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續夢想 第二十三節沒完沒了

作者 ︰ 銘念

()那天傍晚,民恆就回了,被法院拘留一天,咱一人干兩人活,又是晚上,會吃不消.

人窮還倒霉,書華的二伯民正不幸患上癌癥,等到醫院檢查,就以經遲了,書明書琴從外地回來,陪伴民正三個來月,查出癌以判死刑,悲哀.

書成聞訊後,也從外地趕回,記的那天書成書華一起去看望民正,民正欣喜又淚流滿面,坐在床邊,埋怨書成書華不來看他.

書華的舅伯也來看民正,民正讓書華的舅伯一定要管管書華書成,民正含著的眼淚花.

民正讓書成別顧自己抽煙,發煙給舅伯,兩人聊了一會,民正數落民恆的不好。

舅伯有事離開後,書華的外婆在野地里摘野菊花,她手里挽個簍子,听的書華書成到來,放下簍子,外婆的一條腿有點瘸,不太便利,听說書華書成回,特意走過來看我們.來的匆忙。

民正家是土房子,他一去,土房子必會垮塌,孩子們不會回此地住。

劉家的一閑房內,放了幾堆樹木,民正在屋外指點書明,"將閑屋的長木杠清出屋,準備賣掉」。

民正說:"正廳里堆的樹有十來根都是書華家的,不要動,以後他家用的著」。民正痛苦的捂著自己的胸部,病又發作,疼的難受。

書華第二天還要上磚廠做事,就急著回了家。

再一次看到民正,民正以躺在大廳的地上,地上有堆枯草墊著,蓋著被子,癌以擴散,在惡化。民正不斷的痛苦呻呤,見書華來,他瞅了書華一眼,雖停頓一秒鼻聲,又連續的傳出疼音,眼光發直無光。

再看到民正時,他以經過逝了,他寬大的身軀,以成佝僂,被病魔折磨,瘦的皮包骨。

書明書琴失去父親,民正拖了四個月。

書華家的r 子也是堅難,又是冬天,溫度一天天漸變,房里成屋外.

風忽忽吹的響,冷風只往屋里灌,眼見又要降溫,大口子無板遮擋,成風口,早晨又要早起。

書華一想到辦法,立馬執行,將前面屋收拾好,一人把大床移到另一屋,那屋的牆在一側被敲了小門,咱低頭進出,有牆擋風,里屋熱和些。

正是磚廠停火末期,民恆听到風聲,還不在家住,晚上睡在窯邊,磚廠四面八方開闊,利于跑路,邊上有林容易躲藏。

就是他運背,法院來尋正好遇見他,又將民恆帶到法院。

丁烈還專門找到書華,讓書華迅速送衣服到拘留所,

磚廠的老板娘給書華建議,"不用管他,本來就沒錢,凍病了,他們負責,他們讓人坐在電燈下,他們問這問那,不許人睡覺".

書華也就沒管,誰讓法院把民恆請去,民恆除窯灰的工作又轉給書華,書華還出了三天紅磚,用板車將磚窯里紅磚向平場上拉,再碼好.

民恆被法院拘留半月,在他放出後,拘留所的派一人跟著民恆,形影不離的送回家,討要拘留所的飯錢.

我還以為,拘留所不是包吃包住嗎?還問人收錢,二百,民恆幾個空口袋,要錢沒有,要命有條。

拘留所管吃管住,免的我回家自己做飯,半月沒模牌看牌,想啊。

民恆手中實在沒錢,拘留所的人賴著不走,不拿到錢,無法交差,走一步跟一步,民恆不願意給,甩又甩不開,一路同行的老遠.只好去找親人借了兩百,打發他走.

在零五年的年尾,民恆借來大鐵錘,又將法院所封的牆敲掉了,債主鋪著草,晚上在廳里睡,照著所封的房。

快過年的幾天,債主就沒有來守,防止民恆私自將所封的牆拆掉,他們前腳走,民恆後腳就拆,律師再一次登門發現.

