都是為了錢嗎?既然有相同的目標就是好姐妹,干嘛為個不常來的客人結老鼠冤?這里人多嘴雜,不知什麼時候話會傳到老板的耳朵,老板要是知道我連妳們都管不好,他會要我回去吃自己,我四十多歲了,要去哪里賺吃?而妳們也別想在麗晶混了。」小曼軟硬兼施。
娟娟和佳佳在酒店的業績向來不錯(數一數二),小曼也不想開罪于她們,小曼說︰「我們三人同穿一件褲子,給大姐一個面子,在上班時間和平相處好嗎?」
小曼都出來斡旋了,兩個人能說什麼?在這一行里混,察言觀色是重要的,于是兩人采取互不說話做為抗衡,但是如果有客人同時點她們倆人坐台,倆人在剎那間又是好姐妹、好同事。
娟娟有時會被客人問到為什麼踏入這一行?娟娟總是說她對讀書沒興趣,國中畢業後就出來混,先是在美容院當助理,後來看到有些客人打扮得很漂亮,她們說只須陪客人喝喝酒、聊聊天,不必站一整天或是雙手成天浸在洗發精里面而粗糙不堪,她也喜歡打扮得漂漂亮亮,于是就跟著大姐進來了。
這是娟娟一貫地說法,但只有不喜歡讀書的話是真的,事實上她連國中都沒有畢業。從國二起她就經常逃學,因為除了國文課听得懂老師的「話」之外,其他的科目都是鴨子听雷,請注意!她听的懂的是老師的國語,至于內容她根本一竅不通,所以她上課很難不打瞌睡,打瞌睡的後果就是罰站,罰站的次數多了訓導處就會請家長到學校溝通,與其要在同學面前罰站倒不如和國三的學姐抽抽煙、四處逛逛。
父母親對她也沒辦法,從溫和的規勸到強制她不準出門都奈何了不她。
「妳就再忍耐一年,至少把國中讀完。」母親說。
「嘿!我跟書本八字不合,看到書我就想睡覺。我要出去工作」
「講什麼瘋話?連國中都沒畢業能找什麼工作?」父親生氣地踢著椅子。
「有很多任務作不必靠學歷。」娟娟回父親的嘴,這句話明顯地講到父親,他當大樓管理員,這是不須學歷的。
「妳在罵妳老爸嗎?我雖然沒有學歷,可是我終究有受完國民教育。」父親瞪大眼楮,握緊雙手。
娟娟不在乎地聳聳肩,猛不防地老爸給她一個巴掌,她沒有回嘴,馬上轉身跑離開家,她用力地跑,跑到覺得快要斷氣時才停了下來,當她停下來喘氣時發覺沒有人出來追她,十五歲的她想著︰沒出來追我也好,省得彼此看不順眼。
娟娟會一直想離開家是有原因的,她的兄姐都是用功的讀書人,讀高三的哥哥從小就名列前茅,學校老師說他會考上國立大學,高一的姐姐也是書呆子,兄姐平常不大跟她說話,認為她是十足的「敗家子」,兄姐兩人自成一個團體,娟娟自己一國,娟娟自認她是全家的眼中釘、肉中刺;她自己拔掉別人的釘子跟尖刺也沒什麼不好。
娟娟離開家時身上只有一百元,她去投靠學姐,學姐很講義氣的帶她到卡拉OK店打工,並借她衣服、化妝品,學姐說︰「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打扮成十八歲的樣子,如果可以找人弄張身分證就更好了,否則被警察抓到了妳就吃不完兜著走,他們會通知妳的家人到警察局把妳帶回去,還會強制妳回去上學。」
娟娟一開始對客人的吃豆腐感到不習慣,學姐說︰「模一下會少一塊肉嗎?模一下就有五百元,比人家坐辦公桌還好賺。」
娟娟很高興不必每天穿著難看的制服到學校听一些她不想听的課,除了不必上課她還可以隨意地買衣服、化妝品。此時學姐告訴她,她可以開個價錢賣出她的「第一次」。
娟娟開了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