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不會對我的目標做打折或讓步!
做第一等女人,不做第二等男人一一性別是自然存在的魅力,站得挺,自然就煥發出來。做自己,遠比仿效他人來得具有勝算,第一等女人,其實也是第一等人︰
凡事操之在我,不要把自己交給別人一一雖然約翰說︰「人生是在你計劃之外的許多意外。」但是,放棄計劃,將自己交給不可掌握的別人,實在異常可怕。我認為,自己是唯一可靠不變的因素,在整個人生過程中,「自己」絕對是大股,要善加掌握一一
--雜志摘錄--
八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晴天--
今晚看電影浪花之戀,這是日本故事片,敘述了一個普通的日本青年寅次郎的生活點滴。
寅次郎是一個沒有固定職業的人,他誠實,善良,樂觀,開朗;外出到大阪村,踫到了藝妓富美。富美天真,活潑而誠實,偶然的相遇又分開使雙方難以忘懷。又一次相遇後,富美和寅次郎都極高興,他們一道去游玩。在廟里,寅次郎知道富美有一個弟弟二十年沒有見面了,他鼓動富美去看弟弟,遺憾的是,富美弟弟因病死了。通過幾次的接觸交談,富美覺得寅次郎是個好青年,她不願意再干藝妓這個工作。當晚,她跑到寅次郎下榻的旅館,悲傷不已,她需要幫助,需要,輕聲地呼喚著寅次郎。
寅次郎雖然很喜歡她,但他誠實,又覺得是個男子漢,要有禮貌。
富美內心卻認為寅次郎瞧不起她,很早就悄悄地走了,只給他留了一張紙條。寅次郎才明白富美生氣了,自己也提前回到了東京。
後來,富美來到了寅次郎的家里,一家人都很高興,正當寅次郎要為富美找工作時,富美卻告訴他們,自己要結婚了。寅次郎難過極了,但他還是為富美祝福。
富美給寅次郎寫信來了,告訴他自己的新生活。寅次郎去探望她,富美高興地掉眼淚,富美的丈夫也熱情地接待他。
影片就這樣結束了,這只是一個平常的故事,但演員的表演很動人,寅次郎的憨厚,富美的善良,還有鄰居,親戚等都演得很感人,影片很有感染力。
今天上午,我將習作兒時桂花等交到縣文化館給老陳看,他是負責文學創作的,自己也多次在報刊上發表一些很有水平的散文。交談中,他問我讀了一些什麼書?當代作家知道有哪些人?我不甚了了。書是讀了不少,也知道一些人,但就是點不出來。他鼓勵我多觀察,多寫,要透過生活的現象看本質。我覺得這是很好的意見。
八四年十二月八日--晴天--
今天逢場天,賣削價商品半天,八十元左右,店堂里生意也不錯,交款二百五十元。我們堅持要小組核算的櫃組由于沒有交錢到大樓,今天專門開我們的會,由商業局長主持,公司領導參加,主要還是要大家談談原因。當各人各自講了一通道理後,還是局長大人宣布︰限期三天內把錢劃過來,不听,記大過,處分。要服從新領導的管理,改革要慢慢來,有組織,有領導的搞,等等。
今天的會,氣氛要緩和些,不過,那些高帽子的話也是怪嚇人的。當官的說話不實事求是,而是有記仇記恨的心理,又怎麼能搞好工作?我們要求承包,單獨核算,究竟有多大的錯呢?
晚上看電視連續劇陳真13一14集。故事通過方志威的失敗,告訴人們,凡事不能獨斷專行,不能無法無天,要依靠人。上海灘黑幫繁多,方志威一個人妄想躍上龍頭是困難的,又是大魚吃小魚,對他有利就用,無利就除。方志威怎麼是老奸巨猾的趙老板,老七,老八等人的對手?那時的社會是那樣的明火執仗地干。現在的社會,雖說沒有那樣的現象,也有一些極不合理,合法,甚至是違法的事情,特別是自私自利的人有了權力,更是不擇手段!
