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需要給你們解釋一下軍規了。」龍謙正s 道,「各位以為軍人最本質,哦,就是軍人區別于普通人的是什麼?」
「那還用說?有武藝唄。」魯山大咧咧道。
「江湖豪客多有武藝出眾者,他們絕非軍人。」
「穿軍裝,有槍炮……」封國柱撓頭道。
「各位現在也穿了軍裝,雖然是搶來的。槍嘛,也人手一支了,你們覺得自己是軍人了嗎?」
「不用考我們啦。」王明遠道,「還是你告訴我們吧。」
「軍人和老百姓最大的差別就是服從。服從是軍人的天職。」龍謙高聲道,「知道什麼是服從嗎?就是上級的命令一旦下達,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會毫不猶豫,毫不退縮地沖上去!這就是軍人。」
大家露出深思的表情。
「除掉那三條殺頭律,我所擬定的八條軍律,最主要的就是第一條。其余七條都是為保證第一條而實現的。做不到第一條,從個體講,不是一個合格的軍人,從集體講,不是一支真正的軍隊。為什麼這樣說呢?就一支軍隊而言,犧牲是必然的,戰爭爆發了,個人不可能承擔同一種任務,有打前鋒的,有殿後的,任務有難有易,有肥有瘦,有時候就需要有人去沖鋒,去斷後,去送死,否則就不能保證整體的勝利。假如沒有服從,軍隊必然解體。就像我們打的幾仗,拿我們斷後掩護大隊撤離說吧,我們需要等到天黑後再撤,既為了大隊爭取時間,也為了我們安全撤出,這是必須的。可天門就那麼點地方,人多了擺不開,誰去?總不能抓鬮吧?所以守衛天門的部隊就是為整體而犧牲,這是必須的,也是值得的。還有,老宋等人需要留下來照顧傷員,否則傷員就不會安心,他們有能跑的,就會不顧一切地跑出來,如果被官軍抓了,就會招供主力撤出的時間,方向,主力就會面臨極大的危險。但是老宋等人也就面臨著死亡的威脅,好在一切順利,老宋他們都活到了大家回山團聚,但你們想一想,如果老宋不服從我的命令,會是什麼樣子?」
「是這麼個理。」周毅道,「其實大家也知道,不過沒有你說的這麼透徹。」
「好,我再說說為什麼要列後面的七條。」龍謙坐下來,板著手指,一條條開始解說,「為什麼不準私斗?大家都知道,就算是親兄弟,也難免拌口角,為了分家產,兄弟反目的多啦。老百姓無所謂,不過是老死不相往來罷了。但軍隊不行。正如剛才你們所說,我們既有武藝,還有刀槍,如果一言不合便刀槍相見,這個隊伍就難帶了。張三與李四不和,抽個空子做了張三,但王五恰恰又是張三的朋友,好嘛,你敢殺我兄弟,等我找個機會,一定宰了你。這樣一來,我們就不是軍隊,而是江湖人,是土匪。就算是孫德旺當家,也不準這樣干!他是以兄弟義氣規勸大家,但那是低層次的,不管用的。或許有人說,不至于換命嘛,最大打打架。萬一打傷呢?這邊要出發打仗,那邊因私斗多出幾個傷號?必須用軍紀約束大家。當初暴秦剪滅六國,靠得是商君變法,商君變法的條令之一就是不準私斗,所以史書評價秦民,就是現在陝西甘肅一帶的百姓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因為私下斗毆會受到法令的嚴懲。當然,不敢不等于不存在,大家在一起,總會有口舌,總會有矛盾,哦,就是會有各種沖突,出了矛盾怎麼辦?靠長官去調解,就是靠我們這些軍官去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幫他們解開疙瘩。」
「第三條主要是針對百姓的。剛才說了,我們這幫人絕大部分都是苦出身,請你們想想自己沒上山落草前的境遇,只要沒有完全壞了良心,就不用我多解釋本條。其實這一條包含的內容很多,比如對待百姓,不僅僅是個不欺凌,不搶劫的問題,要將百姓當成我們的父母親人,對他們要說話和氣,買賣公平,有機會的話要盡量幫助他們做事,耕田,修路,蓋房子,能做什麼做什麼。」
龍謙冷眼瞧去,見十幾個人臉上的神s 各有不同,但真正理解他的幾乎沒有,「我知道你們一定笑我迂腐,是不是啊?時俊?迂腐這樣的話只有你這個讀書人說的出來。但你們的心思我是清楚的,對老百姓這樣,我們就不是土匪,而是菩薩。想的對,我們已經不是土匪了,自我們重編部隊,我們叫蒙山軍!而不是蒙山賊!兵與賊的分別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而是老百姓說了算,他們會分清誰是賊,誰是兵!你們還會笑我,對百姓買賣公平,我們又沒人發餉,從哪兒來錢啊?不搶不掠,自己也將自己餓死了!我讓老宋告訴你們,自山寨被破,我們連番作戰,並沒有搶劫周圍富戶,更沒有打劫窮戶,我們手里的錢糧是多了還是少了?其實也不用老宋說,你們也清楚!所以,養活自己,並非搶劫一條路。以後我們也不是不搶不劫,而是不對一般的百姓搶劫,對那些橫行鄉里,為富不仁的財主惡霸,我不會客氣。告訴你們,百姓絕非任人宰割的雞鴨,當百姓發自內心地支持我們,我們將要糧有糧,要兵有兵。當百姓痛恨我們企盼我們完蛋,我們將寸步難行。蒙山寨之所以生存那麼多年,是因為官府**無能,有災不賑,有難不幫,只曉得收稅派工,根本不管百姓的死活。如果朝廷將百姓當做自己的兒女,我們根本就沒有立足之地,就算蒙山再險峻十倍,我們也早被官軍滅了!你們或許不信,但我堅信這點!我敢保證,以後違反這條的會很多,別的軍規或許可以商量,這條軍規既不會取消,也不會寬恕,希望在座的各位不要帶那個頭,至少你在我軍中的前程怕是完了!」
