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大,華夏第一學府,老雷這個沒文化的痞子兵最為向往並最嗤之以鼻的地方。
向往是因為這個地方都是文化人;嗤之以鼻是因為這小子沒文化。沒文化不知道害怕,他歸結自己成為痞子兵和流氓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到京大讀書,當然了,他自個又有些看不慣這些文化人,一個個瘦的跟啥呢,打架也打不過人家,秀才跟兵比……嘖嘖,差得遠了。
叼著四塊錢的紅梅煙,穿著一身阿瑪尼西裝的老雷,跟在小螃蟹後面得得瑟瑟的走進學校。按照小螃蟹的說法就是︰這里是本姑娘的地盤,一定要囂張,不然會丟了本姑娘的人的。
听到小螃蟹的話,老雷深以為然,他覺得人就該這樣囂張的過著。這個小螃蟹實在是太和自己的胃口了,嘿嘿,就連裝錢的架勢和笑聲都跟自己一樣呢。嗯,英雄所見略同,小螃蟹這丫頭真不錯,虎虎生威的,很是大氣,倘若是個男人的話,跟自己有得一拼。
于是,老雷干脆的就跟在小螃蟹身後極其囂張的走近校園,吧嗒吧嗒抽著香煙,還特地戴上了學校門口七塊錢買的一副墨鏡,一副老子是保鏢的模樣。
還別說,跟在小螃蟹後面還真不錯。這丫頭果然在京大混的是風生水起,不光那些學生看見她得繞路走,連那些老師都得很客氣的跟她點點頭打個招呼。其中一名老教授看到雷蕭毫無顧忌抽煙的樣子,想上前說兩句呢,結果發現老雷是小螃蟹的人,搖搖頭,什麼話都沒說,裝作看不見走了過去。
「喂喂喂,小螃蟹,看起來你在京大混的還真不錯呢!」老雷快走兩步,拉著含笑的小手滿臉羨慕的說道。
那些所謂的黑社會混的再好有個屁用啊?說到底還是不入流的,要是能在華夏第一學府也混的這麼牛逼哄哄的,那才算是本事呢!這里可是文化人的天地啊,文化人的清高可是誰都比不起,你就是相比也比不起。
華夏這個地方,那是悠遠流長的,文化底蘊極為深厚,文化人的傲氣那可不是誰都能擁有的。所以老雷打心眼里佩服小螃蟹,他覺得自己還真的小看了小螃蟹︰誰說神經大條的妞就不能混的牛逼哄哄了?!
「那是當然了,以後跟著本姑娘混,保證你吃香的喝辣的!」小螃蟹含笑揚著小臉,打了個響指得意的說道。
「我跟你混?!」老雷听到這話驚訝的睜大眼楮,反手指著自己,他覺得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錯了,這個丫頭竟然讓自己跟她混?
驚訝之下,老雷忽然想起來自己以後還得吃她的喝她的,心里一下子就虛了起來。這個堂堂一大老爺們沒了錢,的確是英雄氣短呀。
怎麼辦呢?跟她混還是不跟她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