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戰記之一統天下 第十四章不死不休

作者 ︰ 世紀強者

()達爾罕以最快的速度,來到小山的頂上對月狂嘯,可是良久的等待,還是無法得到黑暗之神的旨意,迷茫的達爾罕垂頭喪氣的走在山谷間。

達爾罕迷茫的是,它明明感覺到洞中之人全身有一股讓他頂禮膜拜的內在氣質,可是萬能的黑暗之神為什麼要殺死他?很快達爾罕來到麗娜和鄭買臣所在的山谷,達爾罕眼神幽遠,一早就發現山上的人在觀看狼群圍攻洞中人。

鄭買臣第一個發現了達爾罕,全身白s 的達爾罕在晦暗的夜晚是那麼的明顯!听了麗娜的話,他以為只要制服了達爾罕就能成為像冒頓單于那樣的蓋世雄主,可是他錯了,而且大錯特錯!

李凌風能勝它不是因為他比達爾罕厲害,而是在狹窄的洞穴中達爾罕無法發揮出真正的實力,假如李凌風在最巔峰狀態和達爾罕在野外相遇,鹿死誰手也未可知?

鄭買臣的無知給他帶來什麼樣的災難,暫時不表,下文z y u講解。鄭買臣手下四大高手從四個方向慢慢逼近達爾罕,本來達爾罕不會輕易讓人將它包圍,可是今天晚上被李凌風擊敗已經讓它感到窩火,這幾個無知的人類也敢來捋狼須?

這四大將為首者高無涯,第二名段文虎,第三名李子業,第四名彝東謝家的謝夯。四人組成四象陣法,慢慢將達爾罕圍在陣中,四象陣練到極致境界就會化為太極,從而演變無極達到化虛境界,不過這些都是神話傳說中的東西。

達爾罕藝高狼膽大,它根本不知道四象陣的恐怖,還以為和往常一樣是四個人合斗它。四名家將用的兵器也不一樣,高無涯用的是劍,劍走輕靈,所以高無涯走的是靈活的路子。

段文虎用的是五虎刀,此刀重八十余斤,可是段文虎將此刀舞的如同燒火棍一樣,而段文虎所用的刀法,是南方點蒼山歸隱道人,年輕的時候,從軍旅中創出的刀法,這種刀法快慢結合,暗合八卦于內,也是不同尋常。

李子業用的是鏜,鏜這種兵器在唐末的時候已經很少有人使用了,因為它實在不是非常適合現在的環境。然而用鏜者必是武藝j ng強之輩,李子業本來是地地道的唐人,可是因為得罪上官,不得已舉家逃亡南詔,在饑寒交困的時候為鄭買臣之父所救,從此對鄭家忠心耿耿。

謝夯所用的是短狼牙,為j ng銅所鑄,重一百余斤,使用狼牙棒的人一般都是天生神力的人。這謝夯本是雲南彝東謝家子弟,可是後來謝家被南詔皮羅閣所滅,此後謝家子弟以滅南詔為己任,幾代人樂此不疲。謝夯生的像個書生一樣,就是這樣瘦弱的身體里面卻掩藏著讓人驚人的力量。

「小姐看我手下四將如何,高無涯武藝最高,劍法已經到了高手境界,可是還無法和戰國時期的劍聖曹秋道相比!段文虎第二,听說在南詔還沒有人能夠在刀法上勝過他,當然他師父歸隱子前輩列外。李謝二人或在伯仲之間,不過這四人都是南國響當當的好漢,劍南節度府下的將領見到四人就是一潰千里。」

「鄭公子年紀輕輕就已經如此了得,本身悍勇無雙,手下四家將也是個個不凡,恐怕取代蒙氏也是遲早的事情?」

麗娜的話讓鄭買臣心下驚駭不已,難道這個薩滿教的聖女已經看懂了自己的心思?其實鄭買臣只是庸人自擾,麗娜還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不然就成神仙了。

「小姐說笑了,我鄭家世代忠于蒙氏,怎麼會行曹c o之事篡逆弒主?雖然現在南詔大皇帝陛下唯我父之命是從,可我鄭家從來沒想過取而代之。」

蒙氏從異牟尋之後已經是外強中干,酋龍屢屢與中國作對,已經極度削弱了蒙氏王族的力量。

後來在劍南為高駢所創,一度想跳大渡河自殺,若不是屬下將士相勸,恐怕南詔將為天下所笑。

而現在南詔的情況和大唐幾乎相似,王室衰弱于內,大將任事于外,國之將亡矣!

