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叫來了陳石頭把牢房門打開了,老人和年輕人一起進到了里邊。年輕人使勁給了那個一腳,說道︰「快醒醒。」
「大爺的,誰敢踹老子?」睡覺的人罵罵咧咧地站起來,仔細一看馬上跪了下來,說道︰「末將趙龍參見國相大人。」
老人點點頭,說道︰「起來吧。我有話對你說。」
趙龍站了起來,老人說道︰「听聞你有一個老母和一個已經到出閣年齡的妹妹,是嗎?」
「是的。」
「如果我把你老母接進我的府里供養,把你的妹妹嫁給我的犬子,你還有後顧之憂嗎?」
趙龍撓撓頭,說道︰「天上還能掉餡餅嗎?」
老人說︰「我說的是真的,如果你按我說的做,我就幫你照顧你的母親和妹妹。」
「好,好,好。國相大人請說。」
…………
「我說得可都明白了?等你死後我幫你照顧你的家人。」
囚徒愣了半天,說道︰「國相大人,難道沒有別的辦法了嗎?我不想死。」
老人耐心說道︰「你想想如果你不照我說的做,你還是得死,還要把我給牽扯進去。如果我也死了誰幫你照顧你的老母和妹妹?如果我活著,你家里的親人卻受不了苦,還有著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你覺得呢?」
「…………我大哥怎麼說?」
「你大哥那邊我已經說好了,明天是他先招供,然後等他們提審你。等挨過一輪打之後再說我交給你說的。我會看你的表現,做戲的功夫越足,你的家人越安全。」
「好吧。國相大人,您一定不能悔言。」
……
不一會兒,郭鶴康那里也傳來了響動。就這樣,老人搞定了四個人,連夜坐馬車離開了。董老劉看著遠去的馬車問道︰「石頭,和叔說實話,披斗篷的那個人是誰啊?」
「我哪兒認識他們啊。我開完門低著頭就跑出來了。叔,不該問的別問,知道的越少活得越長,您犯得著跟這二十兩銀子過不去嗎?」
董老劉也覺得說得話有理,但是被小輩這麼一說,臉上掛不住了,重重拍了一下陳石頭的腦袋說道︰「混蛋小子敢教訓我。下回睡覺別睡這麼死了啊。」
第二天,用刑繼續。劉朋飛在一輪酷刑之後終于支撐不住了,對審案的大人招了供。以他為突破口,他的兩個要好的兄弟也招了供。鄧勤明死不張嘴,又過了幾輪酷刑和官員的輪番審問之後,終于張嘴供認是于震華指示自己和劉朋飛他們一道襲擊的燕國使臣,兵符也是于震華偷著給的。
于是事情就此「清晰」了,于震華對此供認不諱。連同從宮里協助于震華得到兵符的小太監也一起被問了罪。于是齊王下令一干人等集體處斬,作為受害人的一方,齊國隨時向我們通報審問的進度,直至最後他們幾個被判極刑。
我心里明白這件事其實和國相多少要有點聯系,可是有這麼多人用生命把這件事給擔下來了,那麼這里邊也就找不到關于國相大人的蛛絲馬跡。行刑的當天,按照現在的鐘點來講也就是四五點鐘。清晨起來,臨淄府的府尹換好新衣服,身上還披上紅斗篷,今天特意穿紅s 的斗篷就是為了避邪。上堂之後拿過簽子往下一扔,命令差人帶死刑犯。
衙役拿著飛簽趕奔死囚牢,來到監獄之後衙役並不進去。而是在外邊把公文遞給牢里當差的人,等著他們把死刑犯送出來。來到監中之後,牢里的衙役分別把那幾個人叫來說道︰「都起來吧,給您道喜。」這意思也就是說您的官司完事了,今天就升天了。這個時候犯人睡得迷迷糊糊,要是來一句︰「同喜同喜。」獄卒上去就得一腳,「去你的,你喜我們不喜。」
抓起犯人之後,要做到腳不沾地,從監中帶到門口。從監獄的大門那里往外送,外邊的伸手去接。里邊的人說聲︰「交!」,外邊的人得說聲︰「收!」這才能撒手。如果說外邊的人沒說「收」里邊的人就撒手了,那麼這期間如果犯人出了什麼意外就是里面人得責任。只要外邊的人說了「收」之後,再有什麼事情都與獄卒無關了。
把人犯搭出來之後同樣是腳不沾地,一直把犯人架到大堂之上。這時就有人上去把他身上的刑具給摘下來,但是鎖在腳踝上的腳鐐是不摘的。只有等犯人死了之後,腳上的腳鐐才能去除,這有個名詞叫「松刑不卸鐐」。這時有專人把死刑犯的上身囚衣月兌下來,然後給犯人來一個五花大綁,所謂的「五花大綁」就是打了五個結,兩個胳膊肘一邊一個結、兩個肩膀一邊一個結、脖子後頭一個結。
犯人綁好之後府尹拿起朱砂筆,這支筆必須是新的,從來沒有用過的。往常是筆是用墨寫字,今天必須要用朱砂,而且朱砂需用茶水給調開。官員喊著犯人名字,叫一個劃一個勾,等犯人都叫完了,順勢把這支筆甩出去。筆往下一落,公差們都躲,因為落到身上那就會粘上晦氣。但是筆一落地,公差全上來搶,因為據說誰家要是有孩子上學,用這個筆開蒙,將來能中狀元。
勾完的那張單子拿起來一疊,疊出一個尖像寶劍一樣。從底下弄出一個竹竿來一杵,並且粘住了。沿著綁好的繩子從犯人的脖子往下穿一直穿到犯人的手里邊。弄好之後來人架起犯人往外就走。
衙門口有六扇門,左青龍右白虎。左邊兩扇是青龍門一天到晚開著,衙門里的人都從這個門里走。正道中兩扇門,只有來了上差或者本府大人出入,才從這扇門里走。最右邊的兩扇是白虎門,平時輕易不開,只有這天要監斬死刑犯了才開這兩扇門。
死囚犯被架出來之後,院里有一條桌案,桌案上按人頭數放著碗,碗里盛著白米飯,飯上插著筷子,旁邊擺著一壺酒和一塊肉,然後衙役把犯人按在這里讓他吃讓他喝。據說這是宋太祖趙匡胤定的規矩,他覺得人都死了,黃泉路上怎麼著也得做一個飽死鬼。最開始是擺一桌宴席,可是有幾個人心這麼寬能吃得下去啊,最後變成了八大碗、六大碗、四大碗、一碗燴菜,直至最後變成了這樣一種程式化的東西。
給死刑犯盛米飯的碗必須是破的,筷子在飯上邊插著這就好比是一個香爐。所以小孩子吃飯的時候不懂事把筷子插在碗上,家里的老人會不高興,因為只有死刑犯吃飯筷子才插在碗上呢。那陣如果到茶館飯店去吃飯喝茶,要是發現自己用的茶杯、碗邊端上來的時候是破的,你就是把桌子掀了老板也不能說什麼,還得和你賠不是。當然現在人們就無所謂了。
公差把米飯和肉往犯人嘴上一抹,代表犯人吃了。然後拿酒強行一灌,代表犯人喝了。拿酒壺也是有規矩的。酒壺的把兒必須是反手拿。因為這個時候死犯已經瘋了,他會抓住一切機會向四周的人展開報復。反手拿著酒壺有一個好處,如果犯人這個時候進行攻擊你可以拿著酒壺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