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XX︰
在即將離開縣城之際,我留下了這封信。
共同生活了六年的我,對你總算是有了一個全面的,正確的認識︰你是一個無恥,卑鄙,庸俗,自私的人;造成婚姻最後破裂的是你極其無恥,而又惡劣的手段和愚蠢可悲的認識︰「愛有好深,恨就有好深。自己得不到,就讓其毀滅••••••」在你對我連番的毒打和辱罵下,在你使出種種卑劣的手段後,確實使我感到走投無路,活不下去••••••
你說︰「愛有好深,恨有好深。」真是那樣嗎?你在對我的愛和關心中,有多少是視我為主導地位的?除了你粗俗的說笑,還有什麼?只怕就是你要發泄的**!
這一次,你在即將再婚之際,也是用最卑劣的手段,性要求征服了對方。同時,對我實施了虛情假意的檢討,認錯,而再次違法地用性來侮辱我,你算是人嗎?!我們既已月兌離了夫妻關系,你公然用舊社會那種流氓腔調,玩世不恭地說︰「我們舊情還在嘛,違什麼法?」
老實說,我沒有舊情和你續,要不是孩子痛徹心扉的呼聲︰「媽媽,我不走!我不走啊!我的爸爸要我,我也要爸爸啊,讓我回去吧,媽媽••••••」我能走上門來找你嗎?離婚已經三個多月,我找你談過,要求過什麼?!
我結婚時的被子,床單,離婚後你應該還給我的,結果呢,我母親來幫我拿東西,你還的是什麼?是蛟蛟的婆婆用爛了的破的,舊的東西!我購買的花布,準備做一件襯衣的,你都拿來據為己有。就連那使你生氣和嫉妒的我的照片,母親代我多次索要,你也不給。我的工資購買的國庫券你拿來藏了,自從發生爭吵以後,你就控制了門鎖,衣櫃,凡是值錢的東西你一慨撿了,你有多可笑!
離婚了的今天,我又超出了什麼範圍來索要這些屬于我的東西?那些曾經經我的手,用工資親手買回來的東西?!你想想你是什麼樣的人,我又是什麼樣的人?我的胸襟比你寬,比你坦蕩,心,比你善良。我從沒有想到在什麼問題上要敲打你,佔你的便宜,也不羨慕你的財產,我干干脆脆地走了,帶走了我心愛的兒子。
而你,卻沒有人性,沒有良心,既要讓孩子來拖累我,又要為自己以後再婚創造條件,昧著良心不撫養和教育自己的兒子!僅僅幾元錢,十幾元錢你看得多緊,因為離婚後孩子已歸我撫養,要不是單位的人說你又領去了孩子的醫藥費,我會來找你要嗎?!要不是你自己無恥又惡語傷人,罵我不要臉,我會代孩子申訴要撫養費,要財產嗎?孩子是夫妻雙方的,你有撫養的義務。財產是在你即將再婚,又可能另外有子女的情況下,這個孩子,也是這個家庭的長子,應該有一份。所以,我同意你的意見,由法庭裁決。
你在沒有當著另外一個女人的面時,顯得寬容而通情,你說︰「因為听說你已經結婚了,我也只好找一個結婚,處理她是倉促了一點,也比不上你,大嫂也不同意••••••」你又說︰「孩子我可以付給生活費,每月十元,我親自寄去。」你還說︰「都怪我,听信了別人的話,造成了一個悲劇••••••」
我竟然相信了你的假話,對你說出了真話︰我還沒有結婚。你馬上說︰「假如她不願意結婚就算了,我不勉強。假如她要結婚,我也只好和她結婚,因為早已有了關系。不然,就和你復婚!」
我不知道那是你的鬼話嗎?我不曉得你曾經那麼惡毒,無恥地用盡各種手段來對付我嗎?在那一時刻,我居然還相信了你,天真的以為你說的是真心話,我如實地告訴你工作上的失利,孩子的具體困難,以為你那還是善良的心,會去考慮一下我的處境,和孩子寄人籬下的生活後,那心靈的創傷。你說你回去商量一下。
你竟然是這樣的人,再一次當著那個女人的面惡聲惡氣地說︰「你去起訴吧,你的東西你拿走,不稀奇!」
有意思,不稀奇的東西在你那里掛著,鋪著,蓋著,你用了不覺得臉紅嗎?!
