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的婚姻 (十四)曲終人散 34

作者 ︰ 冷竹冷竹

秋風只好妥協道︰「行,只要你們幫我把壯壯帶大,將來我和夏雨自己在外面租房子結婚住,我們不租你們的。」

父親依然不依不饒地說︰「那也不行,我們決不允許你和夏雨結婚。你要想離婚後讓我和你媽幫你帶孩子,除非你給我寫個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和夏雨有來往,決不和夏雨結婚,我們就幫你出具我們幫你撫養孩子的證明。」

秋風知道現在不是和父母較真的時候,于是,毫不猶豫地從茶幾抽屜里找出紙和筆來,給父母寫了一份不娶夏雨的保證書。

父親看完內容後,讓秋風按上手印,然後交給母親說︰「保管好它,老伴,將來一旦他反悔,我們就讓他好好看看他今天是怎麼向我們承諾的。」

秋風催促道︰「好了,爸,這下你們可以幫你兒子去爭取壯壯的撫養權了吧。」

父親二話沒說,拿起剛才秋風用過的紙和筆,為秋風寫起幫他帶孩子的證明來。

開庭這天。秋風胸有成竹地來到法庭上,陳述著他的離婚訴求。在他看來,這次開庭不僅可以爭取到孩子,房子,而且還能爭取到一大筆關于孩子的撫養費。但是,令他始料不及的是,白雪不僅不答應離婚,而且還堅持要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還堅持要房子,並當庭拿出了房產證和購房合同,證明這房子是她白雪買她公公的,只是還沒來得及辦過戶手續。最令秋風甚至是法官感到始料不及的,是白雪還拿出秋風是過錯方的出軌影相資料。秋風傻眼了,法官也傻眼了,這案子沒法再按事先預訂好的判了。最後,法官只好暫時休庭,對雙方進行庭外調節。一月後再開庭判決。

在吃了原告又吃被告的精明的法官的庭外調節下,白雪和秋風終于達成共識。孩子的撫養權歸秋風,但,白雪不用付撫養費。而且想見孩子可以隨時見。房屋產權歸孩子壯壯所有,等壯壯年滿十八周歲時,進行fang屋產權過戶,但,現在秋風必須付給白雪八萬元的現金作為精神補償,一周內秋風把錢送到法院來,由法官轉交給白雪。

拿上法院開的離婚調節書,秋風走出法院來到父母家,請求父母幫他籌集這八萬元錢,結果秋風卻遭到父親的訓斥和母親的強烈指責。最後,兩位老人共同表態——你自己作的,你自己想法解決去,我們不是開銀行的,我們沒錢,一分都沒有。

秋風無奈,只好給趙大明打電話,約他中午一起出來吃個飯。

秋風和趙大明約在盛世達集團附近的一家小餐館內。

兩人隨便點了四個小菜,菜上齊後,秋風開門見山地說︰「大明,我離婚了。」

趙大明見怪不怪地說︰「這都已經是板上訂釘的事了,我知道。說吧,今天約我什麼事?」

「我想找你借錢。」

「干嘛用?」

「我和白雪上午剛辦完離婚手續,你看。」說著秋風從上衣兜里掏出法院的調節書說︰「白雪提出讓我給她八萬元的補償金,一周之內就得到位,我手頭上沒有,你也知道,我這兩年一直和夏雨在一起,花錢也沒個節制,沒攢下什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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