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紀實文學   【風雨人生】 愛情紀實文學【風雨人生】第二集--守護心靈--2

作者 ︰ 李紅松

冬天的早晨,田野一片靜寂,遠處,被薄薄的白霧籠罩著的黑黝黝的山坳,顯得若隱若現的。村莊里,雄雞在此起彼伏的鳴唱著,偶爾夾著一兩聲的犬吠,迎來了又一個黎明。

八四年一月十二日--晴天--

離婚申訴書

xx縣人民法院︰

申訴人︰李紅松,女,現年三十二歲,本縣百貨公司職工。

因我與丈夫林xx在感情上發生了根本破裂,無法維系正常的夫妻關系,特申訴離婚,現申訴理由如下︰

我因為愛好文學,工作之余學習寫作,寫了一些詩歌,小說,劇本之類的初稿,在此同時,結識了商業局的伊清同志。在逐漸的交往中,我們雙方對文學藝術的愛好,使我產生了一種情感,把他當良師益友。他的為人是誠實而忠厚的,在這種情況下,我更加尊重他,敬慕他,甚至想到我們要是能夠在一起生活,該多麼幸福!老實說,我沒有想到他的年齡,只是覺得生活對他太不公平!他經受了政治上的磨難,又忍受著情感上的屈辱,我鄙視那貪圖金錢和權力的女人,鄙視那在危難中落井下石的女人!于是,我流露出了自己的思想感情,給他寫了一些真摯熱情的詩歌和信件,它們的內容是內心情感的真誠流露,絕沒有婬穢之詞,下流之意。因為我們都是有理智的人,都遵紀守法,我們並沒有做違法的事情,也沒有違法的行為。當然,對于我的丈夫林xx來說,我確實感到內疚,我和他志趣是那樣的不相投,假如我們能夠解月兌,各自都能重新組織家庭,得到幸福。我請求和他離婚,並且誠實地告訴他,我認識了這樣一個人,假如和他在一起生活,我會很幸福,在,更沒有考慮夫妻的情分,而是百般阻擾,一而再,再而三的對我的人格進行侮辱!他拿著我寫給伊清的信件四處散布,而這些信件又是我主動跟對方斷絕來往後收回來交給他的。他借此事多次辱罵我,毒打我,威脅說︰「老子要報仇!要算賬!整死你,再整死伊清,老子去坐雞圈都不怕!」「老子就是要讓你不得安寧!」通過爭吵,打罵,我們的感情僵化了,分裂了。他常常在家里大發婬威,除了擺著一張臉不理不睬外,就是打罵出手︰「滾!去找你的老男人!」他無恥地對我吼。有時他又說︰「伊清已經離婚了,你去吧,他等著你!」他甚至在多次打罵以後又強行對我無禮,像對待一個婬婦!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哭泣,我說︰「你要是因為我這個可以原諒的事捏住不放,我們就只能離婚,而且,我不能忍受你對我的侮辱!」

他罵︰「侮辱?什麼叫侮辱?現在就想離婚?門都沒有!」于是,他按住我的雙手,不讓我動一動,還說出很多下流無恥的話來,我只能放聲大哭••••••

在這種情況下,我還是忍,還是讓。在忍讓中熬過了兩個多月的時光,該我做的事情,我都做。然而他沒有想到這一切,反而認為我委屈于他是要求得一個安身之地。于是就更加無理地對待我,對待家庭。甚至發展到了下班不回家,不吃飯,連鍋里的飯菜寧願燒干,燒爛鍋的情況下也不管!我一連三天都是忍著淚,做好飯菜去找他回家,但無影無蹤。直到晚上很晚才回來,還根本不說一句話,而在這樣的情況下,還對我有無理的要求。我能服?難道就因為我是一個女人,是他隨心所欲的工具?當我抗爭時,他蠻橫地搶去了我的兩付眼鏡,並且猛擊我一拳︰「你滾開!爬開!」這就是他的態度?

我究竟有什麼罪?犯了什麼法?逼迫我只好離家出走,寄宿親友,從而感到走投無路!難道在有法可依的今天,還允許他無視法紀,侵犯我的人身自由?侵犯我的人格?他不顧事實,不顧影響,蓄意生事,到處誹謗,在惡意中傷對方的同時,使我個人的名譽遭到毀壞,工作不能盡力勝任,連生活下去的信心都難于設想!我究竟犯了什麼罪?遭到他多次的辱罵毒打,還扣押了我的錢糧,衣服。那麼,他的理又在什麼地方?就因為我是一個女人,是男人的附庸,是生兒育女的工具嗎?違反了所謂的「婦道」,就應該得到他這樣無理的懲處嗎?在法律面前,他沒有人證,物證,旁證做事實的依據,就蠻橫無理地去侮辱毒打對方!在社會主義法制加強了的今天,還允許這樣的封建觀點,封建意識任意囂張?還允許他以「丈夫」的名譽對我百般的詆毀,中傷?那麼婦女的地位又在什麼地方?難道就因為我結了婚,在感情已完全破裂了的今天,都應該拴在那「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從一而終」的封建道德觀的朽柱上嗎?

