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清是那樣的富于感情,那樣的愛得深沉,每當他在我的耳邊輕輕說︰「親愛的,讓我吻一下••••••」時,我的心會咚咚的直跳!人會覺得格外的幸福。然而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得不到那真正的愛情?他的那個她為什麼要背叛他,這個問題,我常常會問自己,可是,我找不到答案。
八四年一月七日--晴天--
新的一年又來到了,並且已經過了七天。七天!在這幾天中我究竟做了什麼?除開這七天,以往的一段時間我又做了什麼呢?什麼也沒有做,但又經歷了很多心酸和心痛的事情。我仿佛覺得自己懸掛在半空中,上不著天,下不著地,只消一陣大風,就可能把我吹向那深淵,死亡的深淵。然而我有什麼罪?我的心覺得很苦,辛酸而痛苦;委屈的眼淚常常不自覺地流出眼眶,因為我必須忍受人們臉上的各種表情︰鄙棄,嘲諷,譏誚,還有他們背後的指責,誹謗。每當這個時候,我就覺得臉上像被人揭了一層皮一樣的感到疼痛和羞辱••••••
今天,當我走到城牆上,遠望那清清的江水時,淚,又涌出了眼眶,我真想急速地死去!我忍受著一切的羞辱,而伊清也遭到了羞辱,林居然在上班的時間里帶著人去他的辦公室里吵鬧,滿嘴的污言穢語,還氣急敗壞的想沖上去打他,當然沒有得逞。但發生這一切時,卻有人在幸災樂禍的議論,這些市儈的,淺薄的人們!我們的思想,情感,對生活對人生的探求,注定我們犯了法?大逆不道?我們不是為了享樂,為了個人的**而認識交往,我們的一切可以驗證,是真情和真誠。為什麼被判了死刑?難道真有虛偽,欺騙,引誘?在我心底的尺碼里,沒有檢測出來,我覺得伊清是一個誠實的人,他的情感是真摯的;因為他曾經是那樣的痛苦,一旦遇到一顆誠實的心,他會不欣喜,不感動,不執著而熱烈的去愛?會的。當然,我們的一切並不是那麼的天經地義,而且又是這樣一種情況︰一個年輕人和一個老年人在一起談戀愛。于是,人們盡可能的憑著自己的想象力,憑著自己的能力去探听,傳播,加油添醋。我在人們心中的形象變了,變成了一個貪欲的女人,一個善于引誘和欺騙男人的女人。伊清呢,在他們的敘述中也變成了一個婬棍,一個老色鬼。話就這樣生出來了,這是由我的丈夫,一個有著夫權和對我的統治權的人,一個有著強烈的封建意識的人,在嫉妒心的指導下,瘋狂而又蠻橫的做出來了。
人言可畏,舊社會有多少女子死在人言中啊,今天,我差一點也被它吞噬!難道林真的就是對的了嗎?他的無知,庸俗和對我們的低級的猜想,等等,以及後來對我的無理的侮辱和打罵,到最後又發展到蠻橫無理地去辱罵,妄圖毒打對方等等一切,難道真的是我們有不當的行為被他捉奸在床了嗎?這樣的肆無忌憚,要想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呢?即使要離婚,又該耍這樣無賴的手段嗎?林失去的不止是一個女人,也失去了在人們心目中的尊嚴,通過這件事情和他一系列的行為,暴露出了他卑劣的靈魂。假如說這一切都是情有可原,或者應該,或者是男人本色,那麼,在二三十年代的社會,才算是一個十足的,可稱謂的男人!我可憐他這樣無知,愚昧,也恨他竟是這樣的歹毒和凶狠。更可恥的是,他做了這一切的一切以後,還要喊我回去,說能夠原諒我。我是這樣一種女人?我該在人們的指責,丈夫的鄙棄的環境中恥辱地生活?非要求助于他?非要他如此大度的「原諒」?或者說是「開恩」?天下有這樣的理嗎?他算是一個男人嗎?!
八四年一月九日--晴天--
天空是那樣晴朗,太陽燦爛的照著大地,使得冬天的天氣顯得格外的美好。然而我的心卻是這樣的哀苦,淒涼,眼楮里強忍著酸楚的淚水,腳下是現成的石板路,我毫無知覺的走著,踏著,堵塞著的心里只有一個問號︰「路在哪里?」
難道我就這樣屈服于林的婬威?屈服于他對我蠻橫的侮辱?我究竟有什麼罪?就因為我生就為一個女人,一個社會的附屬品,是男人隨心所欲的工具?在遭受他百般的侮辱後還要對他屈服?我不服!就是死,也不服。我甘願這樣干淨地死去。但是,為了對理想的追求,我要抗爭,我要斗。我作為婦女中的一員,作為知理而又讓步再橫遭暴虐的這樣的事件中的一個婦女,我也要控訴!
同是天涯淪落人,九和星貴她們,給了我很大的安慰和支持,給了我信心和力量,鼓勵我必須頑強地生活下去,要堅持工作,堅持學習,因為現在,已經是林的錯了,他做得太過,太絕情了。
我能夠活下去,我也準備奮力一搏,我沒有觸犯法律,我不怕。我的朋友們,就因為我們是女子,就因為我們的勤勞,坦率和善良,我們具備了婦女的美德,然而,我們卻各自得到了不公正的命運安排,容不得我們的反抗和重新尋找,這是天意嗎?縱是天意,也要抗爭!
