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沒任何便宜可佔,劉芾也就不再關注這個西班牙內戰了,現在他也不是閑得沒事干,聯邦國內還有很多事情需要他來做統一調度。比如在海軍和空軍的建設問題上,就很讓劉芾為難。大規模擴編吧,受限于《華盛頓條約》,很多艦船無法建造,就算是用分段建造的方式提前建造出來一批部件預備著,但是大型軍艦下水之後的 裝和試航也需要時間,這就牽扯到何時動手組裝的問題了。
現在已經是1936年底,到劉芾預計的40年左右發生戰爭還有2到3年,按照聯邦國防部制定的計劃,屆時聯邦海軍將會擁有4到6艘重型航空母艦、8艘中型航空母艦、10艘左右的護航航空母艦、8艘重巡、150艘驅逐艦、150艘左右的潛艇、50艘大型補給艦和運輸船。
而聯邦目前只有4艘護航航空母艦和2艘中型航空母艦、8艘重巡(其中2艘新型號)、60艘驅逐艦(大型驅逐艦只有15艘)、150艘潛艇(其中一半需要退役更換新型)、20艘補給艦和運輸船,離戰時所需的數量相差還很遠。
目前聯邦的5座海軍造船廠正在全力趕制大型驅逐艦和改進型逆戟鯨級潛艇,預計在2年之後可以達到預期數量。但是在重型航空母艦和新型洲級重巡的建造問題上,海軍部也拿不出什麼好辦法來,造早了吧。會引起其它國家的警覺,造完了吧,趕不上國防部的計劃,這個問題最終也被扔給了劉芾,讓他最終拍板決定。
劉芾也仔細詢問了海軍和國防部,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按照聯邦海軍造船廠目前的產能,如果在不影響大型驅逐艦和潛艇的建造速度下,每年可以組裝2艘重型航空母艦或者3艘中型航空母艦並 裝完畢,至于重巡的建造就必須得拖後了。
如此算來。從37年開始建造。一直到40年,聯邦海軍也只能擁有4艘重型航空母艦、2艘中型航空母艦、4艘護航航空母艦、2艘洲級重巡和4艘大洋級重巡、150艘驅逐艦、150艘潛艇和20艘後勤艦,離開戰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如果以這個建造速度,肯定是不成的。
既要數量夠。又不能提前生產建造。這個問題不光困擾著劉芾。海軍部和海軍造船廠的專家們也都愁白了頭發。為了這個問題,整整2個月的時間,劉芾听取了海軍造船廠和海軍部很多專家和將領的匯報。又讓內務部和國防部考察了10多家比較大的私營造船廠,最終拍板決定,由海軍造船廠和私營造船廠共同來建造這一批船只。
具體的安排是,由國防部對10家私營造船廠招標,選取其中的6家作為聯邦海軍的建造承包商,讓私營船廠幫助聯邦海軍建造全部大型驅逐艦、後勤補給艦和重巡、重型航母的船體構件。
空余出來的5家海軍造船廠就要投入重型航空母艦和重巡的組裝和 裝任務,在3年內組裝和 裝完畢6艘重型航空母艦和2艘洲級重巡2艘大洋級重巡,並在40年之前交付給海軍進行海試。其中第一艘重型航母必須在38年6月份之前 裝完畢,交付海軍海試,以便讓海軍有充分的時間來調整這款全新的航母,另外韓海軍航空兵也需要一艘新式航母來讓飛行員們進行適應性訓練。
這個方案雖然最終解決了建造周期和建造數量的問題,但是在一些保密和技術泄露問題上卻又存在了漏洞,不過劉芾已經顧不上這些了,就算是技術泄露了出去,各國也不可能短期內掌握,而且為了加強保密程度,這次參加海軍項目的所有私營造船廠都必須實行軍管,並派駐內務部特工進行監督,最大程度的減小泄密的可能。
