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 番外

作者 ︰ 九木年華

唐至篇

我是唐志,是個心理醫生,我見慣了形形色色的病人,男男女女,他們無一不抱怨生活,男的抱怨女的,女的抱怨男的。在他們的世界里,總是有那麼多的不滿。

然而我的作用就是陪他們聊天,讓他們覺得這個世界充滿了愛。我總是說,你只要走出自己的世界,你會看見一切都很美好,來,試著走出來。

在絕大部分的時間里,我覺得我跟像是一個教幼稚園的幼師,他們都是孩子,需要我的引領,我要領著他們找對的事物,我要告訴他們你這樣做很棒,你是最棒的孩子。

當心理醫生的好處在于,很多人都是自認為自己有病,你只需要告訴他,不斷地重復著告訴他,他沒病。百分之八十的人會相信你的話,因為你是權威的心理醫生,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你就得告訴他,他沒病是其他的人都有病,他們保管會對你千恩萬謝。這一招,我屢試不爽。

她是我遇到的最特別的病人,或者是因為我喜歡她說以顯得特別,或者是別的什麼原因。

她喜歡黑暗,喜歡安靜,她喜歡一個叫林青的人。

我遇到她的時候她像是一只受了傷的野貓,野貓向來是孤傲不允人靠近的個體,她也不許人靠近。誰都無法靠近,她只需要自己一個,或者她是只需要那個她一聲一聲喚著的林青。

怎麼說呢,那個時候的她,像是被折斷羽翼的飛鳥,躺在地上撲騰撲騰的跳。我從路跑跑那里得知所有的人對親切的喚她若若,只有林青叫她小米。而後,我就每天小米小米的叫著,她也對著我呼喚,「林青,林青。」

一開始的她不肯吃飯,我生氣的說,「小米,張開嘴。」

她便乖乖的張嘴。

所以小米這個稱呼很好用,也很好念,嘴一張一合就可以呼喚出聲。

我就那麼看著黑暗中的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她大多時候都很安靜,不哭不鬧。

就像是個懂事的孩童在玩著自己心愛的玩具,心里面滿滿的都是幸福,我知道她的幸福是那個死去的林青。

少數時候她會哭,會扯自己的頭發,也只那個時候的她才是清醒著的,因為那個時候她知道林青死了。

很長一段時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以往遇到的病人都會傾听我說話,我便可以用我所擁有的東西去開導,去引誘。唯獨她,听不到世間的一切,除了那一聲小米。

于是我總是對她說,「小米,我愛你,我愛你。」

她的肚子一天天凸起,小生命很頑強,在母體受了如此重創卻依舊茁壯成長。

我總是拉著她的手讓她撫模她的肚子,她也總是抗拒,我就一聲一聲的喚,「小米,這是我們的孩子。」

那時的她就傻呼呼的笑,也只有那個時候的她看起來才像個活著的人。

她真的很堅強,我在她的生命中充當的或許只是一個保姆的角色,照顧她的飲食起居。

她自己把自己拉出了黑暗,或者說是她肚子里的小生命將她拉了出來,她喚他米愛。

我不知是何時開始覺得自己或許也病了,因為我無法將自己從她那里拉回來。

她好了之後便不在叫我林青,她總是叫我唐總。

她說在電話里說,」唐總,今天預約的病人到了。」

她說,「唐總,這是你愛吃的紅燒茄子。」

她說,「唐總,前天那個富翁來電話說多謝你的開導,他覺得他現在已經痊愈了,他今天下午就把尾款打過來。」

她說,「唐總,我要去趟學校,米愛又闖禍了。」

她總是說,唐總,唐總。

直到又一天晚上,她爬到我的床上,哦,從我撿到她以後我就搬到她家去住了,就是那個叫林青的男人曾經和她一起生活了兩年的家。那天,她爬到我的床上說,「林青,你抱抱我吧。」

