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後,林愛慕站在萬千星光的舞台上,總會突然地想起小城那座褪了色的舊戲台。
十七歲的她又蹦又跳,一個人聲嘶力竭地唱完《你是如此難以忘記》,然後甩甩頭,決然地離開小城,從此無影無蹤。
如她所願,五年的時光洗褪了她身上關于小城的許多印記。
可只有在夢里,那磨光的石板街道、那褪色的小宅木門、那潮濕的水城氣息、那童年的繁花枯木、那紛擾的人事洶涌才會糾纏著擁擠著澎湃而來。
我應該早已忘記了你。
這句話,從林愛慕的嘴里月兌出,卻是夢話。
張開眼時,眼前是黑的,並非天還沒亮,而是厚實的窗簾遮去了所有亮光。
她忘記了那句話是對誰說的,沈愛?還是沈白辰?
這兩個久違的名字令她很是不豫,翻身把頭埋在枕頭下,旁邊的手機偏偏一個勁兒地響了起來。
「愛慕!晚上公安局有個活動,你跟一下,8點半到我這里來取計劃!這次是暗訪,注意不要走漏風聲!」
記者部主任的指令鏗鏘清晰,林愛慕一骨碌爬起來,蓬著一頭亂發兩眼發光︰「暗訪!是不是很刺激?」
「來了再說。」
電話一撂下,林愛慕立刻起床,換衣、洗漱、稍事妝扮後買了份早點邊吃邊趕公交車往A市最大的晚報社去。
畢業一年,換了兩次工作,雖然形象不賴能力夠強,但在人才濟濟的畢業大軍里謀個看起來還不錯的飯碗著實不易。偶然而又幸運地進入晚報社實習,林愛慕很珍惜這個機會,希望能做出點成績,爭取留下來,做一名記者,也算是不負期待。
雖然,這與她一初的夢想並不相符。
她的夢想說起來有點好笑——當歌手,成名,大紅大紫,站在星光璀璨的舞台上為成千上萬人歌唱,而不是面對一堆雜草一片荒蕪聲嘶力竭的窘迫和淒涼。
任務分了下來,公安部門突擊暗查A市各大娛樂場所,由于任務重大,各路記者都被派出,連林愛慕這樣的實習記者都被拉上了陣。
主任方通天扔了個還沒巴掌大的數碼相機給林愛慕,一臉期冀地說︰「我可指望你一戰成名啊!記得抓拍些小姐……哦不,是失足女的照片,我回頭要做專題。」
林愛慕用力地點點頭,「那麼,我怎麼進去?跟著警察?」
方通天一巴掌輕拍在她頭頂︰「你傻啊,跟警察進去還能拍著生猛場面?」說罷朝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模模下巴道︰「你買身衣裳打扮打扮,假裝在里面上班,混進去照幾張就走,估計也沒什麼危險。」
「我?」林愛慕指著自己鼻尖,瞪大了眼︰「我長這麼大連夜店都沒進過,扮小姐,我行嗎?」
方通天搖搖頭︰「要說你幼稚道行淺呢,想在這行干,什麼角色都得演。去吧,我相信你,再說出什麼事有警察叔叔呢。」
和公安局方面聯系上之後,林愛慕開始按計劃行事。用大半個上午逛街,最後花三百塊錢置辦了一套看起來很狂野很閃閃發光的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