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已經對法庭熟悉到不能再習慣的法醫十分輕松地點了點頭,說道︰「那是當然的!我們針對這塊電工膠布做過好幾次的測試。它完全有能力覆蓋住一個兩三歲大的孩子的口鼻,導致其窒息死亡。」
劉傅蘭卿點點頭,說道︰「那麼,你是否能夠從一個法醫的角度來給出決斷,這塊膠帶上面附著的人體組織就是被害人易甜甜的?」
陽城向著喬風亮了一下他那閃亮的牙齒,笑道︰「我能夠保證。dna證據已經十分明白無誤地告訴了我這一點。」
陽城的話,似乎已經給了這場案件最後的定案論斷。劉傅蘭卿再一次地點頭。不過這一次,他並不是習慣性地,而是帶著些許贊賞性質的。
現在,從這場審判開始到現在一直表現的溫文爾雅,一點點都沒有攻擊性的他,卻是來到了辯護席位前,用那雙冷冰冰的眼神注視著花若見,一字一頓地說道——
「那麼,如果按照辯護方的主張,易甜甜小姑娘是自己不小心淹死在其外公外婆的浴缸內的。那又要怎麼解釋在尸體發現的現場,竟然有被告人自己的出租屋內的物品呢?作為公訴方,我希望辯護方能夠清楚,明白地回答我這個問題。我相信,這應該也是在場所有人心中的問題。」
說完,劉傅蘭卿回到自己的座位入座。
再一次地,全場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了花若見的身上。他緩緩地站了起來,臉上的色彩十分凝重。喬風看得出來。他的嘴角想要勉強擠出一絲笑容。但是現在擠出來的這絲笑容卻是顯得如此難難看。難看的……讓人覺得干脆還是不要笑比較好。
「呼……的確。公訴方提出了諸多假設中的一種假設。」
終于。花若見站了起來,張開口。
被告席上的易菲膽戰心驚地看著花若見,她咬著自己的下嘴唇,嘴唇上甚至已經被她咬的輕微出血。
對于向自己報以求救眼神的易菲,花若見則是向其點點頭,給與其安慰。
之後,他開口說道︰「既然公訴方擅長假設,那麼我不如也來敘述一下。只不過。我所說的並非假設,而是事實的真相。」
「我的委托人在六月一日,帶著自己的寶貝女兒前往父母家玩耍。但是,悲劇發生了。易甜甜小朋友在浴缸中溺斃。」
「之後,我的委托人就陷入了長時間的痛苦與煎熬之中。她不舍得離開自己的寶貝女兒,就帶著易甜甜的尸體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內。」
「在那里,她拼命地想要用毛毯擦干淨易甜甜的身體,希望她能夠活過來。但是結果卻是顯而易見的。」
「看著女兒的尸體,我的委托人的精神陷入了絕對的絕望。她打開煤氣罐想要自殺,但是老天爺似乎並沒有想要就這樣收走她的性命。她最終卻還是活了下來。」
「自殺失敗的她漸漸地陷入了迷茫與恐懼。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恐懼的念頭開始堆積在她的心頭。」
「于是。我的被告人將易甜甜的尸體用膠布固定好,放進了麻袋。並且向鄰居借了一把鐵鍬,上車之後,她漫無目的地到處亂跑。最後,才決定將自己親生女兒的尸體埋在了那里。」
花若見說得很慢。
同時,他還故作輕松地笑了笑。
對于這個故事,他就像是真實發生的一樣,帶著些許的懸念和驚悚的口吻講述給了在場的所有人听。不過,他說的這麼慢,究竟是不是擔心自己說快了的話,會一不小心說漏嘴呢?
「是的,事情的真相就是這樣。」
他沒有再去看劉傅蘭卿,和之前那充滿挑釁意味的眼神相反。現在,卻是劉傅蘭卿始終盯著他,而他卻在極力回避對方的眼神了。
「這樣,就能夠解釋麻袋,塑料袋,膠布,以及那根毛毯的原因。這並不是什麼非常奇怪的事情,完全是因為一位母親的驚慌失措,而做出的一系列傷心的舉動而已。」
「反對。」
劉傅蘭卿緊盯著花若見,淡淡地喊了一聲——
「辯護方不能用隨隨便便扯的故事來代替事情的真相。對于膠帶的說辭實在是太過異想天開。」
喬風點點頭,敲下法庭錘,說道︰「反對有效。辯方律師,請你詳細解釋一下膠帶的作用。現場發現的膠帶只有那麼一小段,這樣的一小段想要用來‘包扎’被害人似乎顯得少了點。盡管,她只是一個兩歲的女童。」
從證據上來看,這塊膠帶的長度只有大約成人的小半截手臂那麼長。的確,用這樣的膠布去捆綁一個兒童的確是不太現實。
對此,花若見則是在閉上眼楮,停頓了片刻之後,開口道︰「針對這個問題,我想要詢問一下證人。」
說完,他就走到還沒有被宣告離去的陽城面前,說道︰「陽法醫。你真的確認,這一小塊膠布上粘著的,是被害人的身體組織嗎?而且,是人類的面部肌肉組織嗎?」
陽城十分自信地點了點頭,顯得非常的有把握︰「當然是被害人的身體組織的。你以為我是誰啊?我可是整個澄空市最有名的法醫——!!!不過,是不是面部肌肉組織我不能確定。畢竟驗尸時,這個小姑娘已經失蹤了半年,尸體都變成骨頭了。」
花若見笑了一下,說道︰「很好。那麼,我想問一下,你在到達現場的時候,這塊膠布的位置在哪里?」
喬風一愣,隨即覺得這里面似乎有些不太對勁。他急忙轉過頭看著旁邊的夏雨,只見夏雨現在是將自己的下巴整個地壓在了抱抱熊的腦袋上,那雙眼楮里面閃爍的光芒現在卻是如同一灘死水!
「位置?就在那塊樹林里啊。」
花若見冷笑了一下。這一次,喬風知道他是真心的。
這種冷笑,只有在這個律師找到對方的破綻之後才會發出。
「我的意思是指,這塊膠布在被發現的時候,是不是粘附在被害人的頭骨的口鼻之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