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應你們,我當然不會阻撓你們,我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找到張晨!」黃天瑞回答說。
「那你必須回答我幾個問題,你只要回答我,我就保證能按照你的要求找到張晨!」邵陽要求說。
「好吧,你問吧!」黃天瑞答應了邵陽的要求。
「你妻子出走前留給你的信,現在在哪里?」邵陽問道。
「就在我的身上,我要等到張晨,讓他吃掉這封信來洗刷我的恥辱!」黃天瑞回答說。
「我們需要這封信!」邵陽要求。
「你們要它做什麼?」黃天瑞問道。
「我們需要鑒定這封信是不是你妻子寫的,是不是自願寫的?」邵陽回答說。
「我認識她的字跡,這絕對是她寫的,她就是用我們家床頭的筆和筆記本寫的。」黃天瑞回答說。
「但是我需要你給我們,現在!用完之後,我絕對保證還給你!」邵陽要求說。
黃天瑞想了一下答應了邵陽的要求,把信通過門縫遞到了門外,邵陽取到信以後,急切打開觀看,之間信的內容很簡單,是這樣寫的︰「我走了,和張晨一起,錢我也都帶走了,我知道這樣做有些對不起你,但是你也一下這麼多年對的起我嗎?你除了錢以外,各個方面都不能讓我感覺到快樂和幸福,這些錢就當做是我這些年的補償吧,再說這些年一來我和你付出一樣的心血和勞動,這些錢本來就該有我的一半,不要找我,是個男人就放手吧,給我幸福!」
落款是谷靈,沒有r 期。
看完信,從用詞造句,以及離開的理由來看,這封信不是被人強迫之下而寫的,原因很簡單︰首先這封信沒有任何的危險暗示;其次她帶走錢的理由一是本來就有自己的,二是對自己的補償,而補償的原因卻沒有說明,很明顯這個原因雖不比說明,但黃天瑞看到就一定會明白,這樣的理由不是強迫能寫出來的;再者來說,谷靈在不多的用語中多次提到幸福,在被強迫的情況下寫這封信,是沒有這個心情的,也寫不出這麼多的幸福快樂等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