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之技擊,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敵秦之銳士」。齊國的「技擊」和秦國的「銳士」是一種對戰士的稱呼,而魏國的「武卒」是一種軍戶管理制度,將這三種貌似並無關聯的「名詞」結合在一起,似乎有些「關公戰秦瓊」的味道。但是這寥寥數語,顯示了秦國戰士驚人的戰斗力,也從側面展示了秦國的赫赫武功。「大秦銳士」為何可以獨步天下無堅不摧呢?優秀的軍事人才,在七雄爭霸的200多年時間內,秦國名將輩出,更有白起、王翦、蒙恬這樣獨佔鰲頭的大將。嚴格的管理制度,秦國設20級軍爵,各級軍爵逐級管理如臂使指,軍隊戰斗力驚人。完善的獎懲體系,秦國獎勵戰功,將士上陣奮勇殺敵恥于逃跑,兵鋒所向無堅不摧。組織嚴密的秦軍戰陣,戰國之爭軍陣為主,秦**陣組織嚴密兵種分布得當,守似固若金湯攻如水銀吐瀉。先進的武器裝備,秦國冶煉技術發達,軍械制造j ng良武器搭配適合,戰場之上威力無窮。同時,秦國內沃野千里,生產力發達,也為秦國作戰提供了充足的物資基礎和後勤保障。這些原因讓大秦銳士在中國戰爭史和世界戰爭史上留下了無數的經典之戰。但是山東六**隊的戰力低下,與秦兵作戰幾乎每戰必敗,上述原因並無法完全解釋清楚。我希望通過另一個角度對各國的戰力進行分析。齊國的「技擊」就是對齊國士兵的稱謂,齊國的「技擊」與其說是士兵不如說是負責征戰的「軍事奴隸」。齊國的軍事制度成形于ch n秋,桓公任用管仲改革將全國劃分為十五鄉,戰時在每個鄉征集士兵。這種軍隊的征集制度在齊桓公發揮過重要作用,不經保證了生產的順利進行,同時也保證里兵源的補充,為齊國成為「五霸之首」發揮了重要作用。到了戰國時代,由于齊國商品經濟發達土地兼並要遠甚其他國家,大地主大商人厭煩征戰也不會拒絕服兵役,所以負擔兵役的是那些貧困人家的子弟和那些沒有人身z y u的隸農。這必然造成士兵地位低下,淪為「軍事奴隸」,這樣的軍隊如何能進行征戰?所以,戰國時代齊國在戰爭不僅無法對抗強大的秦國,更是常常被三晉各國擊敗。「齊之技擊,不可遇魏之武卒」的說法也不足為怪。魏「武卒」是著名軍事家吳起發明的一種軍事組織制度。這種類似于「軍戶」的制度,首先要保證「武卒」分得百畝的土地,在獲得土地之後「武卒」不僅要承擔兵役的責任,更需要自行負擔軍事裝備和服役期間後勤物資。「武卒」制設立之初,正是奴隸土地所有制向封建制度過渡時期,所以獲得土地的「武卒」獲得較高的經濟地位,同時解除了與奴隸主的人身依附關系,「武卒」的社會地位也得到了極大的提升。此時的「武卒」裝備j ng良「衣三屬之甲,c o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冑帶劍」,同時「武卒」的戰斗力和體力驚人,都能全副武裝「r 中而趨百里」。所以,戰國之初魏國雄霸天下,魏文侯、魏武侯和魏惠王先後稱霸列國。到了戰國中期,魏國失去河西六城和大片土地,土地兼並嚴重,魏國無法保證「武卒」的土地配額。由于長期征戰,「武卒」無法保障生產,土地收入大量縮減,但是負擔並沒有任何的減少。這兩方面的原因,讓「武卒」喪失了經濟支付能力,無法為自己提供j ng良的武器裝備。在經濟地位下降的同時,「武卒」的社會地位也開始下降。隨著生產力和經濟的發展,封建土地所有制徹底取代了以往的土地制度。以往的「隸農」、奴隸得到解放成為自耕農,「武卒」卻在此時淪為了「軍事農奴」。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的同時下降,嚴重的影響了武卒的戰斗力,所以在戰國中後期魏國已經淪為二流國家,面對強秦不得常常不割地賠款。相對于齊國的「軍事奴隸」和魏國的「軍事農奴」,秦**隊是由「自耕農」所組成。面對「自耕農」組成的軍隊,魏「武卒」和齊「技擊」只能望風而逃。而成為「自耕農」的秦國士兵,為了繼續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必須在戰爭中獲得軍功勞,依靠軍功獲得「爵位」;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也要在戰場上多多殺敵立功,這樣可以獲得更為豐厚的賞賜。秦國憑借著善戰的「銳士」不斷從列國奪得土地和財務,這又讓秦帝國有足夠的土地和財務對士兵進行封賞。兩者相得益彰,最終使秦國培養出一支戰無不勝的「虎狼之師」。「齊之技擊,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敵秦之銳士」,這種局面的形成與其說是各方軍隊之間戰斗力的不同,不如說是由于各**人的經濟社會地位不同影響了軍隊的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