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人,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歡她,只是因為我才沒有追求她而已,現在她既然已經是你的妻子,你若是不對她做點什麼,豈不是有損你暗衛大將軍的威名?」
張氏說這話時,兩只小手輕輕撐在他結實的月復肌,離開他的身體半分,卻不坐下,甄命苦被吊在半空,發出一聲低吼,猛地抬起頭,想要親吻她的脖子,卻被她躲開,按住他額頭,用力按在床上,咯咯笑道︰「不許動,一直都是你欺負我,這次我要報仇。」
甄命苦低吼道︰「小妖精,你到底想說什麼,一口氣說完!再折磨我,看我不打腫你!」
張氏咯咯地笑,說︰「我這幾天想過了,一山不容二虎,你既然說凌霜是你的妻子,我也阻攔不了,不過要分大小,我大她小,她要是不服氣,除非她能像我一樣侍候你,不然她憑什麼騎在我頭上,我不服氣。」
甄命苦一臉難以置信地望著她,張氏這些話,等于是慫恿他跟凌霜發生點什麼,這哪像是一個妻子說的話。
他一臉狐疑︰「你想怎麼樣?」
「笨蛋,當然是想成全你呀,你這麼喜歡她,她卻對你不冷不淡,這算什麼意思,既然是做你的妻子,怎麼能這麼不懂事呢?」
換了是別人說這話,甄命苦也許會感動得流淚,不過如果是張氏說這話,他就要對這話大打折扣了,對她的動機越發地懷疑。
「我有一個點子,一測就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是你妻子。」
「這有什麼好測的,她是不是我妻子我心里還不清楚嗎?」
「那就更沒關系了,」張氏低頭在他耳邊輕聲說了幾句,甄命苦一臉詫異地盯著她,「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奸詐了?」
「當然是從嫁給你這個大壞蛋的時候,壞蛋,你干不干?不干我就不給你。」
甄命苦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這個跟凌霜水火不容的女人,竟然會想出這種點子來測試凌霜是不是他妻子,光是听就已經令人血液沸騰了。
「干!不過在這之前,我要先干點別的!」
甄命苦雙手一用力,猛地掙斷了綁在床頭的綢布,坐了起來,將驚慌失措想要逃開的張氏抱在懷里,反客為主。
房間里登時響起床榻富有節奏韻律的吱呀聲,伴隨著張氏羞嗔︰「壞蛋,床會塌的……」
……
第二天夜晚時分,二賢莊的單雄信屋子周圍響起了抓刺客聲音,一支利箭深深地插入了單雄信房間的房梁上,單雄信正練武房里,揮舞著他的雙 。
箭是從山莊外幾百米遠處的一個小山頭上射過來的。
他暗暗吃驚于對方弩箭的精準程度,據他所知,這種箭弩只有在甄命苦暗衛軍中才有。
他看見箭簇上綁著一張紙條和一張彩色的圖樣。
他一躍而起,取下箭簇,展開字條,上面寫著︰「若想知道真相,今晚三更時分到甄府她房間一探便知。」
單雄信眉頭一皺,打開另一張彩色圖片,突然間,臉色大變,渾身顫抖起來,猛地將手中彩色圖片撕成了碎片,大喝一聲︰「給我備馬!」
轉身出了房門。
……
離二賢莊不遠的地方,身穿黑衣的張氏正坐在通吃的肩頭,放下手里的弓弩和望遠鏡,臉上帶著一絲計謀得逞的動人笑容。
給單雄信傳遞信箋的人,當然就是她。
信箋倒沒什麼,那張彩色圖片才是關鍵,為了那張彩色圖片,她可花費了一番功夫,還犧牲了一點色相。
圖片上是一個女子和男子**時的激情照,男子面容被床幔遮住,只露出健碩的上身,而他身下的女子容貌卻是一清二楚,正是凌霜。
凌霜當然不可能跟人偷情,所以臉是凌霜的,但身體卻是張氏自己的。
這種小把戲,是她剛剛從手機上學會不久的一種叫美圖秀秀的小應用,移花接木易如反掌。
自從那天發現單雄信看見凌霜跟甄命苦的親密動作後眼中閃過的一絲迷惘,她就隱約想到了另一個破壞凌霜催眠術的辦法。
那就是讓單雄信吃醋,讓他親眼目睹凌霜跟甄命苦的親密關系,到時候,也許對凌霜絕望的他會猛然清醒,這催眠術也就算破了。
方法管不管用,她並無把握,一試便知。
「哼,看你的催眠術厲害,還是我的移花接木管用……通吃,我們回去吧。」
她輕輕拍了拍通吃的肩膀,通吃嗖地一聲,帶著她如箭一般飛竄下山坡……
……
凌霜的房間里,凌霜軟軟地倒在甄命苦懷里。
她手中一塊吃了一半的甜品掉落在地上,臉上第一次露出不解和驚慌的神情。
她平生算無遺策,絕不會輕易露出破綻,但卻有一個致命弱點,喜歡美食。
沒想到這個弱點,卻讓她載在了那個女人的手里,看著甄命苦輕輕在她耳邊說了聲「好霜兒,對不起」後,將她攔腰抱起,朝臥房走去。
她不用想也能猜到,甄命苦一定是受了張氏的蠱惑,在美食里下了藥,將她迷倒。
迷倒她之後要做什麼,她用腳趾頭都能想得出來。
她從未想過自己陷入這種被動的局面,她雖然身在百花樓,除了楊侗,生平只跟一個男人有過肌膚之親,就是眼前的這個男人,她感到一種莫名的恐慌,看著眼前這個被張氏的花言巧語迷惑了心智的男人,他顯然已經下定了決心,要對她做些什麼,她第一次後悔將張氏留在了府中。
她盡量保持著冷靜的語氣,顫抖著問︰「相公,你要做什麼?」
甄命苦答道︰「愛你。」
凌霜聞言頭腦登時一片空白,所有的智謀都用不上,她能肯定的是,甄命苦依然受她的控制,但控制的方法卻並非那麼完美,她利用的是他對張氏的深愛,將這種情感轉移到了她的身上,給他制造一種幻覺,讓他覺得她才是他最深愛的女人,對她言听計從,不願違背她的意願。
但這是一柄雙刃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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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歷史是吃力不討好的活計,往往要考慮到歷史愛好者的承受能力,人物性格不能月兌離正史太遠,故事情節也不能太出軌,而筆者又是喜歡憑空捏造吹牛皮的人,喜歡漫畫式的夸張人物性格,若甩開了性子涂鴉,這歷史就成了玄幻,不時地就要讓自己月兌軌的思緒摟著點,提醒自己寫的是歷史,所以這歷史寫得很吃力。
所幸的是,由始至終,都有那麼一兩個書友,跟筆者更新的速度一樣,雖然慢,卻始終堅持著投票,讓筆者支撐到現在,這是實話,沒有這幾張推薦票,筆者也不知道自己在堅持什麼,早結尾了,咱也不想評什麼果奔吉尼斯世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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