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洪寶的辦事處在當時的確很牛逼,因為平頭百姓勢力有限,誰有個冤有個屈什麼的都不去找法院打官司,而是不惜破費去找辦事處。文字首發雖然辦事處價錢貴一些,但是講信譽,效率高,最主要的是東窗事發之後會有人進去頂缸,絕不會出賣雇主。在當時甚至有外省的人慕名而來求洪寶辦事處幫他鳴冤出氣!
洪寶辦事處在接買賣的時候也有講究,並不是你給錢就能幫你辦事兒的!一般情況下,是先接冤事屈事不平事,比如某個公司的老板仗著自己有錢胡作非為欺男霸女,有人出錢想要辦他,洪寶辦事處就會優先接下來,而且效率快的很,基本上三天之內就能讓他躺進醫院!再就是橫刀奪愛第三者插足破壞人家家庭的,也會優先接。其次就是欠錢不還的經濟糾紛。這就是俗話說的「惡人自有惡人磨。」
來辦事處的,主要都是這三種情況,至于其他雞毛蒜皮的小事,還犯不著非要把對方卸胳膊卸腿打個終身殘疾的地步。
當然也會有心術不正的人,嫉妒生恨,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所以想要背地里使壞花錢雇辦事處搞他。這種買賣,洪寶辦事處是一律不接的。刁洪寶講話了,我們雖然是流氓黑社會,但不是他媽逮誰咬誰的瘋狗,絕不干傷天害理的事兒!
當時這個辦事處在z市也成了一段佳話,現在人們茶余飯後還會提起這段往事。當時的刁洪寶也是個傳奇人物,跟z市的大老爺們一提起刁洪寶這個人,第一反應不是厭惡,而是崇拜!在老百姓的心中都把他奉為了梁山好漢的化身,替天行道鏟進天下不平事的及時雨,人送綽號刁公明。甚至當時的政府高官,都有人找他辦過事兒。
更為具有戲劇性的是,在那幾年,二十出頭年輕力壯的小伙子都不想去工廠上班,都削尖了腦袋托人找關系想要進洪寶辦事處,成為「辦事人員」。那陣兒誰一說自己在辦事處工作,那絕對會受到大家伙兒的膜拜,說話都比別人有底氣!不只是因為洪寶辦事處在當時的名氣,更多的是洪寶辦事處員工的待遇!只要是成為辦事處的員工並且為辦事處出過力,刁洪寶都會為其上保險,普通員工每月工資五百塊錢!頂缸的進去一天獎勵一百塊錢!
嗯,可能在現在這錢算不上什麼,但你要知道,那可是在九十年代啊!那時候普通工人一個月才二百塊錢工資,公務員一個月才三百多!那年頭一根冰棍才五分錢一根,一毛錢買瓜子都得磕半天!所以,可想而知這刁洪寶在早年聚斂了多少財富!
不過這辦事處在牛逼也終究是違法的,早期還好一些,但在改革開放之後,中央對地方治安越抓越緊。直到97年香港回歸,全國各地都卷起了一股掃黃打黑的狂潮,接連法辦了好幾個在全國都響當當的黑道大哥。當時的刁洪寶一分析形勢,這馬上要跨入新世紀了,打黑的力度只會越來越大!這一行干不久了!
所以在當時,刁洪寶做了這輩子最英明的一個抉擇,解散洪寶辦事處!給下面的兄弟每個人發了一千塊錢的安家費!有想走的絕不阻撓,有願意繼續跟著他刁洪寶發財的再領500塊錢的「忠心」補貼。結果當時沒有一個願意走的,都立誓這輩子就跟著他刁洪寶干,給刁洪寶賣命!
這種情況是刁洪寶早已料到的,沒有了辦事處,這幫人什麼都干不成!有這麼優厚的待遇,傻逼才走呢!刁洪寶當時不惜花費巨大財力留下這幫人,自然是為了創造更大的財富。
這之後的日子里,刁洪寶帶著這一幫死忠,拉過土方,包過工地,為政府干過強拆。由于刁洪寶先前的名氣,廣受z市的黑白兩道老人敬重,所以他打拼了十余載基本上是順風順水,錢越賺越多,洗的也是越來越白。
現在的刁洪寶近五十歲,在z市各地都有他的產業,保安公司只是九牛一毛,像什麼餐飲娛樂甚至是房地產他都有涉足。擁有的財富。那簡直就是天文數字!
不過可惜的是,這人所處的高度越高,就越容易忘本!刁洪寶也不例外,年輕時堅守的原則和立場早已經隨著他身形一天天臃腫而被遺忘在角落。生活過的越來越糜爛,人品也是越來越操-蛋……
「我說你快點行不?這里這麼多人呢,你可別逼我動粗!」王海龍的耐心終于被消磨殆盡,此時凶相畢露,指著被眾混混圍在中間的李愛玲說道。
對于老大刁洪寶這個特殊的癖好,王海龍是知道的。一般的有錢人包二-女乃養情人都喜歡找年輕的漂亮的,最好是大學生。而刁洪寶則不同,刁洪寶最喜歡熟女少婦,就像世界名模林志玲那樣類型的,有身條有臉蛋,三十至40歲最佳。據他說這個年齡段的女人是最有味道的。
不過他王海龍盯著李愛玲瞅了半天也沒發現她哪里有味道,這個老娘們雖然保養極好,身材容貌也是一級棒,但一想到她的真實年齡王海龍頓時就沒了興趣。
半老徐娘了已經!
這時候,周圍看熱鬧的人是越聚越多。菜市場本來就是人員眾多的地方,在大門口發生了這種幾個男人圍堵兩個女人的事情自然是格外引人注目。出來買菜的老頭老太太們紛紛三個一團五個一伙的湊在一起看著熱鬧,就差搬馬扎端茶水坐在一邊看戲了。甚至有好事者已經開始拿起手機撥打110.
感受著周圍人群看熱鬧的形勢愈演愈烈,王海龍也沉不住氣了。沖幾個同伙使了個眼色,冷笑道︰「敬酒不吃吃罰酒,給我把這個娘們抬上車!」
說罷,王海龍便擼起袖子率先朝李愛玲走了過去。老大的目標只有李愛玲一個人,至于李愛玲旁邊的那個小姑娘,王海龍是不能動也是不敢動的,當街強搶民女這種事情可是要上新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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