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比《宋史》和它以前的歷代史,就可以發現,《宋史》中還有一個前代史所絕少提到的部分,那就是《志•兵》里面的《器甲之制》。
《器甲之制》講的是宋代軍備生產情況,而後人之所以將它單列出來,就是因為宋代在這上面有它自己獨特、不同于以往的舉措。www.ttzw.com
如果細細琢磨這個《器甲之制》的內容,並結合其它(如《宋會要》等)歷史資料,或許後人還可以說,宋代開創了帝國歷史上的另一個第一,即它建立了某種初步的國家軍工體系。
宋立國之後,曾于京師建立了專門的兵器生產作坊,「其工署則有南北作坊,有弓弩院,諸州皆有作院……」
「南北作坊」在神宗年間改稱「東西作坊」,地方上的「作院」後改為「都作院」,朝廷為此還設立了軍器監。
依宋人留下的各種史料,南北作坊高峰時期有七千九百多人,後雖有減少,也始終保持在五千人左右;弓弩院則超過了一千人。
這種大規模的兵器作坊,已經為歷代所不曾有。
但宋代在軍械制作上的最大特點並非僅在于其規模,更關鍵的,是這些「作坊」和「作院」的內部,還有著細致的分工。
南北作坊就分五十一「作」,如弩作、劍作、槍作、鞍作、甲作、皮作、木作、火藥作等等,每一「作」都生產不同的產品。
也就是宋代的軍械制作,基本上把軍中所需的、連兵器帶器械全包括了進來。
僅從人員的規模上來講,其實這些作坊已經不能算過去的「作坊」;而分工的細致,則使它們更類似于後世的工廠。或許後人都可以將每一「作」看成一個工廠的車間。
分工的細致必導致專業化,專業化則提高了生產的效率。
反映在產量上,《器甲之制》中就有記載,僅是太祖在位時期,「南北作坊歲(每年)造涂金脊鐵甲等凡三萬二千,弓弩院歲造角弝弓等(器械)凡千六百五十余萬,諸州歲造黃樺、黑漆弓弩等(器械)凡六百二十余萬。又南北作坊及諸州別造兵幕、甲袋、梭衫等什物,以備軍行之用。」
由此我們完全可以看出,宋代的兵需制造年產量非常可觀。
南渡之後,擁有江南半壁的朝廷仍沿襲了大部分北宋的做法,只是在人員、規模上有所縮減。最高峰的紹興十一年,東西作坊和萬全作坊有工匠四千五百余人。
宋代于軍需生產上所留下的資料足以表明,當時的朝廷有一套相對系統、完整的組織、生產制度。甚至並不算太夸張地說,它建立了當時的zh ngy ng和地方兩級軍工生產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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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陸秀夫在行朝後期,「外籌軍旅,內調工役」,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做的這個事。這種體制很可能也是屢戰屢敗的宋軍,在山之戰中還能繼續保持一定戰力的另一個原因。
因為歷史的記載是︰「(山)時官、民兵尚二十餘萬,多居于舟,資糧取辦于廣右諸郡、海外四州,復刷人匠,造舟楫,制器械,至十月始罷。」
這就說明,當時行朝的眾人大部分住在船上,糧食主要來自于廣東沿海和瓊州。同時選調征集工匠,造船制械,直到十月才結束。
(海南過去不僅有瓊州,它的南寧軍以前也稱儋州;萬安軍稱萬安州或萬安郡;吉陽軍則為崖州,故又稱海外四州。這也同樣是帝國後來改郡縣制後設立四個郡的原因。)
所以,應當可以推斷,宋軍在山之戰中保持了一定的戰力,是它自己仍有相當的制造能力。
宋軍在此之前也有不少戰斗,基本上只有消耗和損失,沒有任何繳獲上的補充。而沒有補充,是不太好解釋他們如何還能在山之戰中和張弘範的元軍j ng銳相抗那麼長時間的。
僅一場或一天的戰斗下來,說sh 出去了幾十萬枝箭,就不是什麼夸張。宋軍怎麼會有如此源源不斷的箭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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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東就是從他的好老師那里才了解宋代軍械生產體制的。當初他在瓊州綁了工匠來之後,真正的組織、調配者就是陸秀夫。
正是由于有陸秀夫對工匠的合理組織和調配,才使得行朝順利地在昌化開礦煉鐵、並將昌江發展成帝國的一個軍械生產中心。
嚴格來講,宋代的軍工生產就是「壟斷的官企」。而趙家老大在軍械生產上采取如此做法,也是與他加強對武人控制的目的所分不開的。
