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霄錄 天翔卷 第四章 第六十八節 絕望的二白

作者 ︰ 桓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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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哈!

貧窮的小鎮,破舊的武館。

烈日當空,似乎連地上的雜草都屈服在此炎熱的空氣下,萎靡的彎下了腰。

「雲龍,進來乘涼,休息會吧,中午時間大家都休息了。」

滿臉胡須的黑胖教頭,在武館正堂里喊著。

「不用了,師傅,我再練會兒。」

倔強的孩子。

教頭搖了搖頭,自顧的坐下來,拿起葵扇,喝著粗茶。

烈日漸逝,夕陽西下。

「今日便練習到這兒,大家都回去休息吧,明日記得,一早便要準時來武館練功,需知道,練武之路需不畏辛苦,只有如此,方才可練成大師!」

稀稀拉拉的應和聲,孩子們來此無非是玩耍混日子罷了。

「是!知道了!師傅!」

唯獨莫雲龍,高聲回答。

黑胖教頭欣慰的點了點頭,深深看了莫雲龍一眼。

孤獨的一人回家,莫雲龍從來如此,許是由于性格比較刻板,同齡人皆不愛與其親近。

「雲龍,今日過得如何?可有勤奮練功?」

隔壁家的李嬸嬸,親切的向莫雲龍道。

莫雲龍自幼喪失雙親,隔壁李家乃是莫雲龍之父舊交,雖同是貧苦之家,但實在不忍看著十歲之童獨自過活,盡管艱難,亦是盡力照顧莫雲龍。

「李嬸,放心,雲龍每日都有很勤奮的練習。」

說著,莫雲龍便自顧的回家,又繼續擺開架勢,練習著那生硬的拳法。

「雲龍,回到家就別再練了,準備過來吃飯,今**李嬸買了條魚。」

男子的聲音,此人便是莫雲龍父親之好友,李成。

粗茶淡飯,李成家里並無子嗣,似是將莫雲龍當成親生孩子般,亦有些歡聲笑語,只是在莫雲龍的心里,總感覺缺少了什麼。

時光飛逝。

轉眼間,莫雲龍已經十六歲。

而莫雲龍所在的武館,如今已經越來越少人前去習武,莫雲龍已經是年紀最大的學生。

畢竟,在這個有仙人存在的世界里,早在莫雲龍十歲時,便知道,練武無論練得多厲害,都無法擋住仙人的術法。

而練武,在民間,亦是最差的選擇。

有俗話說;

若要家財萬貫銀,寒窗苦讀十年書。

若要家徒四壁牆,寒暑苦練百年功。

就算是當個屠戶,做個木匠,抑或是當個裁縫,都比練武有出息,而練武,只是家境實在貧窮的人家,無奈的選擇。

「今日,乃是武館最後一天授課,從今以後,你們都不必來了,我已經決定將武館關閉。」

黑胖的教頭眉宇間似有些陰郁。

莫雲龍忍著滿月復狐疑,練完了最後一日的功。

「師傅,為何說走便走?武館開的好好的,莫非有急事嗎?需要雲龍幫助否?」

待所有人走後,莫雲龍問出了自己的疑問。

「無妨,這幾年,我也賺了些錢,人也老了,都快四十了,還未娶妻生子,想來卻是不孝,遂便想將武館結了,回到家鄉開個小店鋪,娶個老婆,也好續下燈火。」

黑胖的教頭說到此,似很滿足般。

就這樣,武館關了,黑胖的教頭走了,在一個普通的早晨。

轉眼,兩年又過去。

「你這個沒用的東西,掙那麼幾個錢,還要打腫臉充胖子養著旁邊那個傻小子,你說,以前咱沒有孩子也就罷了,如今你是不是不想孩子有出息?學那傻小子去習武,弄得如今十八歲了一事無成?如果不是,那便去跟那小子說清楚,把錢留給我們的孩子讀書!」

