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明說的是實話。他這個人,好象天生對于打籃球沒有什麼興趣。所以也想不出什麼‘計策’來對付王虎他們幾個打籃球的高手。
「哎!老大!你不是有一些特異功能嗎!能不能在場上試試呀!」趙凱突然想到金玉明和小胖子他們因為打牌賭博的事和他們打架時。金玉明的眼中好象能射出一些金光。就是這些金光把趙凱他們的眼楮灼傷的。
趙凱現在就想讓金玉明也到籃球場上。看他的特異功能是不是能對付王虎他們。
「你說我的眼楮呀!這個嗎!雖然我有一些特異能力,可這是打籃球又不是打架,我能幫上你什麼忙呀!」
金玉明現在看趙凱這麼問他。他也只好承認自己是有一些特異能力。可是他不知道自己這些特異能力在這籃球場上會有什麼用。這打籃球又不是打架,你不能用那金瞳的‘激光’去傷害別人吧!
「哎!老大!現在到了關鍵時候了。你不上。那我們班可能又要輸了。你那麼聰明應該知道怎麼對付王虎他們的。你就趕緊上吧!別在猶豫了。」
趙凱現在只想上金玉明也上場。這樣至少在心理上會讓他有些支持的感覺。
「好好!既然這樣。那我就上去試試吧!不過。這行不行我也不知道。要是我們班輸了。那你可別怪我知道嗎!」
金玉明看趙凱這樣懇求他。他也不好再拒絕了。只好答應趙凱上場試試了。
「行!那我們並肩做戰,一定贏一次三(二)班。要讓他們知道我們三(一)從此後。那不但是學習尖子班。就連這打籃球也是‘尖子’班。」
「好!那就開始吧!」
金玉明一邊說一邊和趙凱一起又讓裁判開始比賽了。
王虎他們是認識金玉明的。也知道這小子好象是有一些功夫的。畢竟在公交車上。他們三個讓金玉明揍過。還有在學校的廁所,王虎和他的十兄弟也讓金玉明給打倒過。
可那只是打架,並不是打球。這一個人能打架,並不等于說你就會打球。這是兩碼事。就算一個人是武術高手。那也不等于說他在球場上也是高手。
現在二狗看到金玉明上場了。就笑著對王虎說︰「哎!虎哥!這三(一)班讓金玉明這小子上場上。是什麼意思,他又不會打籃球,從來就沒有上過場,怎麼趙凱一來。就讓金玉明也上場了呀!」
二狗好象對于三(一)班這樣的安排很是不解。不明白他們怎麼會讓一個不會打籃球的人上場呀!
「哼!這個嗎!我想可能是‘嚇唬’我們吧。因為這金玉明會兩下功夫,還打傷過我們。現在他上場。可能就是想在心理上‘震懾’我們罷了。這小子又不會打籃球,從來就沒有上過場。今天上場。不就是上看現在我們班和他們班是平分。他就想來‘嚇唬’我們一下。讓我們輸了吧!」
王虎知道金玉明會兩下功夫。可是他也知道金玉明不會打籃球,現在三(班)弄一個不會打籃球的同學上場。那不就是想打一下心理戰嗎!
「哈哈!原來是這樣呀!那我們只要識破他的‘詭計’就行了。不用害怕他。這是打籃球。又不是打架。他是要打我們。那可是嚴重犯規。一定會被再罰下去的!」
二狗現在一听王虎的話,他覺得王虎分析的很有道理。這金玉明也就是上場當一下‘紙老虎’罷了。
「好了!二狗,黃毛,你們听好了。我們不管他什麼金玉明‘銀玉明’的。我們一定要正常打球就是了。不要讓這小子給嚇住了。他雖然會功夫。可在這籃球場上。他有再高的功夫。那也是沒有用的。我們三個齊心協力一定要贏三(班)這可是我們三(二)班的榮譽。不能在這一次比賽中給毀了呀!」
「好!虎哥!放心。不就是一個金玉明嗎。我們不在乎他的!他上來了。那三(一)班,還是要輸的。」
這王虎他們三個人。雖然看金玉明上場了。可是他們卻是一定也不擔心。畢竟他們是對金玉明有所了解的。
既然是上場了。那金玉明可就要想一下怎麼對付王虎他們了。他想,既然自己的金瞳可以傷人。那能不能在阻止王虎投籃時起一些‘作用’呀!
因為三(二)班。主要就是靠王虎這個投籃高手才得到了很多分的。現在金玉明就想。只要從現在起阻止那王虎再進球。那他們三(一)不就可以贏了嗎!
比賽又開始了。由于就剩下這五分鐘了。那雙方都打的很是賣力。
三(二)班那邊,二狗和黃毛全力阻止趙凱,不讓他有投籃的機會。並且一但搶到球,就直接傳給了王虎。
金玉明由于不會打籃球,那當然只是在場上跑來跑去。根本搶不到球。
這不。現在趙凱在運球過程中,又讓人家二狗和黃毛把球給搶走了。
這二狗搶到球後,就直接傳給了就在籃下的王虎,那王虎是一個投籃高手。他只要是站在三分錢之內。那投籃的命中率幾乎是百分之百。
現在王虎接到球,那是非常高興。不但是他高興。那二狗和黃毛也很高興。
因為他們倆知道,現在只要王虎拿到球,那就一定能投進去。現在他們班和三(一)班的比分是持平的。要是這一次投進去。那他們就得了兩分。那也就是說他們要暫時領先了。
王虎很高興。在這剩下三分鐘的時候。那每進一個球,那贏的可能性就很大。
因為時間這麼短。三(二)班要是先進了一球,然後人家只要控制好局勢,不讓你三(一)班進球,那人家就可以贏了。也就剩下三分鐘時間了。這很容易就拖過去的。
王虎拿著球,那是很高興。然後就跳起來。用力向籃筐投去。可是他剛跳起來。把手舉過頭頂。這時就感覺手背上一陣疼痛。不過他還是忍著疼痛把球給投了出去。(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