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如,你真糊涂啊。」任父也附和女兒的說法,很是不能理會往日里聰明的妻子為什麼會這樣做?
「眼看阿默這麼多年終于有成家的***了,現在好了,都沒了。」任老夫人很是失望地嘆氣,總想快點抱曾孫,她的美夢又破裂了。
任默生依舊慵懶地靠在沙發上,恍若沒有听到任家其他人的討論,對他來說,一切都已經不再重要。
慕宛如接受著任家人的責怪,神色不變,神態自若地抿著茶,端莊美麗的女人輕輕開口。
「你們只知道我這樣做,可是,你們又是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要這樣做?」慕宛如仿佛在看一出好戲,最終掌握主權的,還是她丫。
任家人很是疑惑地看著慕宛如,看著她的紅唇里輕輕地吐出一句話,那話語從那紅唇皓齒之間跳躍而出,傷人至深。
「她曾經是雲霄的心頭寶。」慕宛如說到這,感覺頭頂的目光灼熱,抬起頭,便看見從那金色回廊里緩緩走下的英俊男子,混血俊朗的五官,深沉陰冷媲。
慕雲霄听見了慕宛如的話,只是輕輕地邁開長腿,不動聲色地叫了在座的人,然後瀟灑地離去。
任默生早就知道了秦玖和慕雲霄的糾葛,只是卻不知道他們兩個到底經歷過什麼,讓慕雲霄每每看見秦玖,總是冷漠嘲諷。
但是,慕雲霄和秦玖的這一段,始終是梗在任默生和秦玖之間的一道坎,就算他過去了,秦玖卻還在那邊徘徊不已。
任家還沒有消化掉這如此可笑的消息,任默生就已經站了起來,身影蕭索地離開。
把身後的那些人的紛紛不可思議的議論聲都拋在身後,心底的膈膜,怎麼也揮不去。
任家巨大的游泳池里,慕雲霄赤著上半身在水中不斷地游動,很是專注地用力向前。
任默生站在池邊看了許久,慕雲霄才悠悠地停下來,爬上了池邊,水珠順著他精壯的身體線條滑落下來,男人冷硬的線條,無不透著出色的驕傲。
「如果你是來問我秦玖的事情,那你就別問了,我無可奉告。」慕雲霄口氣淡淡的,頭發濕漉漉地掛在額頭前,散漫的模樣,忽然讓任默生想起了秦玖,她也曾有過這樣的神態。
心底酸澀無比。
任默生忽然就笑了起來,慕雲霄已經擰開了礦泉水,仰頭喝了一口,任默生坐到他的身邊,兩個同樣優秀的男人,看著一池閃著波光的水,想的,卻是同一個名字。
「你現在想的是誰?」任默生啞然失聲,他並不排斥慕雲霄和秦玖的過去,介意的是秦玖對慕雲霄的念念不忘。
「秦玖。」慕雲霄干脆利落的回答,雖然有些掩蓋不住的別扭,但是,卻直爽得一點也不想隱瞞。
「嗯,我也想她。」任默生躺在搖椅里,想著那個女子現在到了什麼地方?
是不是還是一雙漂亮的帆布鞋,行李很少,腳步輕快,總是那麼任性地四處游走。
「你最愛秦玖的是什麼?」慕雲霄忽然問了一句,聲音逐漸地變得低了下來,到了最後,竟然像是呢喃。
任默生微微地輕笑︰「最愛她的腳步如風,卻也最怨恨她四處奔走,很矛盾吧。」
他仿佛覺得自己這樣的答案很是糾結,遂干脆停了下來,不再開口。
慕雲霄輕輕地點頭,那個女子應該是這樣的,任性地不把一切裝進行囊,游走在天地間。
她秦玖從來都不知道,他慕雲霄最愛,便是希望和她走遍這天下九州,可是,她卻不需要他同行。
「想不到這麼多年了,兜兜轉轉,我們竟然愛上了同一個女人,這還真是一個笑話。」慕雲霄自嘲地開口。
任默生望著高高的穹頂,身邊的慕雲霄急促的呼吸落在他的耳中,他知道,每每想起秦玖,心跳總是不能控制。
「你們分開了這麼久,你還想著她?」任默生希望他的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卻突然覺得這個答案肯定是不能如意的。
愛情是一劑蝕骨的毒藥,能在日漸深遠的時間里,漸漸地把思念,刻骨銘心。
「任默生,小時候我什麼都未曾爭贏過你,這一次,你覺得我還會輸嗎?」慕雲霄眼底傲然的自信,那樣深沉的感情,讓任默生微微的感到自愧不如。
「既然你一路都是輸,我為什麼不讓你輸得更徹底一些?」任默生陰邪的眉目盡是冷酷的笑意。
兩個男人的聲音輕揚,卻已經開始了明爭暗斗的火藥味,不爭到底誓不罷休。
「我一路輸,那是因為我不喜歡那些東西,我喜歡的,誰都拿不走,必定是我的。」慕雲霄狼一般的眉目,掠奪性極強地低低地哂笑不已。
任默生看著這樣勝券在握的慕雲霄,心底微微作痛,慕雲霄這麼多年的堅持,定然是處處籌謀好了的。
他應該怎麼樣去打這場仗,才不會輸?