因為當他集中了天下的武器制造,且還將所生產出來的軍械「置五庫以貯之」,這其實就是在通過對軍備的控制來強化對武人武力的約束。
東同樣也評估了宋代的這個傳統做法,他認為,這里面既有合理的成分,也有不當之處。
合理的一面是有些軍械必須加以控制。我們都知道,有些武器,其x ng能和生產的手段,作為一種最高級別的國家機密,就是在後世,也少有讓外人所知道。
宋代在這上面最突出的例子就是軍中的利器神臂弩。這種已經失傳的弩,有宋一代,它的奧秘始終難以為敵所知,這主要歸功于宋人對它采取了極為嚴格的管制措施。
而不當之處在于,宋代軍備生產過大、且過濫。
因為宋代軍工作坊中所制造的東西,除了軍械,從旗幟、帳篷到馬鞍、馬鐙,幾乎全都包括,這就太過。而有些東西放給民間生產,不僅可以使朝廷、兵部集中力量于更重要、更關鍵的兵器,這種另類的「國退民進」,同時還可以刺激宋代「民營企業」的發展。
東和文天祥、劉師勇、茅湘、高桂等人說道︰「文相,諸位將軍,禁軍大規模擴軍在即,而以朝廷現有的軍械制作能力,將來是無法滿足軍中所需的。」
「上次軍議之後,朕曾又盤算過這件事,為了改變此種情形,朕認為,兵部和軍械裝備司應盡快擬訂一個條目,將軍中真正最緊需、最關鍵的軍備給列出來,朝廷以後將集中全力于它們的制作。至于其它輔助、不那麼十分重要的東西,全交給民間生產。」
文天祥略為沉思了一下,很快就回道︰「臣遵旨。」
宋瑞其實是知道過去朝廷規制真實目的的,像他這樣的聰明人要是不知道,那還真是奇了怪了。但他更清楚,在兵事得「專」的前提下,這個狡詐的陛下早已在軍中分權,蘇劉義的督軍司是其一,而軍械裝備司同樣也如此。它的主要職責,顯然就是掌控軍備。
這種做法與過去的區別是,以前是朝廷、或者也可以說是文官來掌控,後者則是軍中自己來掌控。
當然,宋瑞認為這是在分權,可在哪個後世的廢才心目中,這更應該稱之為合理的「分工」。因為人類社會的發展趨勢之一,就是社會上的分工越來越細化。
「分權」是符合宋代政治傳統的,況且軍械裝備司屬于他這個兵部尚書統管的名下。至少在宋瑞的眼里,軍備之權仍在朝廷和兵部,並非是落到了軍中。
而從復國的大業來講,眼下的有些事情也急需改變,以適應禁軍擴軍的需要,所以他不僅沒有提出異議,相反,他還建議陛下︰
「陛下,臣以為,如此一來,軍械裝備司可以劃分為兩塊,重要的軍械和一般x ng的裝備。」
帝國陛下頷首,他看著文天祥。
「文相,軍械裝備實為軍中要務,朕的另一個看法是,軍械裝備司應升格為軍械裝備部,就按您所說的,下轄軍械司和裝備司。」
文帥哥,兄弟我早就想建立真正的總裝備部,如今正好借此機會將它推出來。
好家伙,所有人都一怔。
部中有部,您就想讓別人不認為陛下這是擴大兵部的權力,這也不可能了。
陛下他真是言出必踐的。
茅湘手中已經有汗,可陛下卻轉向他接著說道︰「茅將軍,升格以後,未來的軍械司有一個事情務必要注重,那就是新軍械的研制,尤其是火器。在這上面,朝廷、尤其軍中,是有教訓的。」
他深深地看了看眾人。
「霹靂火球于仁宗先帝時,就在《武經總要》中有記載,可它卻始終沒有得到進一步的改進,否則,震天雷怕是早已出現。這固然是朝廷忽視了,可軍中是不是更不應該忽視?」
這個最原始的手榴彈,從北宋仁宗年間到宋末,兩百多年過去了,竟然一直沒有得到改進,實在是令兄弟我生氣。這要是在後世,早發展成威力可觀的武器了。
「而據朕所查,先帝理宗開慶年間,軍中即已發明突火槍,金人更有類似的、還要早的飛火槍。如果當時軍中能注意,並全力加以改進,早r 造出來霹靂炮,在其後與北元的交戰中,將士們還會吃別人的虧嗎?」
金蒙之戰在宋末五十多年前,而宋軍發明突火槍在1259年,雖遲,離宋蒙最後的決戰也還有十多年。真的全力以赴,就算沒有人來作弊,把它改進的更符合戰場所需、威力更大,怕也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吧?
宋瑞和所有人的臉上都出現了ch o紅。
「此臣(末將)等之過。」
「關于此類之事,朕今r 授權兵部,將來一要鼓勵所有人創造新的軍械,更不惜以兵部的名義,對此類之事在金錢、物資上予以扶持。二,有弄出軍中合意軍械者,還要論軍功,賞金錢。」
「你等務必要記住,朝中之臣在此事上可以不注意,而軍中,卻絕對不允許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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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節r 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