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的婚姻 (二)退婚毀約 2

作者 ︰ 冷竹冷竹

「你混蛋!」趙大明怒目圓睜地盯著秋風說︰「你這是在褻瀆我純真的愛情。這是我的初戀啊,我不想就這麼輕易地放手丟掉啊。」

「都啥年代了,還玩純真,你傻不傻呀。再說,別人都已經結婚了,她再是你的初戀又能怎樣?難道你還想讓別人離婚不成嗎?再說了,她若真離了婚,就是一二手貨了,你還想要嗎?就算你不在乎,你家人也不會同意你要她的。首先我就不主張你再要她。」

「去,去,去,咱們不是一路人。」趙大明不耐煩地向秋風揮手示意他離開,不要再煩自己了。

可秋風偏就不走,索性又啟開一瓶啤酒,喝了兩口,接著說︰「哥,我說的你還別不愛听。我承認我是沒談過戀愛,也沒真正地愛過誰,但有一點我知道,愛情這玩意不能太認真,誰認真誰受的傷害大,付出的越多,受的傷就越多,越深。愛情不能當飯吃,你那位的選擇沒有錯,人家有選擇幸福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你認為你能一輩子對她好,能給她一生的幸福,可是,你能保證,你對她的好,你給她的幸福就一定是她想要的那種好,那種幸福,那種生活嗎?你老是教育我要惜福,要好好對馮華,要和她一心一意過日子,別生在福中不知福,整天東想西想。是,你說的沒錯,我也承認馮華是個無可挑剔的好姑娘,將來跟她在一起,我不僅可以過上衣食無憂甚至不用工作的公子哥生活,而且還可以每天象大爺似的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等著她無微不至的照料,過上讓所有人都羨慕的幸福生活。可是,你知道嗎?馮華對我好越是無可挑剔的好,越是把我們的未來設計的好,準備的好,我就越想離開她。不,更確切地說是想擺月兌她,擺月兌她的優越,擺月兌她的強大,擺月兌她對我的那種母性式的愛。因為在她跟前我就像一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一點男子漢的尊言和強大的感覺都找不到。我不想要這樣的生活。況且,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小時候天天都膩在一起,若不是性別關系,恐怕我們都能睡在一起,太了解對方了。彼此間沒有一點神秘感,有的只是那種親情感。請問,這樣的感情能結婚嗎?婚後能有激情嗎?所以,特能理解你的那個沈畫的選擇。我勸你還是早早放下吧。徹底從心里放下吧。她就是你生命里的一個神話而已。就像好她的名字一樣,她對你只是一個神話故事。相信我,忘了她,你便會擁有一個真實幸福的婚姻生活。」

「你理解什麼?你。你們之間根本就沒有可比性。」

「是,我們之間的情況的確是不一樣,但,道理是一樣的。愛一個人不需要任何理由,愛了就是愛了。就像我愛火車上偶遇的那個女孩,我們素不相識,從沒見過,可就在我看見她第一眼的那一剎那我的心跳了,我的愛來了,她就是我的心動女神,我愛她愛的朝思暮想,愛的寢食難安夜不能寐。同樣,分手也不需要任何理由,不愛就是不愛了。誰都不是誰的附屬品,愛情可以是一個人的事,可以是一廂情願,但結婚絕對是兩個人的事,捆綁的夫妻不到頭。幸福的婚姻是靠兩個人共同經營出來的,不能單憑某一方的愛就能締造真正的幸福,幸福是一種感覺,旁人看到的永遠是不真實的外殼,只有自己的感覺才是最真實的,誰願意委屈地生活一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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