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偉知道事情不能拖了,馬上就給侯文祥打了個電話,「侯哥,我是大偉,有個事情要麻煩你了。」
侯文祥接到了大偉的電話,也是感到奇怪,今天的事情都趕到一塊了啊,王銘維半夜的時候給自己打電話,現在大偉也湊熱鬧一樣打電話過來了,于是就笑著說道「兄弟,怎麼這麼晚了給哥哥我打電話啊,沒有叫美女陪你啊?呵呵。」
「大哥,現在可沒有那個閑情逸致了,我兩個朋友歐陽紅和劉威被你的手下錢木文帶走了,你給個面子把他們放了吧。」大偉也不閑聊了,知道晚一分鐘就有可能會讓劉威和歐陽紅受到傷害,也就開門見山的說道。
「你那兩個朋友是不是出車禍撞死人了?」听到了大偉的話,侯文祥也是語氣莊重了起來,事情有點意思了啊,剛才他就是通知侯文祥去抓人,而且也是抓的兩個人,現在大偉說要保兩個人,這樣的事情使得他不得不把兩件事情聯系到一起了。
「咦,大哥,你怎麼知道這個事情?他們是出車禍了,不過听說是劉東亮的兒子開車撞倒了他們兩個的車,結果我那朋友沒出什麼大事,但是劉東亮的兒子死了,這樣的事情根本就是劉東亮的兒子的責任,和我朋友的關系不大,為什麼把我朋友抓住了?這個錢木文肯定是有問題,大哥,你就給我一個面子把他們兩個放了吧。」大偉義憤填膺的說道,平時沒理他還要攪三分,現在道理在他那邊,當然更是理直氣壯了。
听了大偉的話,侯文祥就是叫苦不迭,劉東亮和王銘維這兩個混蛋,竟然給自己下了這樣的一個套,真是混蛋之極。如果早知道是大偉的朋友,他早就不搭理這個事情了。
侯文祥和大偉的關系挺好的,大偉也是經常性的給侯文祥送禮,每個月給他的例錢都是一個相當可觀的數字,兩人結成了相當牢固的關系,侯文祥寧可得罪劉東亮,也不想失去大偉這個朋友,听到了大偉的抱怨,侯文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後說道「不好意思啊。兄弟,錢木文是我安排過去的,剛才王銘維給我打電話了,求我辦這個事情,我也沒問這麼多就直接吩咐手下人去做了,沒想到一家人不認識一家人,得罪了啊,我這就讓人把你朋友放了。」
「那就謝謝大哥了,大哥。還是你仗義,王銘維那里有我處理就行了,不會影響到你的。」大偉笑著說道。
侯文祥掛斷了電話以後就又撥打了錢木文的電話號碼,靜靜的等待著。很快電話被接通了,是一個陌生人的聲音,「你好,錢所長的手機放在了辦公室。他現在有事,接不了電話。」
「你讓他過來接電話,我是侯文祥。」侯文祥沉聲說道。
接電話的是錢木文手下的一個警員。听到了侯文祥的名字,覺得很耳熟,只是一時之間想不起來了,低頭忽然看到了桌上貼著的公安局各位主要領導的姓名和聯系電話的通訊錄,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侯文祥,這才想起了原來是侯文祥局長打來的電話,于是就忙說道「是,局長,請稍等。」
警員拿著錢木文的手機忙向審訊室跑去,皮鞋和地面相踫,發出了砰砰的聲音。
錢木文把劉威和歐陽紅帶到了派出所里面,劉威一直在觀察這些警察,知道憑借著自己的能力想要逃出去,那是沒什麼問題的,但是關鍵還是歐陽紅,如果帶上她以後肯定會降低逃跑的速度,逃跑成功的可能性不大,而且他相信許凡會救他們的,也就沒有采取敵對的行動。
來到派出所以後,歐陽紅也漸漸地清醒了過來,看到了身邊都是警察,身處一個陌生的環境,就連忙說道「這是什麼地方?」
錢木文把手放在了歐陽紅的肩膀上,不斷的摩挲著,婬笑著說道「美女,這里是派出所,你攤上大事了,呵呵呵。」
歐陽紅感覺到了錢木文侵略似的眼神,就忙向後退了一步,劉威見狀就馬上站到了歐陽紅的身前,用手打掉了錢木文還想佔便宜的手,怒聲說道「你想干什麼?」
「你這個臭小子竟然敢襲警,真是不識好歹,給我把他們拷上,帶到審訊室,我要好好的審一下他們。」錢木文生氣的說道,然後就吩咐人用手銬把劉威和歐陽紅都銬了起來,然後讓人把他們兩個人帶到了審訊室。
「小吳,你把辦公室收拾一下,有人找我就說我辦事去了。」錢木文把手機放在了辦公室,然後就向審訊室走去。
「說,今年六月份發生的一起連環殺人事件是不是你們做的?」既然是想把劉威和歐陽紅往死里整,那麼錢木文就準備把一樁大案按到他們的身上,這樣一來可以取悅劉東亮和王銘維,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他的破案數量,真是一舉兩得的事情,錢木文都有點佩服自己的想法了。
「你說的是什麼?我們可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從來沒有殺過人,你別誣陷我們。」歐陽紅一眼就看穿了這個警察的不良用心,知道踫到了這樣的事情,那是千萬不能承認,要不然真的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別狡辯了,有人舉報說你們在六月份的時候殺人了,在南江路33號,一家五口全部被人殺死,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還是如實交代吧。」錢木文強詞奪理的說道,甚至都不惜捏造證據了。
劉威都有點佩服錢木文的說謊能力了,從見他的第一面起,他就知道這個家伙是存心不良了,擺明了想要對付自己和歐陽紅,六月份殺人了?實在是笑話啊,自己是八月份才從空間里面來到了現實社會,怎麼可能在六月份殺人?
劉威看著錢木文冷冷的笑了一下「呵呵,錢所長真是斷案如神啊,我六月份做的事情,我自己都忘了,沒想到你竟然知道,真是佩服佩服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