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刻畫與小說對人物了解越深,人物就塑造得越好,故事也就越有力量。——羅斯蘭。雷克我辦公室的公告牌上,貼著許多標有警句的小紙片,其中有句格言是︰「這就是我們讓事情發生的方法。」人物和故事關系緊密,二者不可分︰給定了人物,就有了故事。故事來源于何處?來源于人物。人物從何而來?他們是逐漸地產生的,從記憶、觀察和想象中積累而來。一些很容易,另一些很困難。我的小說《朋友之間》是從視覺圖像展開的。一開始,我只知道人物是女性。她逐漸成為這樣一個角色︰50多歲,獨身,是一家小雜志的秘書和接待員。她保守、自負、孤獨,從不尋求他人幫助。她曾受過驚嚇,有超乎尋常的想象力和駭人的幻覺。下面這幾行在最後定稿時出現在第132頁,寫的是艾米麗的危機。艾米麗一動不動地站在市中心的小徑上,死死地盯著路面上的一團東西,路面又濕又滑,路盡頭的街燈發出幽暗的光。燈火照射不到的地方,有個老人卷曲著雙腿,縮成一團,雙眼緊閉,像個搖籃中熟睡的嬰兒。他的右頰緊貼著人行道,灰白的頭發鋼針般直立著,左手拿著只空酒瓶。他蓋了一件灰色的舊大衣,露出白色的襯衣領,腳上穿了雙小靴踏。艾米麗慢慢轉過身去,雙手握緊小包,輕輕地嘆了口氣,輕得幾乎難以察覺,往回走去……每至深夜,如果她在市中心的小徑上瞥見什麼活動的、半藏半露的東西,她都不會徑直走過去。她不理解是什麼支配她來到這里。她憶起一種飄乎的感覺,覺得自己是隱形人,或者,至少別人看不見她。更準確地說,由于描繪胡同里的情景,我開始塑造人物。另一個是難于找尋的人物,是我神秘系列小說中的加拿大皇家武裝警察隊的一位警衛。也許,正是因為太難得到他,我才特別喜愛他。開初,我並不知道我的第四部作品《嫌疑犯》會成為一部神秘小說,這個故事的開頭是一個接一個的八旬老人被謀殺。由于情節需要,我需要一位警察,于是我根據性格、年齡、婚姻狀況設計了他。但我絞盡腦汁,也不能讓他真實動人。我多少有些絕望,甚至想把他從書中剔除。可他幾乎無處不在︰葬禮上,雜貨店里,結識各種各樣的人,希望他獲得生命。但毫無用處,所有的嘗試都是失敗的,他仍然僵硬,別扭,全然不可信。直到一天早晨,我遞給他一套修剪工具,把他趕到植物太過繁茂的後院去修剪綠色植物。天曉得是怎麼回事,他竟變得真實可信起來。《一月的冷雨》是惟—一部不是從視覺開始的小說,可是中心人物有些模糊不清。我對缺少良知的人感到奇怪,他們不能區分善與惡,他們的生活肯定復雜而危險。由于他們不懂得愧疚,因而也是危險分子。一些心理學家認為這是由于他們大腦中的化學物質不平衡造成的,是心理失常。我以為很對。起先受書本的影響,我只寫些男性反社會人物。後來我覺得女性社會工作者會更為有趣,女性社會工作者需要有更強的控制憤怒的能力。但我絲毫沒有這方面的情感體驗。我回憶自己的童年,尋找關于道德的沖突。接著我以第一人稱敘述,似乎自己已變成了他人,一個還不懂「道德」的孩子。在我未成年的時候,一天,我一時興起,剪掉了我家貓背上的毛。記得那只獵(名叫瑪特爾)當時又是尖叫又是哀嚎,從我的手中拼命掙月兌開來,奪門而去,從此不見蹤影(我母親曾用很肯定的口氣告訴我,盡管瑪特爾躲了我好幾天,但不會跑得太遠)。當我突然悟到,我做的事為一個生物帶來了巨痛,而我並沒有權利這麼做的時候,那種震驚與反悔至今記憶猶新。我把這件事改寫成一個虛構的事件︰貓尖叫著,在燃燒的樹葉中來回猛沖,終于沖出了火焰。它渾身冒著煙,飛也似地跑了。主人公喝醉了酒似的穿過公園,逃之夭夭……索爾的母親瞪著索爾,一遍又一遍叫著她的名字,她不相信是索爾站在那里,女兒竟能作出這種事。「你做什麼了?」索爾的母親問。「我把瑪特爾放到火里去了。」「為什麼?你怎麼能做這樣可怕的事情?」她盯著索爾,雙手抓住錢包。錢包上有幾道新的抓痕,索爾想,恐怕是瑪特爾用它愚蠢的爪子干的。「我不知道。她惹我生氣了。」母親轉過身去,背朝著索爾,然後轉過身來,眼楮又一次直瞪著她。「你听到它尖叫了嗎?你知道它有多痛嗎?」「可它不是我。」索爾說。「可你剛才,剛才說,‘我把瑪特爾放到火里去了’。」「沒錯,」索爾說,「但受傷的不是我。」是索爾激發了這個故事。當她感到受了威脅,惟一可做的「正確」的事,就是在她的世界中重新建立秩序,別人付出的代價與她是不相干的。危機、危險、恐懼和壓抑我們都曾經歷過一些,記憶里的東西總是能派上用場,這令人吃驚。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我們經歷它的方式。八歲時我曾被一只看門狗襲擊過。它鎖在倉庫後面,我以為我們是朋友,當我走向它時,它正在吃東西,那真是一個天大的錯誤。30年後,我寫了一部小說《寵愛》,講一位小姑娘被學校里一個同學毆打。我用到了「記憶」,那正來源于被狗襲擊的感覺。……她立在操場上,感到自己很渺小。鮮血緩慢地從她的鼻子里流出來。腦袋上的包破了,沾滿灰塵,上面的頭發凌亂不堪地扭結著……莎拉轉過身去,直沖著人行道,開始一步步挪動雙腳。她知道,自己的身體一定已經碎成了千百塊,只是因為皮膚裹著,才沒掉下來。她很感激自己的皮膚,如果她的身體在人行道上當眾碎掉,那一定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掙扎著走上人行道,經過鄰居的房子,就算她遇見了熟人,後來也什麼都記不得了……她走近自家的前門,希望穆莉爾知道該怎麼對付這種情況。她知道,父親曉得該怎麼做,可他在上班,母親也是。她伸出手,抓住門把,看見自己的手在發抖,全身都在發抖。她想,如果自己一直這麼抖下去,皮膚一定會撐不住了。她打開門,尖叫起來。如果你要塑造一個具體而詳盡的人物,你一定會使用個人的記憶,還有你的想象,把人物放在你設置的環境中,讓他面對別的人物,想象他們該如何反應。就是這些受控的舞台沖突︰人物與人物,人物與生活中的事件,給我的故事最好也是最出乎意料的結果,大家稱之為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