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巴黎不快樂II(已出版上市) 第六章︰他錦衣玉食,高高在上(1)

作者 ︰ 白槿湖

是誰說的沒有人可以重要到讓我欺騙小漫畫,是誰說在飯局上遇到殷勤的女人他就會轉動無名指的婚戒,提醒對方自己是有妻室的男人,是誰說永遠永遠不會讓我找不到他,我只要動動手指頭就能听到他說我愛你。

看了太多的類似劇情,男人在婚後會和婚前發生很大的變化,不再寵溺妻子,不再專一,不再好脾氣,但,卓堯和我從未有過變化,在這一年來的朝夕相處中,我們更加情深。沒有一點的征兆,除了那個白花花空間的噩夢。

漫長的夜,無邊的胡思亂想,腦中穿梭著我和卓堯的那幾年,從初見的第一天,他坐在車里,微怒的臉,他把赤腳的我丟在公路,他在宴會上誤認為我是拜金女對我不屑一顧,在他的公司當眾戳穿我的案底並解雇我然後,我們像特別自然的就相親相愛了,他總會悄悄跟在我身後,不言不語,靜靜看我。

想到這里,我露出了淺淺的笑意,每當想到我們的過去,我就無比堅信我們的愛,他為了我,付出了那麼多,他怎會不堅定呢。我回房間,鑽進被窩,窗外的天空已泛白,不管幾點,我要忘掉,忘掉對他的懷疑,忘掉葉潔白,乖乖安心等他回來。

早上被小黎回的踢腿動作驚醒,他在穿上伸伸手踢踢腿,我趴在他身邊,凝望著他,卓堯的縮小版,我的小小卓堯。

「小寶貝,你相信爸爸嗎?他那麼愛你,怎麼不會不要我們呢。」我說。

眼楮很痛,昨晚多多的那個電話,我多希望只是一場夢,夢醒了,卓堯還是我親愛的丈夫。丈夫,一丈之內是夫君,一丈之外就不是的,這是誰的理論。卓堯遠在千里外的上海,他還是我的丈夫。只是,我們之間的婚姻關系,沒有得到法律上的認可。

我曾是律師,我清楚我們之間的婚姻關系從事實和法律上來說,毫無意義,假使他明天娶新妻,我也無權干涉。這不能怪卓堯,是他母親堅決發對我們的關系不拿出戶口本給我們辦理,卓堯甚至都安排過民政部門的朋友試圖不用戶口本就辦理,可他母親早就提前做好了工作。

我也阻止了卓堯用別的途徑來辦理結婚證,那時的我,真覺得結婚證對我們之間的關系並不是多重要,感情不好了,就算有結婚證,還可以辦離婚。

只是對于孩子的身份,終究是一種虧欠,我的小黎回,不能背負一個私生子的身份。

如果我,听多多的話,帶著小黎回去卓堯上海的家,再見見他的家人,搏一搏,得到他家人的認可和成全,小黎回這麼可愛,長得和卓堯小時候一模一樣,說不定林璐雲會喜歡黎回就默許了。

但,卓堯沒有提出讓我去上海。

我冒然去,至少應該和卓堯說一聲。

手機開機,收到了兩條信息,先看到的是卓堯昨晚發的,簡短的一句話︰曼君,我醉了,閉上眼都是你的笑臉,想听你的聲音,哪怕你罵我。

我盯著這條信息一字一字地看,生怕漏了一絲他的溫柔,看過一遍,再看一遍,在心里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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