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牧軒,唐氏二公子,光看他的長相就足以成為風靡萬千少女的偶像了,在加上唐氏是他家的企業,想不紅都難。
金琯雖然跟他同屬一家經紀公司,卻從來沒有過交集,別說拍戲,連對話都不曾有過。
年會的時候,她在角落里遠遠地看過他一眼,感嘆,人與人根本不能比,那個人永遠高高在上,從金光閃閃的出生,到不費吹灰之力就成為了三棲巨星,金琯把這個稱為有錢能使磨推鬼,她一介小孤女不靠身體上位,能有今天的成就,其中的艱辛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所以金琯才會理智下來,她不想八年的努力都付諸東流,只要唐牧軒不同意婚禮,那唐氏也不會說什麼了。
「櫻子,替我聯系唐牧軒的經紀人。」藝人之間雖然沒有過多交集,經紀人卻是熟識。
櫻子模著下巴看著她,良久才說道︰「你要聯系他做什麼?」
「我跟唐牧軒吃個飯可不可以?」她跟他都要被逼著結婚了,這點要求都不能答應?
有時候,櫻子很同情金琯,身為一個公眾人物,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其實是很可悲的。就像現在,連一輩子的事情都讓人給定了下來,雖然她知道,這件事她也有份,不過嫁入唐氏有什麼不好呢?嫁入豪門,是多少人想求都求不來的。
她微笑著點點頭,說道︰「你想通了就好。」
想通?確實,她想得太通了。
唐氏哎,多少人擠破腦袋想成為其中一員,她還把大好機會往外推。錢,她金琯雖然愛財,並不代表她就要為錢犧牲自己,更何況,嫁給唐牧軒,她不會有半毛錢的好處!
大老板能把唐氏經營成如今的地步,跟其殲詐陰險的本質是分不開的。她當年就是一枚愣頭青才會簽下了那個不平等條約!毋庸置疑,這一次結婚一定又會簽個什麼條約啥的。
三年,還有三年,只要撐過這三年,她就是自由身了,到時候她便退出娛樂圈,帶著她的巨額財產先去旅個游,環游世界什麼的,回來之後,開個小店,那時的她已經年過三十,成為真正的齊天大聖了,她不需要再嫁人,因為她有一群可愛的孩子。
當務之急,必須先跟唐牧軒溝通一下,雖然跟他沒有過交集,不過可以看得出來他絕對不會是那麼容易妥協的人。
櫻子的辦事效率十分值得稱贊。
「我跟Apollo談好了,約會地點定在那夏二樓,今天晚上六點。」
約會地點!
金琯听到這個詞,不自覺地嘴角抽搐了一下,轉過身翻了個白眼。
「你準備一下,打扮得漂亮點,我們等下就出發!」櫻子沒看到她的小動作,例行公事般地報告著行程。
金琯納悶地轉過頭,問道︰「出發?去哪里?」
「約會啊!」櫻子莫名其妙地看著她,她跟唐二少不是要約會嗎?
「那不是晚上嗎!」金琯瞪大了眼楮,活見鬼似的。
櫻子虎下臉,一臉不悅,說道︰「跟唐二公子的約會能馬虎了事?你可知道現在外面有多少記者等著八卦你們之間的事情?」
金琯感覺呼吸有些不順暢,她捂著發痛的額頭,爬上樓去。
一定是中暑了,剛才的一切都是幻覺!不行,還是去涂點清涼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