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好像沒讀初中吧,十四歲就跟著小爹他們在工地上做,從開始的提灰小工,到後面的大工,再到今天的包頭。在她們這個鎮上,也算小有成就了。堂哥長的很高,五官俊朗,雖然書讀的少,卻有一種天生的書生氣,看起來特斯文儒雅,笑的時候給人一種靦腆的感覺,加上他不抽煙,真是個好男人形象。
至少馮晴晴認為堂哥是個不錯的男人啊,可是堂嫂卻把堂哥說的一無是處。比方做飯只會做他一個人的。早上堂嫂起晚了嘛,堂哥先起,就只做他自己的飯。堂嫂說他這是吃「毒」(獨)食。還有上樓梯永遠不記得換拖鞋,你在前面月兌,他在後面踩。還有,別人有時間都會接送自己的兒子上下學,某次雨下很大,堂哥明明做不了活,卻不送兒子去上學,躺在床上睡覺,讓兒子冒著雨推著自行車去上學之類的等等。
總之,堂嫂的控訴一大堆。馮晴晴先是听了好笑,後又蹙眉。她想起,他們家的早餐大多都是顧晨做好了叫她的,或者在冰箱上留字條叮囑她吃早飯,因為她總喜歡把早餐和午飯一起吃。還有拖地,好像也是顧晨跟在她身上叫嚷吧,抱怨她天天不換鞋。至于兒子,她常常感覺他愛兒子甚過自己。
想著想著,她埋著腦袋偷偷笑了。
堂嫂控訴完了,表嫂接著來。一個女人照顧著一大家子人,早起來就做八個人的飯,洗八個人的衣服,為了節約水,還要提到外面的水井那里打水洗、、、、、、、
馮晴晴听了一會兒就蹙著眉受不了了。這哪里是做人妻子嘛,這分明是古代的奴隸。她暗想還好她家顧晨是個孤兒,不需要她伺候那麼多人。
馮晴晴問表嫂,
「你就不會反抗嗎?」
表嫂嘆著氣說,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反抗有什麼用?要怪就怪自己沒那種命!」
大家都把眼光移向小媽。小媽算是她們這群里面的長輩了,這麼多年,都沒人見過他們吵架,應該是夫妻恩愛吧。再說,小爹很受人尊重,辦事又俐索,又能掙錢,應該沒什麼值得抱怨的吧。
可是,還是有。小媽說小爹不會做飯。
堂嫂不信,哪有人不會做飯呢?下面條總會吧!小媽氣急的說,
「他就是不會。有一次我回娘家,他打電話回來特別生氣的讓我回去給他做飯、、、、、、從那以後,不管我去哪兒,都得把飯做好了才能走,唉!」
原來小爹的缺點是不會做飯啊!
馮晴晴的一張小臉糾結成一團,原來看起來再完美再高高在上的男人都還是有缺點的啊。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控訴著,突然發現某一個坐在那里一句話都沒說,王表姐笑問,
「咦,晴晴,都沒听你說話呢,快說說我們妹夫是個怎麼樣的人啊?是不是像你姐夫那樣,一下班臭襪子亂扔!」
馮晴晴不好意思的低下頭,另一個表姐打趣的說,
「人家晴晴可是新婚,小兩口恩愛著呢,都說情人眼里出西施,妹夫在晴晴眼里肯定是個完美的男人!」
這王表姐可不同意了。指指那邊被人搶著抱的小顧崢說,
「什麼新婚啊,兒子都那麼大了!不過那小顧是個孤兒,應該很疼我們家晴晴才對!」
正在大家打趣著馮晴晴時,被人議論的主角到了。
顧晨下班直接就趕了過來。一身正裝奪走人的眼球,村里面都是做農活的粗人,除了喜事,很少有人穿正裝。加之他身材頎長,一身簡單的西裝也被他穿的格外有魅力。領口微微拉扯開來,讓他斯文儒雅的外表下又添一股不羈。
這樣身材高大,斯文與狂野兼有的男子,讓大家都驚嘆的看過去。
馮晴晴見到他就跟見到救星一樣撲了過去。王表姐在一邊看了打趣的說,
「看看現在的小夫妻,分開一會兒就跟要命一樣,唉,羨慕的不得了啊!」
馮晴晴被說的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
又坐了一會兒,晚飯就開席了。這也算是顧晨和他們第一次吃飯,個個都爭先搶後的要敬他酒。
顧晨只說自己不會用酒,後來有幾個長輩實在推不了,便意思意思淺淺的喝了幾口。
飯桌上不喝酒是最容易得罪人的。別人敬你酒,你不喝,別人還覺得你瞧不起他。這顧晨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卻無形之間就把敬酒的人給拒了,而且還沒得罪人。一看就是個肚子里有貨的人。王表姐在一邊看著,就暗自撞了撞自家老公。
于是一桌人又纏起酒來。
堂嫂性子急,看堂哥在那里扯扯扯的不喝酒就恨不得掀桌,在幾個表嫂的拉扯下才轉身走開,眼不看為淨。
不知道他們纏了多久,怎麼纏的,總之最後,最會喝酒的人都倒了,一開始說最不會喝酒的顧晨卻還端正的坐在那兒。
王表姐說他們喝了酒,晚上開車不安全還是留下來好了,顧晨四兩撥千金的拒絕了。
臨上車前,王表姐把馮晴晴拉到一邊小心交代說,
「晴晴啊,我看出來了,這妹夫可是個殺人不見血的主,你可小心點兒,免得被他坑了!」
馮晴晴奇怪的問,
「從哪里看出來的?」
王表姐指指桌那邊癱倒的一群人說,
「你看看你姐夫他們都醉成那樣了,只有妹夫沒醉!」
馮晴晴不再意的笑笑說,
「只是顧晨不喜歡喝酒罷了。表姐有時間去我們那里玩哦!」
車徐徐前行。這里的路比較窄,又沒有路燈,為了安全顧晨開的很慢。即便他很專注的開車,即便燈光昏暗,他依然感覺到馮晴晴的注視。
他只當沒感覺到。下車回到家進門時,終于還是忍不住問,
「你剛剛干嘛一直盯著我看?」
馮晴晴抿著唇笑了許久才說,
「唉,突然覺得自己嫁了一個很好很好的老公!」
顧晨斥了聲「無聊」,洗淨雙手便接過她懷里的孩子回臥室。但是轉身過去,嘴角仍忍不住的揚起。
其實跟馮晴晴在一起久了,他也知道馮晴晴的性子。高興的時候就把你捧到天上,不高興的時候可以稱得上是六親不認。
明明知道她突然說出那樣的話,只是一時興起,根本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可是他的內心還是止不住的高興。
就像即便大家把這個世界說的再險惡,他仍會不自覺得的相信,美好還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