並不是我貪圖金錢和享樂,更不是我好高騖遠。作為一個女人的真實的,真誠的思想感情的流露,卻得到了這樣一個令人不寒而栗的下場!我追求理想的事業,追求人生的價值,為此,我努力學習,是屬于非分的妄想嗎?那麼,人,應不應該追求?應不應該創造?假如我們的前人沒有追求和創造,這世界還是原始的模樣!所以,我不服。

從道理上來講︰我認為我有理。因為在原則和事實上我都是有理智的,並且誠實的對他說出來,我認識到是自己的不對;為了家庭,為了孩子,我做了退讓,斷絕與對方的來往。

從法律上來說︰我認為我沒有違法,犯法,我們沒有通奸,姘居,重婚的罪狀。說我的道德敗壞,與一個年長的男人談情說愛是貪圖享樂,我不承認!換句話說,難道因為歷史不公正的烙印曾經打印在那眾多受害人的身上,到了今天,已經使法律能夠公正對待的今天,我還要再無辜的遭受人們不公正的裁判,使之再次含冤受屈?我不承認這種強加給我的無理棍棒。

林xx耍盡各種卑鄙的手段,妄圖迫使我就範,屈服。他的條件就是要我捏造事實來告倒伊清,他說︰「只要你說了,做了,把伊清告倒了,送進去了,我們一天的烏雲都散了。」

我不干,我不能昧著良心講瞎話。因為我是隨著新中國長大的青年婦女,我懂得黨的政策和法律。

林xx在沒有事實作依據的情況下,誣陷我與對方「多次通奸」,嚴重損害了我個人的名譽,在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的今天,我以一個受盡各種侮辱,要求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婦女的身份,申訴離婚,請司法機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公正的裁決。致禮!

申訴人︰李紅松

1984年1月12日

上午上班,下午寫了這份離婚申訴書。我的心平靜如水,林一樣也不值得我留戀,一樣也不值得我彷徨,只有朝前走。因為在我的身上,留下了無數的恥辱,無數的創傷!留戀,只會使我懦弱,只會使我更髒!只能在那屈辱的環境中了此一生的憂傷!我要奮起,我要朝前闖!一個女人應該月兌離這恥辱,既然背了名譽,就不要去求得市儈的丈夫來原諒!像一個人,做一個真正的人奮勇朝前闖!我不稀罕一切金錢的,物質的東西,我只需要自由,我只需要在自由中拼搏,努力地朝前探索,我的生命縱然短暫,但我也要做一個生活的強者!我會成為強者的。絕不屈服!人世間也有溫暖,也有同情,也有人同他們不是一樣的認識,不是認為我就有好大的過錯,好大的不可原諒。像瀟三,黃老師,還有九,星貴和泰真她們就完全支持我的思想。但是,我不知道我這樣寫的離婚申訴書行不行,能不能通過?還是先把它交上去再說吧。

一只小小的甲蟲,急得頭抵著地面在團團地轉,原來它遇到了敵人,一個比它大兩倍的蜘蛛。甲蟲終于把身子倒過來了,它開始逃跑,蜘蛛盯著它,圍著它追,不時地去踫它一下然後退下來,甲蟲只好縮著腦袋,看到敵人遠了,又跑;蜘蛛又追上去,又踫它一下,它們就這樣僵持著。因為是在地面,蜘蛛無法結網,而甲蟲又有甲殼;終于,甲蟲抖翅了,仿佛在說︰「你這個無賴,惹不了你,我還不能躲嗎?!」它在原地轉了一圈,呼地一下就飛啦。蜘蛛怔住了,也許也氣極了,滿以為到嘴的美食又跑掉了,自己卻沒有辦法。

看著眼前的甲蟲和蜘蛛,我覺得自己就是那只甲蟲,林就是那只蜘蛛,惹不起林,還躲不起他嗎?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甲蟲那樣幸運,能不能躲得了林的無情的侮辱,毒打和追尋,要躲到什麼時候?能不能離婚?在今後的生活中,我不知道自己還會遇到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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