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上,從19世紀開始,人們就試圖研制電磁炮。lingdiankanshu到了20世紀初,曾有人成功制作小型電磁軌道炮,能將幾克重的彈丸加速到1千米每秒,比得上強力步槍的子彈!二戰時期各軍事大國都曾開展電磁炮的研究,但技術不夠,始終未能用于實戰。直到21世紀初,美國的實驗電磁炮才能把大約5公斤的炮彈發射到2公里遠,不過仍然未能走向戰場。制約電磁炮應用的最大問題,是電源——體積過大,能量密度不夠。
不過,在上古卷軸這個魔法世界,似乎在這方面有著天然的優勢,魔晶石蘊藏龐大的魔法能量,儲能密度要高得多,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將里面的能量提取出來,變成活躍的魔法能量,而且這個能量密度要足夠高,才能驅動炮彈之類的物體。
矮人們曾經做過相關的研究,不過,他們發現這種研究需要的計算量太大了,即使一大群傳奇級以上的工程師聚集在一起研究,這種繁雜的演算也要花費無數年,所以他們放棄了制造大炮,轉而研究自動弩箭,取得了不錯的成果。林逸和姜楚楚去了一趟祖伏特,成功學到了自動弩箭的技術,又取得了矮人當年的研究資料,繼續這種研究,在控制台超強的運算能力面前,這麼點計算實在算不了什麼,所以,區區數天,就有了結果。
林逸和姜楚楚制作了一把「電磁步槍」,這里面有復雜的附魔,可以將魔晶石的能量提取出來,暫存,然後用魔法導路通到槍管導軌上,驅動另外幾組附魔,產生強大的電磁力,將彈丸發射出去。槍管做得越長,能量也越高。當然,如果能增強能量密度,那麼槍支威力也越大。
「砰!——」林逸端著電磁步槍,在臨時靶場試開了一槍,對面的岩石被打碎了一角,這威力,似乎跟56式半自動步槍差不多。
「嗯,沒什麼後坐力嘛,後坐力不大,意味著威力也不夠大。」林逸道,「楚楚,你也試試?」
姜楚楚也興奮地接過來,塞上子彈,又試了幾槍,其實這威力還行,比弓箭強多了。龍鱗甲可以防住大多數的弓箭,但對于子彈嘛,恐怕效果要打折扣了,畢竟防彈衣的防彈效果也是有限的。姜楚楚道︰「也不是沒有後坐力嘛,如果讓一個普通人來開槍,還是能感受到後坐力的,只是我們力量很強,這點後坐力完全沒影響而已。不過,這槍還有些原始,要手動上膛,其實可以稍加改進,做成自動步槍嘛!」
「這……」林逸想了想,道,「這當然沒問題,只是目前沒法做到突突突的n連發,只能像狙擊槍一樣自動裝填而已。嗯,對了,我們可以把槍管做得更長,加裝狙擊鏡,做標準子彈,當然要做得更漂亮一點。//.//」
*************************************
于是,林逸和姜楚楚繼續改進,光學透鏡現在可以做出來了,用控制台可以粗略加工外形,然後打磨、拋光、刻度,至于子彈,由于是魔法電磁槍,不需要火藥子彈那種復雜的工序,只要形狀合適,並印上附魔就行了,至于自動裝填,那也只是附魔和機械的問題,有控制台的幫助,一點難度都沒有。
于是,在他們的努力下,新的魔法電磁狙擊槍終于做出來了,一共做了兩把,目前沒法批量生產,因為這里涉及多個小型附魔的集成化,要很多個附魔印章經過組合後,仔細地印上去,沒有傳奇級的工藝是做不出來的,而目前也沒有自動化的附魔印刷機器,所以沒辦法。所以,這兩把電磁槍,算是他們個人用的珍品,而且,威力比第一把試驗品提高了許多。
「我想,就算是上等龍,也可以用這把槍爆頭吧!」林逸道。這不是他信口開河,而是控制台模擬計算的結果。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拿到了這狙擊槍拿來對付他們,那他們還是有危險的!所以,利器一定要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果然,槍械的威力,遠遠不是弓箭能比的,一般的弓箭,速度在80米每秒左右,當然在上古這個高武世界里,厲害的弓箭手所發射的箭矢更快,超過1米每秒,120米每秒也是正常的。不過,這速度和子彈相比,就差得遠了,子彈速度動不動就10米每秒,甚至更高。雖然箭矢比子彈重,但動能與速度的平方成正比,速度10倍,動能就是1倍,就算重量只有十分之一,那最終動能也有10倍,是弓箭沒法比的。
林逸和姜楚楚制造的這兩把魔法狙擊槍,射程跟巴雷特m107狙擊步槍差不多,當然,這只是初級的版本,魔法世界就是牛,魔法器械比地球上的同類產品牛逼多了。而且,由于是電磁槍無需發射藥,無需彈殼,所以有效質量更大,威力也更大!現在他們制造的子彈,就不比箭矢輕多少!
而且,子彈上面,加速用的附魔(子彈出射時還在旋轉,無需膛線,只需橫向磁場即可)只是佔了三分之一的表面積,剩下三分之二的表面積,還可以增加毀滅魔法的附魔,威力更大!