「不許調戲婦女,指的是不許調戲良家婦女。這個道理就不要我說了吧?誰沒有母親?誰沒有姊妹?誰願意讓土匪侮辱自己的親人?我一直強調不能禍害百姓,如果連不調戲良家婦女都做不到,這支人馬早他媽該解散了。注意,軍紀說的婦女是指良家婦女,這個在我的解釋中已經說清楚了。」龍謙說到這里,停了停,「至于為什麼不準pi oj ,這里就一並說了吧。早就知道議論我為什麼不去j 寨,話說的很惡毒,我不屑于跟那種人計較,何況都是傳言。不是我不想女人,而是我決不會去和別的男人共享一個女人!我不是看不起那幾個女人,她們全是因為各種原因才淪落至此的,這個我知道。如果可以選擇,天下的婊子有幾個是自願的?人之所以不同于畜生,根本的區別在于有羞恥感。我勸你們也要有榮辱觀,哪些事該辦,哪些事不該辦,其實大家心里都清楚,是不是?將來我會娶媳婦,你們也會娶媳婦。會生一大堆兒子,你會對你兒子講你當年逛窯子的故事?所以嘛,不準pi oj 的軍規就是這麼考慮的,如果大家覺著不合適,也可以去掉!不過,pi o資自己掏,蒙山軍可不鼓勵官兵去pi oj 。」
其實大家對這條深為不滿,但又不好意思說出來,周毅笑道,「司令的用意是好的,但還是把不準pi oj 這條去掉吧。我們不鼓勵,也不必一下子堵死。就像那條不準賭博,飲酒,我看也可以靈活一點,剛才司令說大家都會討老婆的,那回家可不可以?所以啊,是不是在這條中加上‘軍中’二字?」
「對對,周隊長說的對。」馮侖第一個支持。這條軍規過狠了,飲酒、賭博、pi oj 都給戒掉,這做人還有什麼趣味?周毅在本條中加了‘軍中’二字,意思就靈活多了。
龍謙瞧在場的一半人都對周毅的提議心有戚戚,于是道,「既然大家都贊同周副司令的意見,可以加上‘軍中’二字。」
就這樣一條條討論下來,最後集中在不準私分戰利品這一條上,「我知道你們其實最在意這一條,要我看也是為了軍令不會虛設,難以執行。所以我認為大家的反對意見也是出于善意,出于維護我們這個團體利益,」
這是龍謙第一次明確用了團體一詞,「我承認自私是與生俱來的本x ng,難以更改,至少我不奢望自己的部下會變得大公無私。但是大家要明白,要學會算賬,要懂得如何才能利益最大化。現在我們是一支軍隊了,有好幾百人槍,方圓百里可以稱王了,如果我們做的好,可以從幾百人發展到幾千人,幾萬人乃至幾十萬人,縱橫天下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我們打敗了,被人消滅了,我們之間的絕大多數將被殺,或者被俘,結果就算保住x ng命,富貴就甭想了,這輩子算是與你無緣了。所以,大家的私心私利只有在我們這支軍隊不斷勝利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保證,否則就是死路一條。但是,如果不禁私分戰利品,如何約束戰斗中的軍隊?如何保證勝利?歷史上得勝的一方因為搶劫戰利品而被敵人逆襲而敗的戰例不勝枚舉,征諸史實,斑斑可考,怎麼敢掉以輕心?只有一切繳獲歸公,將士們才能拋卻暫時的私利,專心打仗,因為即使我不去搶,我的那一份也不會少。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沒說的,就按隊長說的辦。」王明遠與以往一樣,率先響應龍謙。
「明遠說的有些問題。」龍謙微笑著說,「軍規一但訂立,就是我們共同遵守的東西,我作為蒙山軍的一份子,絕不例外。希望在座各位,萬萬不要輕忽軍規。好吧,大家還有什麼意見?」
意見暫時是沒有了,喝酒誤事的道理誰都清楚,魯山、二虎等嗜酒之人也不好提反對意見了。魯山抿抿嘴唇,「n in i的,以後怕是要跟酒告別了。」
魯山被降職,龍謙一直沒有理他,倒是王明遠私下勸魯山要爭口氣,「也不盡然。」王明遠笑道,「剛才隊長不是說了嘛,喝酒的機會是有的,禁的只是私下飲酒。再說了,眼下咱這山寨,缺這少那,想喝也沒有啊。」
「閑話少說吧,我們是不是議一議軍法裁判所的事?」周毅很關心這個,他和龍謙接觸不多,但周毅是個有心計的人,既然山寨以龍謙為主,而龍謙又是個講規矩的人,那麼這個裁判所絕不能落在龍謙的親信手里,那樣的話,自己的那點勢力將任人宰割了。
「周副司令說的是。」龍謙點頭,「這是個要緊的機關,一定要選鐵面無私的人當軍法裁判員。你們回去都想想,看誰合適干這個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