你以為你給了我難堪,你以為你又有了一個廉價的女人,可以發泄**而感到幸福了,滿足了,其實,你的心是空虛的!而我,卻實實在在地不會反悔,我現在的生活在各個方面都是滿意的,雖然遇到了困難,也只是一時的,而他的音容笑貌和知識卻強過了你一百倍!但是,我的心卻在痛,我的眼淚無休止地流下來,我為孩子對你純真的愛而難過,因為你根本就沒有當好一個人,一個父親!我更為自己真正的失去了清白而痛心!就是有鞭子抽我,有繩子捆我也無法抹去羞愧,這一次,我是真正地被你侮辱了,我悔,我更惡心你這披著人皮的畜牲有什麼臉面去吻另一個女人••••••
以前,當你生病時,我焦心而憂慮,害怕那頂可怕的帽子「寡婦」降臨到頭上。現在,我認為它快要降臨到另一個女人的頭上了,並不是我咒她,而是你根本就不配活在善良人的面前••••••
我們徹底分手了,壞女人自有其生活道路,而你呢,相信在死神降臨時,會像婆婆一樣死不下去,嚼爛舌頭而講良心話︰李紅松是一個好人!
最後,希望你和你的女人存一點良心,不要為了自己過得好而不服從法律的判決,因為孩子是你的親骨肉,並不是我要你的,而是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費用,你應該負擔一份,既是你的義務,更是你的責任!別了,
被你咒罵的女人--1985年4月8日
八五年四月十日--晴天--
我的心像是有一根繩子把它拴著,在扯,在絞,在流血,哎喲!媽媽,女兒為什麼來到了人間啊?!
我在哭,無聲的流淚。好多的時候,哭腫了雙眼,哭脹了胸腔,這被羞辱的淚啊,幾時才能流完?人們還是在譏笑我,指責我,背地里罵我不要臉!
是嗎?這一次是真正的不要臉了,為了兒子有一個好的生存環境,離了婚的我走上門去,懇請他收下兒子,別讓孩子寄人籬下。他的行為,猶如「啪!」地一記耳光,打在我的臉上,此時此刻,我才真正的認清了自己,認清了他!難以訴說的悲憤和羞辱的心情,我只有對著大江哭泣,罵自己︰「不要臉!」
不,是不要臉的他強行拉著我,嬉皮笑臉地說︰「不要你走,我要你留下來。我錯了,對不起你,畢竟是夫妻一場,舊情還在嘛••••••」那雙眼楮似乎是真誠的,那種語調似乎是懇切的,那顫抖而固執的動作似乎是熱烈的。我接受了,哭著接受了欲置我于死地的,他的「」。雖然我和他已經解除了婚姻,但他畢竟曾經是我的丈夫,我們共同生活了六年,有一個可愛的兒子。
那一晚,使人心痛,使人羞辱,我絕望了,因為那不是情感的享受,兩個水火不相容的人在一起是不會有愛意的。我甚至對他說︰「是你使我走投無路,我很苦••••••在我活不下去的那一天,我會拿刀殺死你!」我真這樣想。昔日里溫柔,善良的我變得這樣橫。
現在我才明白,我是軟弱的,我忘記了他那惡毒的咒罵,那揮舞的拳頭和人們譏笑的臉色?我是可悲的,曾發誓不再進他家門一步的我,卻去了,並留在那里接受他再一次的凌辱!我是可恥的,我深深地愛戀著我的知己,為保護他而忍受了一切。現在,我卻望著這個無賴哭泣,雖然這一切都是為了我的兒子;我請他把兒子管起來,因為我在目前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沒有辦法付給孩子一分錢的生活費。但又有誰能相信?
「你不要臉,幾十歲的老頭都要,圖他是當官的!當官的就該要婆娘,平民老百姓就要不得?」這是離婚前他在大街上打罵我時的情景,他怒罵,狂喊,凶神樣的臉特青,那無情的拳頭,手拐,腳踢,使我無從抵擋,只有哭泣,我希望有人來勸解,可是,滿街,滿巷的人看著,望著,像看一幕表情豐富的鬧劇!我啞然了,更驚然︰我竟是這樣的不得人心?我被那些循規蹈矩的人們議論,指責,視為大逆不道。我被那些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之徒們閑聊,嘲笑,罵我︰「傻膿包!」我被那些豐衣足食,安于現狀的人說︰「瘋了,放著福不享,追求精神生活,想當作家,搞創作,談何容易!」
我流著淚,過去的一幕幕又浮現在眼前,而陷入困境的我竟然去求他,想著他能發一點善心,幫幫孩子。可是,他卻是這樣來對待我!從申訴書,到給他的那封信和這一則日記,三篇文字,記錄了我心中的憤怒和痛苦,也記錄了我們從曾經的親人到仇人這一幕真正的恩斷義絕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