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兩天從回校園失憶?失憶就算了,還踫到坑爹校草。最可氣的還是被“激將法”激得簽下什麼狗屁打賭契約,限我一個月內找到男朋友?我去哪找出一個男朋友給你看啊?還要當眾kiss和在全校學生面前公布我們的關系?不然就要做奴隸三個月。不過還好,我有個備胎,備胎還是個全校最壞的“壞學生”怎麼親的下口?還是找個自己喜歡的吧,自己喜歡的要表白啊,屌絲女怎麼追男神。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