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我不想吃飯。
夢溪,幫我寫篇知識產權法的論文好不好。
夢溪,你陪我去逛街吧。
夢溪,你什麼時候跟我回家。
夢溪,筆談是你妹妹麼?
夢溪,夢溪……
「夢溪,進來有事商量。」一個同事自辦公室內探出頭來喚人。
江南的回憶被打斷,抿緊唇角抬頭︰「不打擾你了,去忙吧。」他不說還好,一說反倒不知道要怎麼稱呼他了。
九點十分準時開庭。
江南看了一眼審判席,紀夢溪就坐在審判長的位置上,也正偏首看她。她轉過頭看向薄南風,今天他很低調,從進來就興致不高的樣子,要麼低著頭不看人,即便抬頭,也是面無表情。嘴角淡淡的抿緊,不像是緊張,更像涼薄。就連視線也是冷的,不知怎麼,江南看著薄南風的時候,就覺得他的目光有藐視全場的錯覺。
法官宣讀完審判員,公訴人和辯護人的名單後,沒有人提出回避請求,庭審照常進行。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主張以薄南風殺人數罪並罰。
江南自然是主張無罪辯護。
控訴方出俱證明薄南風施實殺人的一系列證據,鑒定材料和當日兩人進到酒店房間的監控錄像。另有案發當晚兩個男子將薄南風送到酒店離開後,王叢出來找酒店人員說空調設施故障的監控畫面,證明被害人的死與另兩名男子無關,案發當晚的確就薄南風和王叢在酒店房間。
江南不質證。
控訴方接著讓法庭傳喚證人到庭,分別是酒吧侍者,酒店員工以及當日送薄南風回去的男子。
酒吧侍者稱案發前一晚薄南風的確跟被害人王叢在一起喝酒,而且喝多了沒法開車,是酒吧叫的司機並派人協助王叢將人送回酒店。
江南質證,詢問證人︰「為什麼你們酒吧要派人將薄南風送回去呢?平時就有送醉酒客人回去的規定?」
這怎麼可能,各大酒吧都沒有這項務服的。
證人如實答︰「當天薄先生喝得不少,是跟薄先生在一起的那位女士請求我們將薄先生送到車上。考慮到薄先生是我們那里比較有身份的常客,經理怕出現意外直接讓人送到酒店。」
江南又問︰「既然有人送就已經是優待了,為什麼還要兩個人一起送呢。據我調查得知,薄南風離開的那個時間段剛好是你們酒吧最忙碌的時刻,會有那麼多的閑置的人手?」
「這當然不是,我們酒吧那個時間段的確忙得要命。只是薄先生喝得太多,醉得實在厲害,完全睡過去了,那位女士幫不上什麼幫,而一個人支撐不住薄先生,經理就叫了兩個人一起去。」
江南面向審判席。
「我問完了。」
接著是酒店案發當晚的前台員工,證明當晚薄南風的確是和王叢進了酒店房間並共度一夜。而且兩個酒吧侍者離開之後,王叢也確實出來說過房間內的空調設施出了問題,他們當即叫了維修工,只是一點兒小故障。
江南質證。
直視那人問︰「王叢和酒醉的薄南風進到你們酒店的時候,有沒有問過你們薄南風下榻的房間號?」
酒店員工直言︰「沒有。」
「那好。」江南繼而問︰「薄南風是據案發前一周在你們酒店里訂的房間吧?他以往去住的時候可曾帶過女人或者其他的人?」
酒店員工搖頭︰「沒有,都是薄先生自己。」
控訴方陸續傳喚第三,第四個證人,案發當日送薄南風回酒店的兩個酒吧侍者。侍者稱當晚兩人將酒醉的薄南風送回酒店房間後里面沒有人,只有王叢一個人,他們將人一送到接著就離開了。
江南質證。
詢問證人道︰「案發當晚你們把薄南風送回酒店時,他醉到什麼程度?是微醉?步伐沉緩?神智不清?還是不醒人世?」
連續問了兩個證人,回答皆一致,當晚的薄南風是醉到不醒人世了,兩人是將人抬回去的。
控訴方證人證據出示完全之後。辯護方直接傳喚證人,分別是王叢的同學,薄南風的朋友,以及薄南風拒絕王叢追求時的目擊者。
江南稱,在案發之前,薄南風已經有半個月的時間沒見到王叢了,酒店房間是案發前一星期才訂下的,一切證據顯示,薄南風並不喜歡被害人王叢,甚至可以說討厭。既然這樣又怎麼可能想帶王叢回酒店並告訴她他的下榻場所。而薄南風的朋友也沒有說,但王叢卻準確無誤的找到酒店房間,也實在太蹊蹺了吧?而且王叢的同學也說了,王叢既沒有一個人去酒吧的習慣,更沒去過案發當晚的那家酒吧,卻剛好跟她的當事人踫上了,不是太過巧合?薄南風的朋友做證說,薄南風三杯倒沒有例外,而案發那晚卻喝了五杯,而且還是高倍酒,不可能不醉死。按照以往的經驗推算,一個通宵不會醒。就連之前的酒吧侍者也說,將薄南風送回酒店的時候,薄南風沒有一點兒轉醒的痕跡,和從酒吧送回來時一樣不醒人世。