八四年一月十日--晴天--
今天領工資,除了還賬,所剩無幾,但我還要過下去,安排好生活。孩子回來了,看到我就高聲喊媽媽,要我回家。我怎麼能回?我告訴他,媽媽不能原諒爸爸,也絕不回家。在孩子面前,我一肚子酸楚和痛苦的眼淚涌上眼眶,但又強忍著。林的朋友小王也來勸解,我告訴他,我活到死的那一刻,也不會原諒林!我不稀罕那個家,也不稀罕他的財產,我只希望得到自由,並且在自由中拼搏,待到理想實現時,我再找那個可恥的人算賬!以雪我遭到的彌天恥辱。
晚上,林通過小王來約我談判,在縣人委的水池旁。林居然還責備我不該出來,不然不會有今天這場事。真是天大的笑話!我明確地告訴他︰「我不會回去的,縱然你能原諒我,我也不能原諒你!就是裝進棺材也不原諒!你還配做一個男子漢嗎?耍盡了種種花招︰你叫我為了孩子別跟伊清再來往,我答應了;你叫我把那些信件日記收回來,我辦到了。而你卻用這些作為把柄,百般的侮辱我,侮辱別人,在社會上廣為傳播我寫的信件,日記和詩歌的內容;還多次當著我親人的面毒打我,現在又要我回家。你算是一個男人嗎?英雄嗎?是你抓奸在床了嗎?是我告訴你的吧?我告訴你我認識了這樣一個人,我覺得同他在一起生活會很幸福。你受不了啦?你同我的哥哥一道來對付我。假如你真的希望自己的家庭好,希望我把心收回來同你一道好好地過日子,你不去傳播,不去找張三李四到處說,社會上有誰知道?你把我的皮掃了,現在又要我回家和你一道過日子了,有這樣的理嗎?現在你不怕丟臉了嗎?你不願意離婚?但我們之間的情已盡,義已絕,你捏住的只是一張紙,你捏不住我的心!我申明︰以後遇到情投意合的人,我同樣要找他!」
林在我的反駁聲中沒有話說,只是說︰「對不起,是我考慮得不周到,做得有點過分了。只要你回去,什麼都好說。」
我說︰「你沒有什麼對不起我的,反而是我對不起你。現在請你把我的東西還給我,就是那些日記和信件,因為那是屬于我的東西。」
他說現在不會還,離婚以後再還。但他又說︰「就是到老死,也不會同意和你離婚的!」真是無恥之極!我瞧不起這樣的男人,有什麼人格?有的是卑鄙無恥的市儈手段!我對他說︰「以前我沒有說過過頭的話,現在我要說,就是你跪著求我,就是你請八人大轎來抬我,我也不回去!絕不跨你家的門檻!」
孩子,家庭,事業,看來我只屬于後者。
八四年一月十一日--陰天--
上午記了前兩天寫的日記,中午上班時,看見林的嫂子劉來到了門市,我心里非常反感,裝著沒有看見。隨之她直接走到我的面前,說有一封信要交給我,是我姐夫寫的。
我接過那揉得皺皺巴巴的紙一看,真是火從心起︰「他們又去嚼了一些什麼舌頭?」姐夫在信中居然說伊清兩口子已經和好了,伊清的老婆勸我站出來承擔責任,因為是我先去找伊清的。姐夫說︰「關鍵時刻人家知道為自己的丈夫尋找出路,找替死鬼,你要識別伊清的狼子野心,不然會被乖乖地騙去坐牢,當替罪羊!」
真是這樣的嗎?那麼伊清究竟有多大的罪呢?我又犯了什麼法?值得去承擔責任,值得坐牢?公正在哪里?法律在哪里?假如僅僅是為了我們的相識,相戀,僅僅是通了那麼幾封信就該坐牢的話,我甘願去!會有十年,二十年嗎?我也甘願,絕不失悔!但假如是個別人想要要挾對方,以我為誘餌,達到殺人不見血的目的,那麼,我要控告!告這些卑鄙無恥的小人們!假如伊清真的在其它方面有問題,需要執法,讓他坐牢。那麼,我會以一個朋友的身份經常去看他,在精神上給他安慰,讓他有生活下去的勇氣,重新改造自己,我能做到的。
劉說︰「我不曉得你們是怎麼搞的,鬧得這樣僵。你還是••••••」
我打斷她的話說︰「你不要說了,我不听你的!」
劉又說︰「你也做得太過于了。」
我發火了,責問她︰「誰做得過于?林做盡了種種,我還過于?我難道沒有自由,沒有人身的權利?」
她裝模作樣地說︰「自由?你的自由超出了原則。」
我勃然大怒︰「超出原則?啥子原則?是林對我抓奸在床了嗎?那麼,叫他去告啊,你們不是說去告嗎?現在我就等著法律的制裁。老實說,只有在法庭上去,才說得清楚!」
劉看見我發火了,她唯唯諾諾,搖搖擺擺的走了。這場戲的導演是誰,我清楚,當然是林了。造謠者,就是一群可恥之徒!那妄圖置人于死地的人,同樣可恥!天理何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