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進軍的戰鼓已經停止了。收軍的號聲卻在傳來。
這個號聲響起的時候,在前面戰斗的勇士們,還有些遲疑,現在,他們已經蹬上了城頭,守軍正在潰退。眼看城破就在瞬間,進了城,那麼多的大鹽商,他們再逃,也有很多好東西無法帶走,而揚州經過多年的發展,又豈止是那些家業,里面的女子,也都長得非常標致,一個大戶的丫鬟,就能讓他們流口水了。
死了那麼多兄弟,現在正是收獲的時候了,這個時候,怎麼可以就收兵了?
軍令如山。
他們遲疑著腳步,扭頭看去,就看到了後側那個讓人驚訝的場面。
守軍連一整天都沒有堅持了,只堅持了一個上午,即使如此,看到了張士德把身邊最後的預備隊都派上前線當督戰隊去了,常遇春終于得到了盼望已久的命令︰「出發!」
出發!
雖然奔波了兩整天,但是,他們已經養精蓄銳,經過了這一個上午的休整,此時士氣如虹。
跨上了戰馬,常遇春一馬當先,帶著這一千五百名騎兵,去創造一個新的奇跡。
此時,賊兵仍然有三萬多人,從人數上看,常遇春像是飛蛾撲火了。
不過,現在賊兵都在奮不顧身地攻城,他們的隊形,早就亂了,甚至有人為了先爬上雲梯而大打出手,城頭開闢了陣地,雲梯已經沒有什麼危險了,爬上去,就能先進城,先進城,就能先搶掠。
隊形一亂,無法有效地指揮軍隊,那就會變成一團散沙,再多的士兵,也沒有用。
常遇春選擇的目標也很明確,先把暴露出來的張士德的中軍干掉!
如果此時張士德要是再大膽一些,頭腦再機靈一些,那麼,他現在最正確的選擇,不是調來軍隊,將這支騎兵阻攔住,而是選擇自己也立刻向前沖鋒,蹬上揚州城,那麼,他就完全立于不敗之地了。
來的都是騎兵,而他的人都已經攻上揚州城了,這個時候,他應該上城頭才對。
可惜,在緊急之中,張士德做出了一個錯誤的選擇。
反正揚州城的守軍已經被擊潰了,他現在,需要調動部隊過來,將這支騎兵圍殲了,這樣,他再進入揚州城也不晚。
這支騎兵雖然來勢凶猛,但是,人並不多。
組織幾個千人隊,就能夠將這支騎兵困住。
在此之前,張士德曾經與韃子的騎兵交過手,他發現,騎兵並不像傳說中的那麼神,他靠著三千步兵,就已經將韃子的騎兵完全克制住,雖然沒有殺掉對方,但是,也沒讓對方佔到便宜,倉狂而走。
現在這支騎兵,能有韃子的騎兵厲害嗎?
張士德調兵遣將,先把攻城的後隊撤出來,將這支騎兵殺個遍地開花。
常遇春的部隊,沒有發出一個喊殺聲,就這樣在凝重之中沖了過來,看著對面的賊兵居然由攻城變成了野戰,亂哄哄的,他的臉上,出現了一絲笑意。
他們在繼續沖鋒著。
「弓箭準備。」常遇春的聲音,響徹全軍,一切都和訓練時的情況一樣。
前面,是黑壓壓的人群,那些人匆匆地跑過來,還沒有來得及擺方陣。
「射。」隨著常遇春的命令,漫天的箭雨,就從騎兵群中飛了過去。
在行軍的過程中,拋射弓箭,而且,從密度上看,是所有的人都拋射了弓箭!
僅僅這一下,就已經把張士德驚出了一身冷汗。
弓箭手難培養,張士德是非常清楚的,他的四萬人的軍隊里,也湊不出一個弓箭手的百人隊,所以,這次攻城他也沒有用大量的箭矢來射殺城頭的守軍,只是用人來往城頭填。
來的騎兵,居然全部都是弓箭兵?
張士德還沒有猜出這些騎兵的來歷,己方的人,就已經倒下了一大片。
漫天的箭雨過來,射到哪里,哪里就會變成荒草地一樣,被覆蓋的區域,能活下來就是個奇跡。
而接著,一輪又一輪的箭雨,不停地射了過來。
隨著唰唰的讓人恐懼的聲音,張士德的人在被大批地射殺。
一百多步的距離,他們居然在奔波的馬上,射出了十幾輪的箭雨,這一點,恐怕就是韃子騎兵都做不到。
攻城的後隊緊急變成了前隊,準備與這隊騎兵相抵抗,結果,被大批的射殺。
張士德還來不及反應,而且,由于來回折騰,下面的士兵的建制已經亂了,他的傳令兵無法把他的命令傳遞過去。
于是,他只能下令吹號,收兵,全力對付這支騎兵。
而已經蹬上城頭的人,從城頭上下來,卻看到己方正在被屠殺,頓時,他們心中就開始嘀咕。
難道,是朝廷的百萬大軍殺來了?
