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年里,林俊毅經常深夜不歸,脾氣也越來越暴躁,喝醉了回家打老婆打孩子的事情屢次發生。那第三個女人也一直存在,也許從這一個換到了另一個,但從來沒有徹底消失過。
在他們婚姻的第九年,也就是林如綺八歲的那一年,方美蓮終于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
「別的我什麼都可以不管,孩子你不要和我爭。」方美蓮對林俊毅說。
當時中國的私有企業剛剛開始紅火,人們對「股票」這個東西充滿了不安的熱情。方美蓮婉拒了領導的挽留,辭去了公職,跳槽到一家私營投資咨詢公司。她帶著女兒,新租了房子,置辦了幾件簡單卻必須的家具,她想要一切重新開始。
十年間,她從小員工做到了組長,從組長做到了部門主管,從主管被提升到副總經理的位置。她存了足夠的錢,買了一套屬于自己的商品房,裝修得豪華舒適。她學了駕照,買了新車,背起了國際奢華品牌的手提包。不知不覺,她已經從一個要強的女孩,成長為了一個干練的女人。
她給女兒制定的培養計劃,一半是要女兒成功,另一半是要用女兒的成功來報復那個變了心的男人。
她工作很忙,應酬很多。其他同事的孩子,往往還是淘氣的多。而如綺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沒讓她操過這方面的心。有一段時間,方美蓮逢人就說,她都沒有怎麼管如綺,但如綺就是考上了,名牌大學的熱門專業,好像也不是那麼難考的嘛!
「你要記得,男人是靠不住的,你只能靠自己。」這是她對女兒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然而,方美蓮怎麼也沒想到,自己19歲的女兒會開始違背她。直到王文竹在電話里告訴他,如綺近一個月經常晚歸,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方美蓮覺得不太妙,她撥通了林如綺的手機,預備下一大通苦口婆心的說辭,卻被女兒用幾乎是叫喊的聲音突然打斷︰「媽媽,你一直都讓我干這個,干那個,不靠別人,要靠自己,但你從來都不關心我快不快樂!」然後便是嘟嘟嘟的忙音。
掛掉,再打,卻怎麼也沒有人接听了。
方美蓮有一種畢生的心願和努力都被辜負的感覺。
快樂?快樂算什麼?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只有站在了高處,俯瞰山下的風景,才有資格來講快樂不快樂的事。就像她自己一樣,十幾年才從底層小職員坐到現在這個位置,辛辛苦苦,心思費盡,才算稍微舒了一口氣。
你要快樂,那你不要念書,不要奮斗,不要念這個大學。你現在天天去快樂,以後只能去街邊掃垃圾,以後看你怎麼在社會上立足,怎麼給自己和別人一個交代!方美蓮憋了一肚子這般慷慨激昂的說辭。
人生就是一場交代,必須要用實際的東西來證明,自己比別人過得好。方美蓮從不承認人應該為了那種低級的快樂而傻乎乎地活著。
就算別人可以,但她的女兒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