我就抱著她,我是想對她動點什麼歪歪心思的,但是我感覺到她的眼淚,那麼炙熱的淌在我的胸口,我就停止了我邪惡的想法,靜靜的抱著她。

半晚上米愛的哭聲將她驚醒,她一看她在我懷里,立馬跳了起來,結結巴巴的問,「唐總,這是,怎麼回事?」

我就笑著對她說,「小米,你睡了我。」

看她逃跑的背影,我哈哈大笑。

她不知道她有多迷人,尤其是害羞起來的她。那天以後,她勒令我搬出她的家,我不允。

第一,她是我的病人。第二,她現在是我的助理。第三,我發現我喜歡她。

她是知道我喜歡她的,那天她找我談話,她第一次不是叫我林青,不是叫我唐總,她說,「唐至,你比我大八歲,你也該成家了。」

我問她,「小米,你是在向我求婚嗎?」

她又想逃,我怎麼知道,因為我能洞悉人心,我拉住她,我說,「小米,別逃了,林青死了六年了,路跑跑都嫁了,你也嫁了吧。」

她告訴我,「唐至,你對我來說是定海神針般的存在,我是如此感激你,我希望你能幸福一些,再幸福一些。」

我不能知曉她的想法,即便我又再敏銳的洞悉能力,我卻無法知曉,她究竟是從哪里得出來的結論。

這個結論是,她米若不是我唐至的幸福。

唐林飛篇

我是唐林飛,一個珠寶商。我有錢,也可以說我很有錢。其實我並沒有付出多大的努力,因為我只是接受了我爸爸給我留下來的生意,我的一生都過的很平順。

我22歲年年收養了比我小17歲的小女孩,既然我是個沒有付出努力就享受安逸生活的人,我也想著為社會做點貢獻。于是我去了孤兒院。

當時孤兒院有很多孤兒,我原本是想收養一個兒子,卻看見蹲在院門口的路跑跑。她那天穿著綠裙子,很晃眼。裙子許是別人不穿的,因為對她來說太大了。她的頭發又短又少,但是依舊在頭頂系了兩股,就那麼朝著天。我覺得她像是一棵青蔥,長的脆生生的。

我走過去抱起她問她願不願意跟我走,她說願意。

我在當地的派出所去辦了領養證,然後給她上了戶口,其實我給她取的名字是唐菲菲。但是她十五歲考上高中那年她要求改成路跑跑。她說,她不要和我一個姓,她說她喜歡我。

她說她是路跑跑,不再是我的女兒唐菲菲。

不給她改名她就報不了名,我很順從的給她改了名。

其實在很多事情上面我都很遷就她,我很愛她,我收養的女兒。

她無數次的告訴我她喜歡我,我就那麼听著,從不做正面的回答。其實當時我只是覺得她對我是太過依賴了,我是她生活的重心。她生的很漂亮,尤其是眼楮,就像星星一樣,總是閃著璀璨的光。

有很多男孩子喜歡她,她會在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念那些男孩子寫給她的情書,我從最開始的興趣到最後心底略微的羨慕。

我很嫉妒那些孩子,他們可以大膽的說,「路跑跑,我喜歡你。」

我在她高三的時候結了婚,我如果不結婚我很怕我會經不住她帶給我的誘惑,她總是說,「干爹,我喜歡你,我喜歡你,我喜歡你。」

她的那一聲干爹總是讓我覺得很惡趣味。干爹,我其實也想像其它的干爹一樣,不過,我不能允許自己變得那般惡俗。

我結婚那天,她沒參加,只是給我打了電話,她應該是喝了酒,她在電話里面嚶嚶的哭,她說,「干爹,我喜歡你。」

那一年她18。

她沒有因為我結婚有所改變,只是說喜歡我的時候變的比以往少了,她依舊那麼活潑開朗,沒心沒肺。

後來她吻了我,我用了一年去回味那個吻,我用了一年讓自己接受其實自己就是那麼惡俗的一個人,于是我離了婚,我對她說,「跑跑,我離婚了。」

我們在一起了,她的青春活力能帶給我別樣的舒心,我喜歡听她叫我干爹,我覺得這樣很刺激。

她叫著,「干爹,嗚嗚~干爹。」我就在她身體里面賣力的馳騁。

我和她在一起了一年多,很快我又結婚了,因為我家人的極力反對,我到底是逃不開世俗的,我一個電話給她,我說,「跑跑,我要結婚了。」

我們就那麼分開了,這一分開就是六年。

我沒和她聯系,我知道她也不會和我聯系。我們之間只是相隔了450公里,我們卻六年沒有再見。

直到,我在日思夜想了六年以後決定把她追回來的時候,我才發現時光真的不等人,我就那麼錯過了她,再也找不回來。

我對她說我愛她,她哭的那麼傷心,我也很傷心,我傷心,她終究是嫁給了別人。

藍天篇

我是藍天,那個愛著路跑跑的藍天。

我喜歡她是從高一的時候開始的,具體是哪一天我忘記了,我只記得那天很熱。

那天我們在上體育課,米若和路跑跑坐在操場旁邊的石凳上乘涼,她們看著籃球場。我是體育委員,雖然那時我的個頭沒有張平他們壯碩,但是我運動細胞特別的發達。

我在得了一個三分球的時候習慣性的環顧四周,那個時候我只是在想,是否會有女孩子為我喝彩,就如同為張平,為林青喝彩一般。

那個時候的我和林青比,和張平比,差距都是那麼的遠,因為那個時候的我個子實在只比那些女孩子高一點,所以多多少少我都是有一些自卑的。

米若從不自卑,這是我最欣賞她的地方,即便她生存的條件比我們差那麼遠,她依舊過那麼明媚。

話回到我得三分球以後,環顧四周時,並為發現有人為我鼓掌喝彩,除了路跑跑,她是從凳子上面跳起來叫好,我只看見在陽光的剪影下,在斑駁的樹蔭里,那個女孩長的是那麼好看。