「前排換長槍。」看著前鋒與敵已經不到十步,常遇春終于下達了這個命令。
隨著這個清晰的聲音,在顛簸的馬背上,將弓箭放到身後,接著,將長槍拿到手里,這一切,簡直可以用完美來形容。
下面的那些步兵,在他們眼里,就是訓練的草人而已。
常遇春手握銀槍,沖在了最前面。
「撲哧!」一個聲音傳來,他的長槍,已經將下面的人扎了個對穿,而且,由于慣性,連著第二個人,也戳死了。
「呔!」常遇春大叫一聲,兩臂用力,居然將這被挑死的兩人,全部挑了起來,然後,甩到了一邊。
頓時,他的前面,就自動閃開了一條路。
沒有人敢擋他的道。
後面的騎兵還在拋射弓箭,給對方造成傷亡,前排已經是一片血雨腥風,而常遇春,就是攪起這片血雨的源頭。
整個騎兵部隊,像是一柄匕首,插到哪里,就給哪里帶來了死亡。
全部沖進了亂軍之中,後排也換上了長槍,他們保持著剛才的隊形,緊跟著前面的騎兵,在敵軍的陣營里所向披靡。
張士德心驚。
他已經看了出來,哪怕就是他把自己的四萬人全部整齊地擺出來,也不夠對方砍殺的,一百只羊,也咬不死一只狼。
常遇春從來沒有像今日這樣淋灕盡致過,這麼長時間的訓練,這麼漫長的等待,就是為了這一天。
縱橫敵軍之中,如入無人之地,來回砍殺,聞著空氣中的血腥味,這就是大丈夫建功立業之時!
雖然看起來他的砍殺漫無目的,實際上,他卻是像梳子一樣,將對方的陣地砍得支離破碎,哪里的建制完整,他就向哪里沖殺。
同時,他也在向著目標,也就是主帥的位置慢慢地靠攏。
突然,常遇春眼神捕捉到一個身影。
一員猛將,正騎在顛簸的馬背上,向他迎面而來。
「來者何人?居然幫助韃子,砍殺我等義軍,現在,我就要了你的狗命!」馬上的人揮舞著一支長柄大刀,一邊喊著,一邊沖殺過來。
在他的後面,跟著十幾個騎兵,也在奮不顧身地靠攏。
幫助韃子?常遇春睜大了自己的眼楮,居然敢誣陷自己,那就只有一個結局︰死!
史文炳舉著大刀,帶著自己的親軍,剛剛從城頭的戰斗上下來,對于這路沖到自己的陣營中的騎兵部隊,異常憤慨。
因為氣憤,他的大刀更加像是有了生命一樣,發出嗚嗚的風聲。
四十斤的大刀,被史文炳一只手拎著,隨後,兩手橫著拿起,接著,高高舉起,準備向著那員大將,來一招泰山壓頂。
在冷兵器時代,武器並不輕。
在後世的人考證起來,說什麼那些多重的武器都是以訛傳訛,如果這麼重,那人根本就無法長時間使用,還沒有打完一場仗,就累趴下了。
而且,還說真的使用起來,十斤的大刀和四十斤的大刀,完全沒什麼區別。
當然,事實上是,這樣的說法才是真正的無知。
武器越重,揮舞起來之後的力道就越大,專有名詞,就叫做動量,質量和速度的乘積。質量大的,在打斗的時候,當然是佔便宜的。
這一柄大刀揮舞下去,史文炳非常有信心,可以將這個勇猛的武將,從頭劈到腳,捎帶著連馬也劈成兩半。
舉不動?
史文炳在起事之前,跟隨著張九四,一直都是在干運鹽捎帶販私鹽的營生的。
將百姓偷偷燒制的私鹽,挑回來,有的時候,一夜能夠挑著一百斤的鹽擔走幾十里的路,連口大氣都不喘,後世的人以自己的身體狀態來揣度這個時代的人的體力,相差太大。
現在,史文炳揮舞著自己的大刀,迎面劈來,先把這個領頭的干掉,就能夠大大地鼓舞己方的士氣。
「噹!」接著,一個劇烈的撞擊聲傳來,他的大刀,在對方的長槍柄上,硬生生地止住了。
常遇春將長槍橫舉過頭頂,居然將史文炳的大刀壓住,而自己的長槍柄,沒有被砍斷。這一個回合下來,史文炳大吃一驚,他只感覺到虎口發麻,沒有想到,自己四十斤的大刀下來,連對方的長槍桿都砍不斷,他的大刀,哪怕就是塊石頭,也能剁開個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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