****************************************
電磁狙擊槍研制成功之時,已經是1月24日,林逸和姜楚楚覺得這幾天宅在家中太久了,所以想要出去轉轉。當然,他們還有後續的研究計劃,有了精密的魔法電磁槍作為基礎,就可以制造大型的電磁炮了,這難度反而降低了,因為零部件放大之後,精度要求反而降低,絕大多數加工工作都可以交給控制台。當然,現在也沒有早大炮的必要,所以暫時放一放。
此時,林逸他們決定去一趟風盔城玩玩,說不定能看見烏弗瑞克。他們來到上古世界,第一面就見到了老烏,到現在有幾個月了,真想看看這位攪動天際風雲的人物到底怎麼樣了。
嗯,至于魔法學院那邊,安卡諾暫時還沒有動靜,暫時不提。
去風盔城最快的辦法,是先傳送到魔法學院,然後再向南飛行,也就3公里路。
在天空中,俯瞰著大地,現在這北方,已經完全被千里冰雪覆蓋,高聳的安索爾山脈也不例外,不過,冬堡南部一座高山上還聳立著一座巨大的雕像——阿祖拉女神的雕像,還有一位虔誠信徒每天來朝拜,也不怕冷。
當然,沒空管阿祖拉,繼續南下,群山過後,就可以看到一條大河由西向東流去,這就是風盔城的母親河——約格里姆河,它和從雪漫而來的白河在風盔城東邊匯合,然後流入大海。
風盔城依山而建,是人類歷史最悠久的城市,它背後的群山和面前的約格里姆河,成為最好的天然屏障——城牆和護城河自動有了,這也是一座易守難攻的城市。古諾德人利用浮空術等魔法手段,搬動了巨大的石塊,修建了這座城市,城牆、宮殿什麼的,都是用巨大的石塊修建的,現在的人很難重復了,而新建的房屋,基本上是用較小的石材以及木材建造的,沒有古諾德建築那種大氣磅礡的感覺。
由于風盔城前面有一條大河,那麼,就必須有橋梁,還是古諾德人牛逼,居然建造了跨度達3米的巨大石橋,橋面平整,底下是拱形,有巨大的石質橋墩,如此高難度的建築,現在的人類是無法想象的。如果誰破壞了這座大橋,那就是破壞了諾德人的瑰寶,那麼風盔城也幾乎廢了,對外的陸地交通完全斷絕,只剩下東邊的碼頭了。
林逸和姜楚楚在空中觀察了一陣,便隱身在城內降落了。風盔城內有一個混亂的「灰色區域」,這里是黑精靈的聚居地,他們是從晨風省逃難過來的,而且和風盔城的諾德人有很多矛盾,所以這里更混亂,林逸和姜楚楚突然出現在這里,絲毫沒有引人注意。
風盔城的城門,是天際省所有城市中最為雄偉霸氣的一座,高大而且威武,這大門還不是普通的木門,而是銅門,通過復雜的機關來開啟和關閉,這些都是古諾德人的杰作。就連首府獨孤城的城門,也比不上風盔城的雄壯,至于其他城市,就更不用說了,雪漫的城門太破了,馬卡斯城的城門雖然是矮人所制造,但兩邊都是山,人們只看到山的壯麗,不會注意城門,裂谷城的只是小破木門,比雪漫還糟糕,至于晨星城、佛克瑞斯和莫薩爾,這三座相對貧窮的城市,連城門城牆都沒有。
此外,剛一進門,就可以看到巨大的塔洛斯雕像傲然佇立著,象征著風盔城仍然堅持諾德人對塔洛斯的信仰。雕像後面不遠處,是風盔城最大的客棧——燭爐堡,這也是一座古諾德建築,全部石質,很高大很寬敞,里面常年燒著壁爐,供人取暖,即使是夏天,也維持著少許火焰,永不熄滅。
林逸和姜楚楚饒有興趣地在風盔城中參觀,這里的諾德人基本上個個精神飽滿,這是信仰堅定的體現,他們很自豪,不過,在市場上卻看到,諾德人的攤位佔了絕大多數良好的位置,而黑精靈的攤位擠在幾個角落,相互之間很是敵視。沒辦法,誰叫烏弗瑞克是一個民族主義者呢?
另外,風盔城內冶煉事業發達,有許多鐵匠,在市場旁邊可以看到有好幾個爐子在熊熊燃燒,鐵匠指揮著學徒叮叮當當地打造武器、鎧甲和其他鐵器,不過,細心的姜楚楚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細節。
「林逸你看,那塊鋼錠上印著一個龍裔的標志,那不是我們賣的鋼材嗎?」姜楚楚指著一塊鋼錠道。
林逸笑了出來,道︰「不錯啊,這代表我們生意興隆,當然朱蒂斯的貿易做得不錯。」其實,之所以印上龍裔的標志,是因為林逸和姜楚楚商量後覺得應該有商標,打響招牌,所以把這個印上去。
****************************
不過,風盔城內並不總是積極向上的事情,林逸他們偶然路過風盔城公墓的時候,發現一具石棺上躺著一具尸體,鮮血四濺,死者是一名年輕諾德女子,被開膛剖肚,內髒流了一地,十分血腥殘忍。而現在正是寒冬時節,那些血液都結冰了。幾個風盔城城管守住現場,防止圍觀群眾不慎破壞。
人們議論紛紛,言語中透著恐慌的情緒︰「是屠夫!這段時間以來,每隔一兩天就有一起凶殺案,肯定是屠夫干的!屠夫就隱藏在風盔城中,他可能道貌岸然,根本找不到他是誰!」
林逸和姜楚楚相視一眼,心道︰「這就是風盔城的恐怖事件——冰上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