麗娜也不管鄭買臣的口是心非,她最討厭的就是那種明明想做卻不敢承認的人,而鄭買臣就是這樣的人,本來僅有的一點好感也就這樣被葬送了。

高,段,李,謝四人慢慢的將達爾罕合圍在中間,狼王表現出常人無法想象的冷靜和淡定,這是從那個洞中之人身上學來的,聰明的達爾罕可謂是現學現用。

它的這種冷靜和淡定給四人帶來無形的壓力,就在四人想趁機將包圍圈縮小的時候,達爾罕做出了讓人意想不到的舉動。

它以最快的速度撲向了武藝最好的高無涯,高無涯一個矮肩就是一劍,當真是訊捷如鶻,達爾罕爆發出比洞穴中快出三倍的速度竄出包圍圈。

因為他感覺到了快要合陣的四象陣,帶給它不舒服的感覺,狼對于危險的感知度比人類要強出不知道多少倍?

達爾罕也付出了代價,被高無涯刺了一劍,達爾罕不顧傷痛,以最快的速度奔向鄭買臣和麗娜身邊。四將護主心切,全都爆發出常人無法想象的速度奔向鄭買臣,可是達爾罕只是嗅了一下兩人身上的氣味就掉頭走了。

達爾罕突然掉頭沖向這里,沒有實戰經驗的鄭買臣驚駭y 死,直接呆愣當場,其實是被嚇得。此時的他還沒有滅南詔誅蒙氏全族的沉著和狠辣。

「不好鄭公子,達爾罕突然來到我們身邊而不攻擊我們,恐怕是為了嗅我們身上的氣味,將來它一定會報復的!達爾罕今天被高手所傷,我看它行動的時候左邊的身子沒有往常那麼靈活,不然高先生很難傷到他。」

「麗娜小姐說得對,那匹狼王的確在行動的時候左邊身子不靈活,不然老夫還真難傷到它!」

「哼,我看未必,既然達爾罕那麼厲害,為什麼會被人傷到,難道是被洞中之人傷到的嗎?北狄之中難道還有這樣的高手,我可是從來沒有見過,也從來沒有听說過?」

達爾罕回頭對他們嚎叫幾聲就走遠了,好像再也不會回來一樣,誰能想到狼天x ng記仇,今r 被他們無緣無故的傷到,他r 一定會百倍奉還。

小山洞穴外面,達爾罕被趕走了,取代它統帥地位的是一匹雜毛的狼,這匹狼放在狼群中絕對不起眼,可就是這樣一匹不起眼的狼卻能夠代替達爾罕統帥群狼。

這匹狼名字叫渾噩,不是渾渾噩噩,反而最凶狠殘忍,達爾罕之所以不和渾噩爭,是因為它顧忌黑暗之神,還有它那還小的孩子。狼天x ng對自己的孩子愛護有加,在這方面人類都有所不及。

「嗚嗷」渾噩一聲狼嚎,群狼跟著響應,整個山谷之間都是狼嘯聲,遠在百里之外的室韋人都听到。部落之中對狼神最是敬畏,這是從古匈奴遺傳下來的。

渾噩仰頭看著天上的月亮,此時已經快天亮了,黎明前的昏暗籠罩在大地之上,除了洞穴中外溢的亮光,到處都是黑暗。這時候達爾罕已經到家了,正準備遷徙到別的地方。

「嗚嗷」渾噩吹起進攻的號角,狼群馬上就s o動起來,狼將帶著手下的狼兵一排一排的排成隊伍,準備無休止的進攻,直到將洞中之人耗死為止。

有一匹狼將稍微慢了一點就被渾噩咬斷了脖子,那匹狼將反抗一下都沒有就被殺死,尸體馬上被手下的狼兵分食掉。

黑暗之神的旨意是億萬年來群狼必須遵從的天規戒律,達爾罕就是前車之鑒。

洞中的石子已經快用完,沒辦法李凌風只能用手在地上拔出一塊一塊的大石,將其捏碎,然後用來擊殺準備進入洞口的狼。很快狼尸就將洞口擠滿,渾噩命令狼群將洞口的尸體吃掉,然後又是進攻,在這樣無休止的進攻中他咬著牙齒堅持。

「再這樣下去恐怕我會被耗死掉,這匹雜毛狼比那匹白s 的狼更加難纏,原來狼群中也有正副兩位元帥。那些狼兵或百匹或十匹的組成一個小隊,千匹有一名狼將,萬匹也有大將。從多次的進攻來看,大概有四名大將,也就意味著外面的狼群有四萬!」

李凌風心下感嘆,不知道是不是太倒霉了,自從誤入這個世界,不是無休止的殺戮,就是大逃亡,被人追著打,趕著殺。以前再怎麼危急,也不及現在,它自己都覺得奇怪,按照以往沒受傷的情況來看也堅持不了這麼長時間。

以現在的情況看來,這群狼軍中的副元帥是不想放過自己,真不知道能不能堅持到最後。現在狼群和李凌風就像不死不休的兩個敵人一樣,直到一方倒下為止,不然殺戮將會繼續下去!

渾噩用怨毒的眼神注視著這個人類,好像他體內有著用不完的力氣一樣,現在狼群已經快損失兩個千人隊,想想有多恐怖,一個人,一個不能動彈,手無寸鐵的人用石子擊殺了將近兩千匹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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