律師只是生大氣,沒有動手,惡恨恨的說了幾句,無可奈何的走出門,給法院打電話,債主聞風而來。

先前廳里鋪的稻草,早被民恆扔到豬欄,債主對書華冷冷的說:"你有錢沒,給啥」。

書華無言以對,我要是有錢,還讓你在此逞能叫囂,讓你說些廢話,難為我,來贓我的耳朵,看你那張臭臉,破壞我心情.

書華是痛恨,民恆啊,只會寫欠條,字是飄逸剛勁.只記的借,沒有再借,不夠再借,可借了後,不曉的還,雪球越滾越大,民恆成天里牌場過,不做任何改善.

民恆把門框重又還原,窗下的牆又重補,損壞的牆重修砌,民恆去買了水泥,弄了沙一和。

書華前些天幫了叔用泥漿搓半天牆,所以回家補牆的任務交給書華,書華又模有樣,但砌牆是第一次下手,用磚用水泥壘,必竟是生手不行.

好不容易將牆復原,民恆嫌做的不平,新做的牆鼓了,書華沒听到一句鼓勵的話,咱又不是專業級,你又無錢請泥瓦師傅,能扶上牆己經不錯。

債主又抱來一捆稻草,鋪在廳角,草上平放被子,打算長期扎住在書華家大廳,過年也不退。

記得零五年,書華讓民恆給他買件衣服,書華也懶的上街,讓民恆去挑選,他從街上回後,衣服不用我試,明顯看著就小了。

書華讓他去換,民恆很不耐煩,不想去也沒辦法,他只會買些便宜貨,嘴皮子磨半天來還價,褲子買的還行,他不情願換衣服。

書華先讓民恆試穿一下就行,等民恆回後,書華見衣服也是不喜歡,跟油布樣,能兩面穿。

書華喜歡純布的,又是挑三撿四的,惹的民恆不高興,:"就是這一件,不穿算了」。

書明書琴沒在家過年,臘月就出門到外地,書明想帶書華到外地打工,兩個人有個伴,別人也不欺負。

書華有個張叔,他願帶書華到外地,書華對書明講,"自己跟著書明,會給他添負擔」。

書華跟民恆講︰"去買根長蠟燭回,給二伯墳上點燈,書華特意提醒。

書華一直記得娘死的那年.三十的晚上也是書華為娘的墳上點燈,沒燈點蠟燭,是下雪天,用白油布將一根長紅大蠟燭圍一圈,白油布用樹枝撐著,蠟燭在油布中。

記的蠟燭放的很穩,我點燃蠟燭才離開,過了兩天後,書華從娘的墳前經過,看到蠟燭倒在油布上,將油布烙了個洞,蠟燭仍就是整根,也許就在書華轉身的幾分鐘內,蠟燭倒掉,可憐的娘在黑夜中渡過,她肯定害怕。

多年前同她到父那過年,看到別人送燈,母親還對書華講過,她死後,記的要給她送燈.書華永遠記的.

書華給民正送燈,學聰明,早以想好辦法,在臘月三十的晚上,又是下雪天,書華來到民正墳前,用四根木棍將蠟燭用細繩綁牢,將棍端插進土里,蠟燭固定好,把油布繞在木棍,把蠟燭圍一圈,擋住風,民恆的妹夫,大聲喊書華到他家去。

書華在家也是冷清,債主有可能三十的晚上躺在咱家大廳,書華就到民恆的妹夫李叔家過除夕,書華同兩個表弟也談的來,在熱鬧的夜里,書華看到二伯民正的墳頭上的燈還閃爍著亮光.

也不知道,當年,母親墳上的燈滅掉,她一定不樂意,有怨言,要批評,要揪耳朵.可惜她死了,長眠入地下,什麼都不知道,了無牽掛,也不知人死後,有沒有靈魂,靈魂會不會隨風飄散,反正媽媽的靈魂一定要在我心里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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