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衛生科的那些日子 嘛,果然我是個人渣。

作者 ︰ 本壘包

()2012年9月。這是我第一次構思這篇小說的r 子。

那個月什麼事也沒發生,動畫仍然更新新番,富堅的漫畫也沒更新。

直得提一下的大概就只有「阿阿,果然今年也沒人記得我的生r 。」

哈哈,很蠢呢,我生r 在16號。家人總是在25號幫我辦生r 派對,往好的方面想,起碼他們記得我生r 在幾月,不會像平常一樣把我和我哥搞混。

到這里先說吧,這是我要TJ掉這篇小說的狡辯文。

看到這里大部分的人都會直接按右上角的小紅紐了吧。

但我還是繼續打下去。

說實在的很蠢,我真的是個很蠢的人。

走路容易跌倒,站起來時又喜歡吐槽自己「你是想要天然呆的屬x ng嘛!!」

肢體典型的不協調呢。哈。

要說我唯一能拿出來給人看的,大概就只有六年都泡在圖書館的知識吧。

「認為自己有中二病的人通常都沒有中二病。」大概是看到這句話的關系,我才會想做一些與眾不同的是。

等等,剛剛那個和現在談的沒關系。

恩,我寫小說的契機和我的人一樣的白痴。

到現在能被大人當成妄想,因為長年沒有朋友而創造出其他東西的妄想。

我小學一年級時,有個很厲害的〞老大〞,叫他老大的原因已經忘了,他本人似乎也不介意,他總是和我分享許多東西,JP拉、JP拉和JP。

「我是要成為世界之王的男人。」這是他的口頭禪。

僅僅小學一年級的他為了自己的夢想,狠狠的把我拖進了一條奇怪的路。

但後來再也沒人見過他。

很奇怪的一件事,我腦中的印象很清楚,老大這個人是存在的,只會去公立圖書館的我小時後完全沒接觸過漫畫,但我卻知道內容。因為老大喜歡拿JP來圖書館找我一起看。

也有請他來家里過,媽媽也見過他請她吃過蛋糕。

但從升上2年級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也沒人記得他,因為這件事我還吃了三年的藥,恩,吃下去之後腦中的印象會變模糊,又或者說,很難思考。

看到這里很多人在想「這個白痴再說什麼」「又是一個喜歡妄想的人」「不會有這種事的」之類的吧。

老大說,為了籌備征服世界的資金所以他決定畫漫畫,有關原作必須交給我了,所以我必須努力的汲取知識。為了能夠成為他的夥伴。

應該說是幼稚呢還是愚蠢。

停藥時,基本上我也忘了他,忘了老大。忘了所有的漫畫,忘了我們之間的約定,雖然我還是持續的去圖書館。

再次想起來是國中一年級的事了,因為我又遇到他了。遇到老大。

但他卻完全不認識我一樣,生疏的招呼,淡漠的表情,果然如此的作風。

最後一個我不知道是什麼只是為了加點東西上去。

在看到他的時候我就想起來了,他是老大吧。為什麼我會忘記呢?

這麼想著。

用GAE來說的話有點像是LITTLEBTER里的西園美魚路線,不過我的影子一直都在,有點可惜。

總之,那個老大就像完全變了一樣,但是殺掉全世界所有人的夢想還是一樣((好像有點不對?

他不會畫畫、很少看JP、不太喜歡閱讀。

和我所知道的老大不一樣。

長相卻給我一種〞沒錯!是他,他就是那個人。〞的感覺。

所以在第一次的打招呼時我叫他〞老大〞。

他只是疑惑的向後看。

阿阿,會被當成怪人吧。雖然後面還是叫他老大了,恩,全班。

接下來才進入正題呢,看到這里的人應該很少吧,又或是,只有看著這句話的你。

應該是為了填補缺少的那塊,我開始努力創作,音樂啦,繪畫啦,散文啦,詩集啦,漫畫啦,小說啦。

有段時間被稱為「全能的二貨」。((貌似因為我第一個叫他老大所以我是排後面老那啥的。

小學的時候我因為老師把我**神藥的事情說出去的關系,我身邊都沒什麼朋友,大概只有三人,恩,六年里只有三人。

而且只要暑假一結束我就會被忘記。真是可悲。

也有可能是我不擅長和人說話?

吶種事怎樣都好。

我開始創作,身邊也有一些有相同夢想的人陪著。

我負責原作,老三負責資金,老四老五負責作畫,老六負責調查投稿的方法。

大家都很開心。

當我們的自信做出爐時,都很滿意。

但是現實是骨感的。漫畫寄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這才是現實,大家都放棄了,本來就只是一時的沖動才畫漫畫的。

只剩我一人獨自的寫著原作,到後面就直接寫小說了。

很蠢的創作契機。

很蠢的人。

很蠢的我。

但我仍然是有努力過了。該怎麼說。

這個暑假,大概是兩個禮拜前,我被狠狠的批了一頓。

書香世家是存在的,大家都知道吧。

從好幾代以前,我們家就以寫作維生。

對了對了。姜子牙的後代那件事情是真的。

被發現寫小說時我也沒怎樣,我絕對沒有因為對方「像你這種人永遠也無法創造出什麼好作品,只能依靠別人寫過的東西再次重復。」的話而喪失自信。

如果我是主角的話,我應該因為這句話奮發向上,拿到某個獎之後再次回歸家族。

但很可惜,打從一開始我就只能是配角。

爆漫王,恩,中國那是食夢者吧,里頭的主角也是最高,負責畫漫畫的。

有人或許會跳出來說秋人也是主角,那本漫畫是雙主角制才對。

去你的,人家明明就是在說最高追女生的過程。

不寫他們的姓氏純粹是我忘了。

總之呢。我只能是配角。因為一些小原因墮落,最後被主角拯救的配角。

現在我還沒遇到那個主角,就和大部分的人一樣。

原本我以為我寫的出來,我做得到。

現在我只覺得,阿阿,我真的是個沒用的敗類呢。

以上,看到這句話的,我不介意分一點運氣給你喔☆。

壘包只能是被踩的存在,更何況是可能會被踩兩次的本壘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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