那個時候我知道有很多男孩子都給路跑跑寫了情書,但是我沒有,因為我個子才和她一般高。

好在,我只是發育的晚,我長的很快,按米若的話說我好像是在一夜間被拔苗助長了一樣,我長的比林青的個子還要高,我從比米若只高一個頭頂長到比她高兩個頭。

那個時候的我終于可以不用掩飾我對路跑跑的喜歡了。

我以為路跑跑喜歡的是林青,因為她在看見林青帶女友來參加張平的生日聚會時顯得那麼憤怒。當我追出去的時候,卻看見米若在哭,我便知道,路跑跑真是個仗義的姑娘,我就更喜歡她了。喜歡到無法自拔。

我也給路跑跑寫了情書,但是我沒有交給她,我慶幸我的座位是坐在她的後面,我可以肆無忌憚的看著她的後腦勺,她是個好動的姑娘,上課時總是喜歡搖頭晃腦的,我甚至能看清楚她脖頸上細細的茸毛,我也可以看著她晶瑩剔透的耳朵。

我的內心是那麼的愉悅,我給她寫的情書很厚,肯定要比張平寫給米若的要厚。

因為我的情書一寫就是十一年。我寫了三個厚厚的筆記本。

後來我也是用那厚厚的情書向路跑跑求的婚,其實那已經不能算是情書了,里面記錄的無非是我在生活中的一些瑣事,當然,這些瑣事全部有關路跑跑。

路跑跑在翻閱那些情書的時候,眼角泛著淚光,忽閃忽閃的,她一把抱過我的頭,她說,「藍天,我嫁給你。」

其實我在美國那三年里面也陸陸續續的交了很多女朋友,我在效仿張平,我以為我也能用這樣的方式來填補路跑跑在我心里面留下的缺口,但我終于發現,無論是張平或者是我,心里的缺口究是無法填補的。她們都比不上路跑跑,她們有的比路跑跑還漂亮,但是她們都沒有路跑跑的習性,我終究還是沒能喜歡上。

張平說,我是我們這一群人里面最幸福的,但是我不知道該怎樣去定義這是否是幸福,因為我始終知道,在路跑跑心里扎根的人是唐林飛,那個給了她一切的人,她叫她干爹,她在夢里說著,「干爹,我喜歡你。」

商果篇

我是商果,那個喜歡林青的商果。

在我的記憶中,林青是一個暴躁的人,他總是打架,從幼稚園打到小學,從小學打到初中。他也為我打架,只要有人說我一句不好,他立馬撩起袖子就開打。

林伯父總是要花很多的錢去幫他料理後面的事,那些被打了的孩子的家長在收了錢以後就不再吵吵嚷嚷的。所以錢真是個好東西。

我是在15歲的時候被家人帶出國的,那個時候我多麼害怕,害怕我走了林青就是忘記我,我當時跑過去找林青,我讓他一定要等我三年。他那個時候還說,別說三年了,一輩子我都會等。

我以為他也是喜歡我的,他給了我一輩子的承諾,卻沒想,我只用了兩年他卻早就喜歡上了別人,喜歡到,把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

他變的溫文爾雅,他變得溫柔祥和,他變得連髒話都不說了,卻也是這樣的一個他恨恨的打了我一巴掌。

我的心里充滿了怨恨,對那個叫米若的女孩。

我看見她就覺得討厭,長的雖然乖巧卻也沒我漂亮,成績雖然好卻也比我好不了多少,而且她是那麼的貧窮,她穿衣服總是來來回回的換。但是就是這樣的米若,卻讓林青喜歡到死。

我為什麼那麼討厭她,因為她本來就該被討厭。

其實我很後悔,如果知道林青會死,我一定不會用盡手段的得到他。

我爸爸和他爸爸原本就是好友,他也有意在林青家遇到困難的時候拉一把,我卻提出條件,那個條件是林青必須和我在一起。

林青被就該是我的,這是我一直的想法。

我們從小青梅竹馬,我

們是那麼的門當戶對。

我怎麼可以允許我喜歡的人成為別人的,于是我在家里哭鬧,我爸最終答應了我的要求。

我終于如願以償的和林青在一起了,我可以那麼正大光明的挽著他的手臂,我讓他去和米若分手他就去,我不允許他去找米若他就不去。他是那麼的順從我,我卻並沒有那麼的開心,因為我再也沒見過他的笑容。

他就那麼應著我的所有要求,因為我爸爸給他爸爸借了很多很多錢,這些錢是不用還的,因為是用林青換來的。

米若懷孕了,林青哭著求我讓他去見米若,那麼高傲的男子,就在我面前哭著求我,如果我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哪怕林青恨死我我也不會讓他去。

他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了,他死了,我說他是被米若殺死的。他也確實是被米若殺死的,如果不是米若的決絕,他又怎麼會听不見那麼嘹亮的喇叭聲。

最後一次見米若,她站在墓地外,那麼孤苦無依。我在心里想著,這才是她該有的生活,她本就不配得到幸福,我打了她,用盡全身的力氣,我知道她一定很疼,因為我覺得我的手都麻的沒有知覺了。

她給過我一個耳光後來我還給了她,我們之間真的可以就這樣兩清嗎?