今天把離婚訴訟書遞到法院民庭,民庭隨即通知交訴訟費四十元。看來真的是處處都要錢,處處都靠權啊。不過,我沒有交,沒錢交。這筆錢是我一個月的工資,交了後吃什麼?!孩子又吃什麼?拿什麼錢給母親?我心里難受,流著淚又走到城關鎮去催問,因為這里可以不用交這麼多的錢。
晚上,我們幾個小組的人又開了一個小會,討論怎樣對待他們的高壓政策,大家還是認為要不怕任何困難,斗爭下去一一硬到底。
八四年十二月十二日--陰天--
一︰掌握百分之六十的勝算面,其余百分之四十可視為機緣遇合,包括天命,機會,他人協助等因素。
二︰充分準備。「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知識,技術,體力,人際關系,情報,本錢等,都應日積月累,盡早積存。
三︰豁達。徐志摩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更坦然的胸襟卻是︰「努力的人不一定成功,成功的人都是努力的。」肯定努力,也接受可能的失敗。
--雜志摘錄--
我很喜歡雜志里的這些話,所以把它分段摘錄在日記里。
今天是我生活中的轉折點,我終于取掉了繩索。離婚,這是兩個多麼可怕的字眼,但作為我這樣個性的女人,卻主動去靠近它;它在我這里,應該是解放思想,得到自由,爭取愛情和事業成功的一只歌。雖然我帶著哭聲,含著眼淚,忍著疼痛和屈辱,經過一年多的分居和抗爭來歌唱它,但我終于勝利了!自由了!可以去拼搏,去奮進,去追求我希望的東西了。我失悔嗎?不!我留戀嗎?也許有一點,因為那畢竟是我生活了六年的地方,也曾有過希望與夢想,有過溫暖的家啊!
我哭了,毫不掩飾地哭著,既有深深的慶幸,也有作為一個女人應該怎樣做,才不至于演出這猶如生離死別一般的悲劇。我向社會挑戰,向世俗挑戰,向無知,淺薄和粗俗的林挑戰,我以勝利的姿態站在世人的面前,我是強者!
原來想通過法院判決離婚,但是,要拖到哪一天才能結束這樣的生活?就算我交了訴訟費後他們立案審理,但我沒有熟人,沒有支持我的人,也很難打贏這場離婚官司的;而且林的目的就是拖,他堅持不要孩子和不給孩子生活費,就是明顯地卡我,卡到我拖不下去的時候,一是答應他這極端無理的條件,(這樣他就可以佔到便宜)二是乖乖地走回去過日子。(這樣他更贏了)
我不!他堅持不給孩子生活費和財產,那麼,孩子太小,作為母親,我必須帶著他,經濟上困難一點就克服著過。財產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東西,爭來有什麼用?我也確實是不稀罕!人應該是有志氣,有骨氣的。我認為自己處在這樣的地步,只能這樣辦。
林太自私,太無情,他自己的孩子不撫養,連一分錢的生活費也不願意負擔。他的理由是我堅持離婚的,那麼孩子就應該由我來負擔撫養,他以後還要結婚,還要生育。人要是沒有心肝,比畜生都不如!
我們是在城關鎮的民政部門辦的手續,連辦手續需要的幾塊錢都是我出的,林不願意出一分錢。我把這一切記錄下來,待孩子成人以後,讓他去譴責他的父親吧。
八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晴天--
三四天沒有記日記了,這幾天,痛苦的感覺已不復存在,在心的深處,覺得得到了新生,得到了解放,甚至開始高興起來。因為我有自己的生活目標。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的認識。愛情,事業,道德和家庭應該聯系在一起,固然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我」,但我一定要以自己確認的目標為目的,堅持不懈地追求,只要努力,就會成功。
昨晚到泰真家去玩了很久,請她帶信給伊清,今天,就在等待和不安中渡過。我為了我的文學事業,為了我理想的愛情,為了他而離了婚,我將得到什麼?
九點過,泰真來喊我。啊!我高興地看見了他,我心愛的知己伊清。在這一年多的時間里,我們已很少見面和聯系了。但他確實是我的知己,這樣的了解我,相信我,支持而又深深地愛著我••••••
伊清給我帶來了吳老師的信,其中有這樣一段話,表現出吳老師對我這個文學青年真誠的關心和幫助︰「••••••紅松寫作進展如何?從稿子上看來,她有一定的寫作基礎,缺乏慨括和典型化。如何發現生活中的美,又如何提煉,提煉些什麼出來,又如何體現構思,都還不是那麼清晰,明確,這就不可避免地要走很多彎路。最好還是系統地學習一下。但學一下又談何容易,成都眼下只有工人文化宮職工文學講習班,每星期講一課。還有個成都市青年團辦的青工文學班,在市團委二樓,每星期兩課。十二月底文聯要舉辦三個月小說講習班,在新繁授課,都要錢。且不說學費問題,吃住也是個問題,郊區農民一間房子房租二十五元,如此,每月非六十元不可。來成都听講課,非弄個臨時工做不可。我已給教育學院朋友講了,他答應在大樓落成(快了)後要請清潔工,可以讓紅松來試試,半工半讀,不知紅松以為如何?倘若同意可進一步落實,不同意就作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