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方洪波的口中,劉長松還了解到一個情況︰周銀鎖向他借過錢,方洪波自己原來有一點私房錢,都被周銀鎖借去了,依他看,周銀鎖可能找其他人借過錢。(
借的錢能填滿賭場上挖出來的坑嗎?
周銀鎖會不會向供銷社的賬上「借錢」呢?賬上的錢可以臨時挪一下,但必須馬上補上,周銀鎖拿什麼錢來補賬上的錢呢?
現在,三個人就想弄清楚周銀鎖離開方洪波家以後去了哪里。
這只能問周銀鎖了。
三個人和周銀鎖進行了正面的接觸︰
「六月三十號晚上,你到哪里去了?」
「我到方洪波家喝酒去了。」
「喝完酒之後呢?」
「喝完酒之後?」
「對,喝完酒之後,你們做什麼了?」
「我們玩了一會麻將。」
「玩到什麼時候?」
「十二點鐘多。」
周銀鎖貪污了三四十分鐘。
按照這個時間計算,周銀鎖和「6。30凶殺案」毫無關系,謝家莊派人到供銷社來喊周銀鎖的時間是十二點二十分左右,案發時間應該在十二點鐘左右。
「你回到供銷社是什麼時候?」
「十二點半左右。」
「你沒有跟我們說實話。」
「我說的全是實話。」
「我們已經調查過了,你離開方洪波家的時間是十一點半,你為什麼要把時間往後挪三四十分鐘呢?」
「我記的是大概時間——可能是我記錯了。」
「你們在方洪波家打麻將,從來都是在十二點鐘之前結束,從方洪波家到供銷社,最多只需要十分鐘,你用了至少五十分鐘,另外四十分鐘,你到哪里去了?」
「我哪里都沒有去,離開方洪波家,我就回供銷社了,可能是我記錯了,我回到供銷社的時間是十二點之前,具體是什麼時間,我怎麼會知道,我手上又沒有手表。」
「你沒有手表,但羅老爹的屋子里面有鐘,謝家莊來喊你的人是十二點二十到供銷社的,你當時根本就不在供銷社。從十一點半到十二點二十這段時間里面,你到底干什麼去了,你必須一五一十地說出來。」
三個人好不容易才理出這麼一根線頭來。
「現在,你必須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
「沉默是沒有用的。」
在談話記錄里面,只有對話,沒有其它。從談話內容中,我們多少能看出一點其它東西來。
「你怎麼不說話啦!」
「我可以跟你們講,但你們得答應我不跟任何人說。」
「只要不影響我們辦案子,我可以答應你。」
「說吧!千萬不要跟我們耍什麼心眼。」
「離開方洪波家以後,我去了童美艷家。」
「童美艷是什麼人?」
「她是我們供銷社門市部的營業員。」
「童美艷結過婚了嗎?」
「結過婚了。」
「你去和她廝混了?」
「是的。」
「她男人在什麼地方工作?」
「他男人在部隊。」
「在部隊?」
「對。」
「你這是在犯罪,你犯的可是破壞軍婚罪。」
「我也不想這樣,童美艷的男人有一年多沒有回來了,又一次,她請我到她家吃飯,我喝了一點酒,就稀里糊涂地跟她上床了。該說的,不該說的,我都說了,你們千萬不要跟任何人提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