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湖戀 雷霆萬鈞7

作者 ︰ 13695330403

王大力的屋里,燈火通明。王憲法夫婦,王國子和白胡子爺爺,也都在這兒。商量著,如何幫王大力,度過眼前的難關。在這之前,王耀堂已經拿著王大力和蘆蘆的一應證件,連夜找到陳同壽,和他去鄉里民政所,找他的兒子陳志剛,辦結婚登記證了。

在上個世紀的九十年代初,結婚登記這一道程序,還沒有收回到,縣里的民政局。鄉下的,青年男女結婚登記的時候,拿好自己的一應證件,在本鄉鎮里的民政所,就能把手續,辦下來。

「國子哥,我要將蘆蘆,敲打鑼鼓,當新娘娶回來,補上我早向蘆蘆許下的話!讓蘆蘆享受一個姑娘,出嫁時應該享受的!蘆蘆母親,也是這麼要求的!在車前貼喜字,扎紅綢,進門時放雷子;還說,蘆蘆沒要彩禮,出太陽前,給湊兩萬塊錢!」王大力說。

「成!就這麼辦!我去從面粉廠的流動資金里,取一部分先給墊上!」王國子拍了自己的膝蓋一下,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國子哥,廠子里的錢,無論如何也不能動啊!我知道,廠里時刻用的著呀!」王大力阻止地說。「我這兒,有你們給湊來,為蘆蘆準備治病的一萬塊錢!」王大力來到里間,打開寫字台中間的抽屜,要取錢。早先推到里邊去的蘆蘆寫的遺書,滑到下邊。王大力看到這張紙上,寫滿密密麻麻的字,還淚跡斑駁的。拿了起來,急急地往下看著。看著看著,直覺胸中的熱血,猶如狂飆中洶涌激蕩的黃河;還似那蘆湖之中萬畝蘆葦迎風哭泣。在他的耳畔,像是听到蘆蘆和自己的聲聲嗚咽。

親愛的大力,我不能陪你了!請原諒,我的不辭而別吧!在一個多月前,帶母親去鎮上趕集。母親讓我去還苟立光給出上的一百元錢,苟立光在給我哈的飲料里,放進安眠藥,玷污了我的身子!母親貪圖錢財,和蘆華哥干上掙錢的工地,以此讓我懷上苟立光的孩子,逼迫我舍棄你,而嫁給苟立光!我感覺自己的身子很髒,再也不配做你的妻子!我沒法以一份平常心,去面對我生命中最最親近的人!母親說,我死了,也要把我從你家的墓田里,扒出來,為了還上欠下苟立光的情,將我賣給苟立光讓車撞死的傻弟弟苟二呆,做陰親!大力,我不甘心呀!我們沒有登著記,結了婚,已經錯過一回,不能再錯了把我埋了!把我火化後,將我的骨灰,撒在蘆湖里!我說過,我本就是蘆湖里一根苦命縴細的蘆葦!大力,千萬記住!

「國子哥,國子哥,要快,要快呀!現在,我才真正明白,我們的車,在出蘆家窪的時候,有一輛小車,正好進蘆家窪!沒有錯,那一定是苟立光的車!我受不了啦!啊——」王大力從里間屋里出來,扔下遺書,嘶喊著跑了出去。

王國子彎腰從地面上,拾起蘆蘆的遺書,匆匆地看了看以後,也急急忙忙地走出了屋門,去了村里的大隊部。

屋外,已是天色微明,晨曦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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