「這麼多年,我已經很少沒有遇上這樣的好對手了,慕雲霄,就算你是一匹狼,我也會是獵手。」任默生笑得像只狐狸,眯著眼楮看著水池在白色的燈光下,飛射出跳動的蔚藍波光。
慕雲霄站了起來,投進水池中,奮力地伸展著四肢,游動著,似乎想把胸口中某種積壓的力量,都噴奮而出。
是那個女子在他心口劃下的傷口,又開始發炎疼痛,那些疼痛夜夜在他的心底叫囂。
秦玖曾經說過她的心底住著一只猛獸,吞噬了她的快樂,悲傷和自由,她只能不斷地奔跑,才能感知幸福,
那麼,他慕雲霄明確地知道自己的身體里有一只困獸,夜夜在他的胸口掙扎,呼喊著著要他得到她,毀掉她。
任默生彎起身,身體前傾地看著水池里面奮力游動的男人,這是一個極其優秀的男人。
和這樣的人爭,讓他有危機感,但是,對于他喜歡的東西,他步步都在謀劃。
秦玖,你注定是我的。
任默生重新躺回搖椅,似乎是有些累了,他閉著眼楮就睡了過去。
夢里碾轉過多年前的自己,少年青蔥,曾對愛情痴迷執著,把自己心頭的摯愛捧在手心,細心呵護,傻傻地以為,只要全心付出,愛情一定會眷顧他。
那時的何闌珊,美麗驕縱,在海城A大里,可謂是是公主級的人物,因為長得漂亮,男生呵護著,仰慕著。
因為大方開朗,女生羨慕著,總的來說,她是天生的寵兒,上帝給了她最為完美的東西。
有美麗的容顏,有顯赫的家境,有良好的人緣,彼時的何闌珊,總是仰著優雅縴細的脖子,驕傲得像只美麗的孔雀。
對什麼都不放在眼里,雖然任性蠻橫,卻很是善良無害,會因為看見路邊的一個乞丐,把身上的所有錢都交出去。
任默生認識何闌珊的那天,是那年大二的春天,那時候整天沒玩沒了地下著雨,學校前面偶爾有乞丐逗留。
那天他撐著傘從車上下來的時候,雨下得有點大,濺起的水花落在他的衣擺上,任默生有輕微的潔癖,總是很不爽這樣的天氣。
可是,就是這樣的天氣,他遇上了那個幾乎顛覆他一生的女子,何闌珊。
那天的細雨薄霧之間,少女一身素色長裙,撐著一把紅傘,身姿卓越地站在哪里,但是,卻任憑雨落在她的身上。
因為她把傘遞給了校門口邊的一個老年乞丐,任默生本來不想予以理會的,但是,看見她小臉上悲切的神色,不知道為什麼的,就覺得這個女孩好美。
她不斷地在包里翻找,把所有的錢,都放進那乞丐面前的盒子里,去仍然不走,美麗的臉孔憂傷地看著眼前的這人。
任默生真難想象,這個女孩竟然會這麼單純,這些乞丐成天都在校門口蹲守,他曾經親眼看見過她眼前的這個乞丐在巷口里褪去了妝容,儼然年輕力壯。
那時候的任默生,性子雖然有些淡漠,但是,卻也不冷冽,雨下得有些大了,少女站在雨絲里,卻毫不知覺。
任默生就如同夢靨般走過去,把傘移動到了少女的身上,何闌珊倏然回頭,看到任默生的時候,臉倏然變得有些紅了。
彼時的任默生,在學校里,誰不知道?家境顯赫不說,就單這皮囊,也是上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