解決完了海軍的問題,還有空軍和陸軍的問題在等著劉芾,雖然這些問題不再向海軍建造問題那樣棘手和麻煩,但終歸也是問題,就算不上報到劉芾這里,劉芾也不可能不去過問,這麼多年的努力,就差這最後一步了,就算是累死,也不能在這個時候偷懶。
空軍的主要問題就是並不在產能和建造周期上,而是在飛機型號的選定和生產數量上。在空軍內部慢慢的分成了2派,一派是高空轟炸派,一派是抵近攻擊派,這兩派最開始只不過是飛行員之間的相互斗爭,結果戰爭擴大化了,把飛機設計師和空軍高級將領也給卷了進去,甚至連地勤人員也紛紛表明了自己的觀點。
這種爭論不僅在空軍中存在,而且還蔓延到了海軍航空兵部隊,他們倒不是爭論什麼高空轟炸和俯沖轟炸,而是爭論對地方艦隊的攻擊到底是用魚雷還是用俯沖轟炸機。支持魚雷攻擊的大多是老飛行員,他們很多人都是听著前一輩飛行員講戰斗故事成長起來的,受老一代飛行員的影響比較深。
而支持俯沖轟炸的大多是新生代的飛行員,這些年輕人天生就叛逆,你越說那個好,他越不去干,非說另一種好,再加上他們的學歷比老一代飛行員要高,所以對新技術和新事物接受的也快,對于聯邦海軍新裝備的俯沖轟炸機,這些新飛行員都比較鐘愛。
不過在聯邦的飛機設計人員看來,到底是魚雷機好還是俯沖轟炸機好,這個並不矛盾,因為他們把這兩種飛機給設計到一起去了,也就是說目前聯邦海軍裝備的攻擊機只有一種,它采用了全新的設計,有著更堅固的機身來應對高速俯沖,還機尾加裝了空氣減速板,以便能讓飛機從高速俯沖狀態中快速減速,完成投彈和拉起的動作。
這種飛機裝備了1500馬力更為強大的新式液冷直列汽油發動機,使得飛行速度最高可達595公里,滿載航程1700公里,作戰半徑500公里,機頭裝備了2挺19毫米機炮,備彈300發,另外可在機月復彈倉內攜帶一枚890公斤重的533毫米航空魚雷或者3枚300公斤航彈、4枚250公斤航彈。
這款飛機按照聯邦海軍的武器編號被命名為sbt-4,它采用了多種新技術,除了起落架可以收放之外,機月復的全封閉彈倉也可以降低飛機的阻力,起到節省燃油和加快飛行速度的作用,此外這款攻擊機還加裝了無線電對講和機載雷達,這種小型掃描雷達不光可以發現10公里之外的空中目標和60公里之外的海上目標,還可以作為一種無線電輔助導航系統使用。
與聯邦海軍的情況不同,聯邦空軍的爭論集中在了俯沖轟炸機和水平轟炸機上,聯邦的飛機設計人員這次不能打馬虎眼把這兩種飛機設計到一起了,因為這兩種飛機實在是相差的太遠了,3架俯沖轟炸機放一起也沒一架高空水平轟炸機大,這怎麼往一起湊呢。飛機設計師們解決不了的問題,最後就推到劉芾這里來了,因為在聯邦飛機設計領域和空軍中都流傳著一個傳說,那就是聯邦飛機設計和空戰方面,最高的權威不是設計師,也不是空軍司令或者空軍參謀部的那些參謀,而是聯邦總統劉芾。
既然深受空軍愛戴,劉芾也就勉為其難的給聯邦空軍當一次裁判吧,劉芾最終給出的意見是兩種飛機各有各的用途,但是就聯邦本身而言,還是以水平轟炸機為主,因為聯邦面對的敵人大多來自海上,在陸地戰爭中,聯邦空軍的主要任務就是進行大規模戰略轟炸,至于登陸作戰,可以由聯邦海軍的攻擊機來完成掩護登陸部隊的任務。(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