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半年來老白婦女對他的悉心照料下,他的傷勢總算是徹底好了,隨後就承擔起每日趕著牲口放牧的生活。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自己覺得這樣過著還真不錯。有吃有喝,還有異族小美女天天供他養眼,的確很不錯呦。
後來在傷好了以後,他按照殘存的記憶以及老白發現他的地點,找到了寶藏的入口。並且屢次從里面拿出金磚金條什麼的買好煙,買好酒。不過這一切他誰都沒有對說,總是神秘兮兮的丟給小潔一塊碎金子讓她去換錢幫他買東西。
單純的小潔也沒做他想,在雷蕭的指示下,很是低調的跑進城里把黃金低價賣給金店,再悄悄的返回。長久下來,倒也沒有發生錢財外露、遭遇歹人升起異心的情況。
原因很簡單,暗示雷蕭忽悠小潔讓她偷偷賣了兩頭駱駝,拿著賣駱駝的錢買了身華麗的衣服,打扮的跟富家孩子一般去出售金子。這樣一來,誰都不會氣什麼疑心,都會以為是哪家的富二代偷了家里的金貨換零花錢。
當然了,人靠衣服馬靠鞍,小潔換上好衣服立刻就不一樣了。
本來就挺漂亮的她,在衣服的襯托下完全月兌離了牧民子弟的味道。最關鍵得一點是她賣黃金從來不講價,別人說多少就是多少,拿了錢就走人。
如此一來,那些金店的人更是將她當成一個敗家的富二代,天天都巴不得她再來呢。
這方面小潔做的相當細致,再怎麼說她也是考上國家最高學府的人,那智商能差麼!
兩個人開懷暢飲,雷蕭還時不時的逗著小潔,直到把這個丫頭逗得滿臉通紅為止。
他倒不是對小潔存了什麼心思,而是這小子天生就這個樣,即使腦袋又被撞秀逗了,還改不了這神毛病。在他心里,早就把小潔當成了自個的小妹妹。
既然是自家人,那麼調侃調侃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哈哈哈……沙發,等小潔上學去了,就要靠老底你照顧了……」因為開心,喝的有點多的老白拉著雷蕭的手高聲說道。
「放心,小潔就是老子的妹妹,老子的妹妹能吃虧嗎?!」老雷用他打死都不會改的習慣話語和動作,將小潔今後的一切都擱在了自己身上。
「那是佷女!」老白反駁,而後拉著小潔的手對小潔道︰「女兒呀,以後沙發就是你叔叔,明白嗎?」
「明白了……」小潔的臉上有些不樂意,她有點不願意喊雷蕭叔叔。
「呃,老白啊,咱們各叫各的,再說我也不老唄……」雷蕭拒絕老白讓小潔叫他叔叔,他覺得有點別扭︰叔叔啊,小美女啊……有點怪!
「不行!」老白一瞪眼,對小潔說道︰「叫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