既然如此,薄南風更不可能會自己月兌下衣服鞋子,按照控訴方的推斷,當晚只有薄南風和王叢在場,衣服就該是王叢幫忙月兌掉的。但在薄南風的衣服和鞋子上並未發現王叢的指紋。
幾番證人證言出示之後,控訴方條條質證。
不管薄南風喜不喜歡被害人王叢,也不論薄南風之前生活是否檢點,但薄南風當晚確實酒醉,屬神智不清狀態,做出殺人的事極有可能,完全不能以平時表現論斷。就算薄南風一口咬定不曾對王叢說過下榻酒店,而王叢把人送回去了,也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同理,他不能撐控自己的思緒清楚知道自己做過什麼事,說過什麼話更不可能如數記住。
江南也知道這些都是巧舌如簧的狡辯,在審判中當做證據根本不堪一擊。可是她的氣場不弱,一臉一眼的堅定不移,就算到頭來還是敗訴,跟不爭的事實卻是兩碼事。
自由辯論那一輪很是激烈,在公訴方和法官看來,這回江南是有些過份的固執了。明眼人都能看出,再爭下去也沒什麼意義。
但紀夢溪還是想看看,看看這個女人用五年的時間長成什麼模樣,一米六五的身高又偏瘦,如何也跟高大聯系不到一起,但紀夢溪還是覺得她那樣像堅忍不拔,似一根彈性十足的勁竹,韌性有力。
江南這些年一張嘴巴已經練得很利,再不是那個說句甜言蜜語都被人說成口齒笨拙的時候,口蜜月復劍也是可以的。這回卻突感無力,只覺從自己嘴里吐出的話無力蒼白,恨起自己沒有用。
爭辯的言語沒有停下,側首望向薄南風。
今天的薄南風很安靜,沒有語言也沒有表情,這會兒定定的看著她,眼波似還閃爍了一下,難得有絲光彩,卻很快湮滅,像流星劃閃而過的夜空,寂寥得不忍看。
江南移開眸子,薄南風按規定不能發言,卻淡淡道︰「行了,別為我辯護了。」
江南看了他一眼,那麼固執,獨自辯護不受當事人左右是一個律師的權利。江南現在正在合法合理的運用自己的權利,她沒打算放棄,他摻什麼言。
薄南風冷冷的一嗓,聲音放大,帶著些怒火。
「我他媽的讓你停下,不要再為我白費口舌。」
他那聲的確有些大,江南嚇了一跳,聲音短裂,不可思議的看他。
薄南風俊眉蹙起,薄唇微微抿著,重復剛剛的話︰「我說不用你再為我辯護了。」
刑廳內靜寂兩秒,即而燥動。
紀夢溪輕咳,明示大家保持安靜。
江南盯緊薄南風的眼楮,目不轉楮,不知他哪里來的消沉和不信任。不是不信任她,她覺得薄南風那樣的神情就像苦難時被人遺棄,所以他不再相信任何人。胸口悶得厲害,鼻子也隱隱的酸。江南感覺要瘋了,一出口卻又異常冷靜。
「你住口!辯護是我的權利,我來這里就是為了干這事的。」
她神色淡然,接著前面的話繼而道。
自由辯論環節結束,由薄南風做最後陳述。
江南頹在座位上,對他已然不抱什麼希望。眼見他就是放棄了,依他那個性子只怕半句軟話都不會說。她當律師這麼久,還不曾見過哪個當事人敢在法庭上公然吼她,讓她停止辯護的。
就知道他了不得,沒想到這麼無法無天。
薄南風神色很和緩,沒打算放棄說話的機會。轉首看向江南,目光有些柔軟。話是對著全場說的,更像是對著江南一個人說的。
「我沒做過的事,就算死也不會承認,誰也別想把這盆髒水潑到我的頭上。我不相信法律,不相信它能給我公證的評判,再說好听的話我都嫌自己矯情。」他笑了下,如沐春風,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肅寧的審判庭上一片生輝,听他閑閑道︰「你今天這麼穿好看。我說得沒唱的好听,你很生氣吧?我也想听你的話,可是,你看,法律不讓我活,我總不能做個虛偽的人。我說我會做飯,會做很多事,是想說嫁給我的女人一定會很幸福。而我卻要死在這上頭了,窩囊得沒話說。我跟你說的事,你真不再想想了麼?第一次在酒吧見到你,覺得你真漂亮。」
薄南風在法庭上做這樣的陳述,有始以來沒有過的事。他就那麼閑閑的說些不相干的話,用沉緩磁性的嗓音說,听起來一點兒也不輕浮。相反的,江南的心里卻很難過,只覺得悲哀。她在這個行業的隱晦和忌憚面前向現實妥協。像付律師說的,收集當前證據,不再深入一分,點到為止,做好一個律師的‘本份’,卻要眼睜睜的看著一個年輕的小伙子失掉性命。
合議庭評審案件宣布休庭。
江南坐在椅子上發呆,一直僵坐到重新開庭院宣判結果。薄南風殺人罪成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條和第+條,數罪並罰,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