當然不可以,我和她之間是個死結,用盡一生的時間都解不開的結。

我向張平求婚張平答應了,因為他說我們倆都是罪人。

我卻不這麼覺得,我覺得我只是想讓米若听听,米若你听听,我和張平結婚了,那個喜歡你的男人。

我只是想,米若在听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會是什麼樣的表情。她一定不會好受,因為這個消息肯定會讓她去回憶,回憶過去的美好。

然而她的過去又多美好,她的現在就會有多悲傷。

路跑跑篇

我是路跑跑,其實我最開始的名字叫丫丫,在孤兒院里面大家都叫我丫丫。

直到我五歲那年,我在院門口玩耍,有一個男人問我願不願意跟他走,我當然願意,因為孤兒院里面有很多人都被帶走了,他們走了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我問院長媽媽他們都去了哪里,她告訴我說,那些被帶走的孩子都去過幸福的生活了。

我也想過幸福的生活,雖然那個時候的我並不知道幸福到底是什麼。

我其實對小時侯的事情記憶並不是很深刻,我只知道我是他領養回來的,他叫唐林飛,他叫我唐菲菲。

他的房子很大,大到我隨便躲在哪個角落里他都要找好久才能將我找到,到後來我才知道,他只是在逗我玩。

他真是個好人,他給我買漂亮的衣裙,他給我買很多很多的玩具。他很忙,但是他每天晚上都會在保姆阿姨下班的第一時間回家,他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抱抱我。

那是在我小的時候,待我再長大一些,他晚上就不那麼準時回來了,我就睡在沙發上等他,有些時候我是在床上醒來,有些時候我醒來依舊是在沙發上,我就知道他又是一個晚上沒有回家。

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覺得自己喜歡他的,我自己也記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從我無意間看到他和別的女人親吻的時候開始的,我覺得心里酸酸的。

那天的我由于感冒所以提前請了假回家,我打開-房門看見一個女人坐在他的腿上,他們坐在沙發上嘴對著嘴,他听見開門聲回頭看見背著書包站在門口的我顯得很尷尬。

我只是說了一句,「干爹,我頭疼。」我回了房間,我躺在床上哭的驚天動地。

他連忙跟進來,用嘴唇踫了踫我的額頭,他說,「菲菲,別怕,我帶你去醫院。」

其實我不是因為發燒了難受而哭,我是因為他的腿上坐著別的女人。那個原本是我一直坐著的地方,我坐在上面看電視,看故事書,我甚至還坐在上面吃飯。

那個時候我在想,他是不是不要我了。

我第一次對他說我喜歡他是在我11歲生日的時候,他那天早早的就回家了,說要帶我出去吃大餐,我說,「干爹,我就想吃你煮的面條。」

他樂呵呵的打電話定了蛋糕,然後開始給我做面條。

我一邊悉悉索索的吃面條一變說,「干爹,我喜歡你。」

他模模我的頭說喜歡吃就多吃點。

他沒有听清楚我說我喜歡的是他,他以為我在說我喜歡吃面條。

但是那的確是我的第一次表白。

我為什麼會喜歡他呢?我自己也不知道,人的內心是個多麼復雜的世界,我的大腦本就不夠聰明,我思考不出來這個問題的答案。

在我上初中的那三年,每當遇到寒暑假他就會拋開工作帶著我到處游玩,他說我需要打開視野,看更大的世界。

我們去過很多地方,就我和他。

再到後來我遇見了米若,她是個簡單的女子,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那麼簡單的一個人會生活的那樣辛酸。

她吃的沒我們好,穿的沒我們好,用的沒我們好。但她卻活的很快樂。我一直在想,如果把我換做是她,我一定不會是那麼無堅不摧的存在。

米若喜歡林青就如同我喜歡唐林飛一樣,我們找不到愛慕的源頭,就那麼喜歡著。

我一直認為我們都會幸福的,尤其是在林青和米若在一起,我和唐林飛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我們都如願以償的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了。

但是不久後,林青死了,唐林飛又結了婚。

我們終究還是沒能幸福,即便我有著那樣愛著我的藍天,米若有著米愛和唐至。

可是,我們終究不會再幸福,像曾經那種,感覺像在天上飛著的那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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