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嬌,二十七歲,有著比鄉土劇女主角更俗擱有力的名字。因為一首知名的〈志明與春嬌〉,她成為菜市場名的代言人,然而她身邊叫志明的,卻踫巧不喜歡女人!唉!單身的悲哀,讓她肝還沒壞,人生就已變黑白,好不容易遇到個天菜男,以為今後不必再唱〈神啊救救我〉,沒想到鼓起勇氣搭訕後,才發現這盤菜竟是她的頂頭新上司?!God!這究竟是該吃還是不該吃,教她好生猶疑啊⋯⋯權恕恩不得不承認,于春嬌真是個既有愛心又熱心的女人,雖然他對她沒什麼好感,但她畢竟還是母親的救命恩人,更別說母親大人對她大為中意,催他以身相許報母恩了!說實話,她的確出得廳堂,進得廚房,還好得跟仙女一樣,不過,要他跟她墜入“愛河”?或許等台灣淹掉才有可能!可不知是不是聖光洗腦,望著她的笑靨,他竟覺心旌搖曳,好像在她身邊當個“台灣好女婿”,也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