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這是一本溫罄小品,沒有太多愛恨糾葛的情節,男女主角從頭到屋甜蜜蜜,連個小吵架都沒有。
那,到底還有什麼可以寫的?
是這樣的,在男女主角的甜蜜戀情中,晴姑娘悄悄偷渡了一點點沉重的議題,關于這個議題,如果您已經看完這本書了,歡迎繼續往下探討;若不,來吧,請你跟我這麼做——合上書,忘掉那一段,回到最前頁,讓我們從頭來過。
好,接下來這個階段,我假設您已經看完了。
這個故事其實出現得很突然,它是源于某名律師兼主持人的一段話。
他是這樣說的,有一位知名法官,經他手中判過死刑的犯人,他都會在行刑前詢問受刑人——我有沒有判錯?
他相信,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當然,他口中事件最後的結局是,受刑人在生命的最後幾分鐘坦承——是,你沒有判錯。
但,若是受刑人回答他——不,你判錯了,我沒有犯罪。
那麼,結果又會是如何?
無論是真是假,這句話,將會使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一生反思,永難安寧。
于是,晴姑娘的腦內小劇場就與楊伯韓一般,沒完沒了地精彩開演了。
這段話,讓我聯想到不久前獲得平反的十五年冤案。
那是一起奸殺女童的案子,涉嫌人判了刑,其父為了替兒子平反,十多年來勞碌奔波,至死都沒能見到兒子洗刷污名。
多年後,真凶伏浩,法律還回了他們公道,但是——那有何用?兒子的一條命,法律還不回來;十多年當中,身邊至親受到的議論與側目,也不是我們能夠想象的。
無論是再嚴謹的法治國家,都避免不了幾樁這樣的冤獄發生,有些或許有幸得以平反,但是還有多少是不被世人所知?那些真相永埋黃土,不見天日。
因為這樣的感慨,晴姑娘寫了這個故事,但我得先澄清一下,這絕對不是一般關于愛與法律的故事,也不是一般關于愛與犯罪的故事或關于愛與贖罪的故事還是關于愛與——停!我究竟在說什麼?(頹廢)
總之,這是一個甜蜜的愛情故事,扣除掉上面那一段,它很單純只是兩個戀愛菜鳥的甜甜的愛情故事而已,就這樣。
另外,還有一般關于這對小夫妻的生活小插曲,不適合公開在正文的故事里,不過已在本人的腦內小劇場播映完畢,在此與各位分享。
那是關于稱呼的爭議,他已經隱忍很久了,于是就在某一天——
「丫頭,去爸爸那里。」兒子剛出生,新手媽媽手忙腳亂,又是喂女乃又是換尿片,有時分身乏術,服不得愛貓,就會將它趕去丈夫那里。
另一方面,也是家中初初多個新成員,怕丫頭不熟悉,新生兒又太脆弱,若是一個閃神弄傷小皮蛋就不好了。
也因此小小冷落了它,這讓丫頭有些小落寞。
抱起踱至腳邊偎蹭的冷宮怨貓,楊伯韓來到臥室門口,安靜佇足了一會兒。
「有件事——我很早就想問了。」
「什麼?」終于幫兒子換好尿布,抱起哭累欲眠的兒子拍哄。
「丫頭——為什麼要叫丫頭?」
「想叫就叫,哪有為什麼?」難道取每個名字都非得有深遠的奧義嗎?他問得好奇怪。
「可是——它是公的。」公的被叫丫頭,貓若有自尊,也必會深感悲涼。
「有規定不行嗎?」
「……」是沒有。「還有一件事,也是關于稱謂……」
「還有?」他好嗦。「好吧,什麼事?」
「為什麼你是丫頭的姊姊,我卻是爸爸?」他非常非常地介意這一點。
「……」這也要計較?「就順口嘛。有問題?」
「一點點……」他吞吞吐吐。「那會讓我覺得自己像的禽獸。」
「……」她無言望天了好一會兒。
他會不會想得太多了一點?
「你怪我?我才是苦主吧!好你個戰國七雄!考驗別人的歷史程度也就罷了,還不按順序來,人家我國中讀的順序明明是‘齊、楚、燕、秦、韓、趙、魏’,你家到底是用哪一版的歷史課本?!」害她一開始名字老是搞混,記不住誰是誰。
「……」換他張口閉口了半天,似有難言之隱。
「……因為不好听。」被叫那個名字,他有何顏面苟活?
見他一臉羞恥地走開,董允樂足足愣了三分鐘才反應過來。
而後,接下來的五分鐘在床上笑到打滾。
順序排列果然很重要!
……以上,是當初取名時,腦中一閃而逝的小片般。
唉,我好糟糕……(蒙臉)
總之,看得懂請靜默,看不懂不要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