「噓!你喊那麼大聲干嘛!」

關門聲。

卻依舊能夠依稀听到里面傳來的爭吵聲。

「李叔,謝謝您這麼多年的照顧,雲龍也長大了,想去京城闖一下,房子便交給你了,如何處置,你看著辦吧,雲龍不再需要它了。」

看著眼前一夜沒睡的李成,那憔悴的臉蒼白而無力,莫雲龍轉過身,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剩下一臉錯愕與愧疚的李成,呆呆的站在那里。

家,沒了,或許,早沒了。

上京之路,遙遠。

莫雲龍雖無甚本事,卻練就了敏捷的身手和強健的體魄。

一次意外的機會,莫雲龍踫到了被劫匪追殺的商賈,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救下了他。

就這樣,莫雲龍成為了那商賈的護衛,那商賈在京城,頗有地位,家財萬貫,門客三千。

兩年的時間,平淡的過去。由于救命之恩,那商賈對莫雲龍極好,而商賈之女,正值妙齡,卻看上了莫雲龍。

「老爺,你說咱們的女兒,是不是對那個傻小子莫雲龍有意思?」

「怎麼了?雲龍憨厚老實,為人正派,且救過我的命,就算將女兒許配給他,也沒什麼。」

「哼!你要我們的女兒嫁給一個家丁?你想都別想,如果你硬要這樣,我便死給你看。」

胳膊擰不過大腿,莫雲龍最終似是知道了商賈的難處,毅然請辭。

偌大的京城,莫雲龍感受不到一絲的溫暖,自己似是一個沒用的人般,一無是處。

偶然間的醉酒,莫雲龍在早晨醒來,抬頭看時,竟是私塾。

都說書中自有黃金屋,莫雲龍決定一試,反正當家丁這幾年,也攢了些錢。

然,好景不長,做為私塾年紀最大的學生,莫雲龍感受到了什麼是人言可畏。

一年後,在流言蜚語及惡意中傷中,莫雲龍離開了私塾,雖如此,卻學到了很多東西。

百無一用是書生,莫雲龍深切的體會到。

終于,一次閑逛,莫雲龍發現了衙門招收捕快的榜文。

自幼練武鍛煉的好身手,就算是在私塾讀書時,都不曾間斷過練武。

毫無懸念的,突破重圍,當上了捕快。

一年的時間,對于一個捕快忙碌的日子來說,過得非常快。

听說她要結婚了,夫君亦是有權勢之輩,莫雲龍在大婚當日遠遠的看了她一眼。

她很美,只是並不開心。

然而莫雲龍看著自己身上的捕快服,自嘲一笑,轉身離開。

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朝廷的**深入骨髓,就連捕快,都會用盡一切的辦法獲取錢財。

一擔奸殺案,凶手被莫雲龍捉獲,但卻是她的夫君。

她來了,沒說什麼,只是那淚痕卻歷歷在目。

他也沒說什麼,只是輕輕將那淚痕擦拭,輕撫了一下她的秀發,莫雲龍離開了。

案子,依然要辦。

推開面前的銀票,莫雲龍站起來,再次離開了。

收受賄賂,並非莫雲龍的性格。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卻發生。

誣陷,在這**的朝廷,實在太過普遍。

就這樣,莫雲龍因為誤判失職而丟了捕快的工作。

站在衙門前,望著那布滿灰塵的大鼓,莫雲龍冷笑——如此做官,並非為鼓,而是鼓上之塵。

離開了京城,莫雲龍心灰意冷,落腳在一小山村。

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

遇到李思這個知己,卻是莫雲龍此生最開心的事情。

歲月荏苒。

相遇相知已經數年。

各地反朝廷的叫喊聲日益增大,莫雲龍與陳思皆憋了一口氣在心中。

終于,決定干一番大事業。

落草為寇,劫富濟貧。

婉如宿命的安排般,就在這天晚上,在一處樹林,莫雲龍撿到了一名孩童,不知是誰將其丟棄在此,只是本能的被孩童的氣息所吸引,將孩童收了下來,而那襁褓上寫的,便是︰沈天。

你比我還慘些。

你生來便被父母拋棄嗎?

沒事,以後我們,相依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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