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暴力商人 第十一章、朋友

作者 ︰ 平山散人

「我是西江部落。」葉飛雨略微一想,既然對方誤認自己的身份,干脆好給自己安個身份好了,以後拿物資和他們交換礦石、獸皮什麼的,就能說是從部落那邊帶過來的。

這些缺乏交通工具的土著,一輩子也不會離開自己生活的部落多遠,廣袤的美洲大陸,生活著多少人根本不知道的。

葉飛雨很自然的把地球位面的情況往這個一級文明位面頭上套去。

激活了時空儀之後,有融合、吞噬位面的選項,要求很困難,不但要完成一個很困難的條件,而且需要得到這個位面的世界之心。

其中吞噬和融合位面的選項,有一段很玄乎的介紹︰

位面,有著必然和偶然的聯系,時間維度不同,空間維度不同,偶然出現的錯誤,都會造成各個位面的發展方向產生分叉。

可能,你會到達與主位面相似的古代的位面,也可能到達未來的位面,或者是一個看起來截然不同的世界,但不用擔心,位面的本質都是一樣,只要你完成以下三個條件之一,並得到世界之心,就能將其他位面的某個世界和主位面融合,快速提升主位面等級。

很顯然,這個副位面,應該和地球主位面極為相似,尤其時空維度相近,很可能是地球以前的映像。

當然,葉飛雨的出現,絕對會成為位面發展方向發生分叉的原因。

卡塔克的雄鷹戰士有些奇怪,他們從來沒有听過這個部落的名字。

不過,印第安人有遷徙的習慣,從其他地方來到這里的新部落也見過不少,因此馬上就說道︰「西江部落的勇士,我們需要盡快離開這里,他們是黑岩部落的人,擁有近兩百多成年戰士,要是見到追殺我們的人沒有回去,肯定派更多的戰士追殺我們。」

說話的這個卡塔克印第安人戰士頭上插著兩根鷹毛,代表他曾經殺過兩頭凶猛的美洲虎、美洲獅,或者是其他部落同樣有著鷹毛的精銳戰士,在部落的地位極高,尤其現在卡塔克部落長老和勇士基本戰死,剩下的人都以此人為主。

美洲虎又叫美洲豹,其實它既不是虎也不是豹,而是生活在美洲的一種食肉動物,身上的花紋比較像豹,整個身體的形狀又更接近于虎,體型大小介于虎和豹之間,是美洲大陸上最大的貓科動物。

不過,能稱為豹或者虎,就知道這東西的凶殘,能殺死他們的雄鷹戰士實力可想而知,可見這兩個印第安人的勇猛。

但個人武力,在整個部落的力量面前,是沒有任何優勢的,他們也只能勸葉飛雨盡快離開這里。

葉飛雨自然不會拒絕對方的好意,在兩個印第安人的帶領下,三人游過了五十多米寬的小河,到了另外一邊。

葉飛雨是水性不是很好,不過在印第安人幫助下,還是安全到了河對面。

到了河對面,葉飛雨想直接上岸,兩個印第安人阻止了他,告訴葉飛雨現在淺水河畔走一段路,不然黑岩部落的人,肯定會到這邊察看痕跡,從而發現他們離開的方向。

美洲大陸,馴化的動物很少,本土的家養動物,只有南美安第斯山地區的美洲羊駝、豚鼠,中美洲的家鴨和火雞,不過,犬只是其中之一,要是在岸上走,黑岩部落馴養的十幾頭凶狠無比的獵犬,能很快的找到他們的下落。

經過交談,葉飛雨知道兩個印第安人的名字。

擁有兩根鷹毛的叫布盧斯曼,卡塔克土話的譯音,意思是「兩頭成年野牛」。

這是布盧斯曼第三個名字,有一次參加部落狩獵行動,單獨一人獵殺了兩頭成年美洲野牛得來的,整個部落中極其響亮的名字。

另外那個只有一根鷹毛的,其實也不差,叫阿伊曼,意思是「野狼」,第一次參加狩獵戰斗時候殺死一頭體型巨大的野狼所得。

印第安人除了小時候的乳名,第一個正式的名字,基本都是這樣來的,在戰爭或者捕獵中獲得。要是第一場狩獵,和敵人部落戰斗的時候表現懦弱,得到的名字甚至可以讓他們一輩子抬不起頭,除非日後有極大的戰績,不然一輩子都不能洗去屈辱。

葉飛雨想不到的是,這兩個壯實如同一頭野牛的家伙,單手就能擰起他,居然比他都要小,布盧斯曼今年才十九歲,阿伊曼更是只有十六歲,本來葉飛雨看他樣子,皮膚黝黑粗糙的,估計他起碼二十五六歲的。

一邊走,葉飛雨一邊旁敲側擊的打探這里的情況。就算是一個還沒有正式進入社會染缸的大學生,生活在爾虞我詐的年代,葉飛雨的小心思,也不是單純,甚至說得上未開化的卡塔克印第安人戰士能相比的,很快就給葉飛雨掏光了老底。

可惜,葉飛雨想詢問這里的具體地形,看能否根據什麼特別的山川河流判斷現在在美洲什麼地方,但兩個卡塔克印第安人戰士,這輩子都沒有走出過這條本地人稱為紅水河附近百里之外,說的一些小山丘小湖泊的,根本無法讓葉飛雨判斷現在的位置。

大概在水里走了兩三里,葉飛雨累得夠嗆的,看布盧斯曼和阿伊曼還打算繼續前行,葉飛雨忍不住提出了暫休的建議。

布盧斯曼和阿伊曼遲疑了一下,不過還是听從葉飛雨的建議,離開了已經顯得有些混濁,膝蓋深的河水,帶葉飛雨到岸邊的樹林中休息。

這里是典型的沼澤雨林地帶,河邊一棵棵泡在水里的不知名樹木,布盧斯曼等葉飛雨找了個干燥的地方坐下,讓阿伊曼陪著葉飛雨,隨後提著從食人族戰士手中得到的短刀和木矛走開了,不多時,手中提著一只黑溜溜的小獸回來。

葉飛雨微微一驚,老爸很喜歡看動物世界和國家地理雜志這些節目,葉飛雨也看了不少,已經認出了這只小動物,是華夏二級保護動物水獺。

水獺主要生活于河流和湖泊一帶,尤其喜歡生活在兩岸樹木繁茂的溪河,巢穴選在堤岸的岩縫中或樹根下,是貴重的毛皮資源動物,皮毛不但外觀美麗,而且特別厚,絨毛厚密而柔軟,幾乎不會被水浸濕,保溫抗凍作用極好,獺肝、獺骨還具有藥用價值,可說全身是寶。

不過,在這里,水獺、野牛、羚羊等等,都是印第安人的食物來源,動物的皮毛則是他們最主要的保暖之物,和地球那些追求華美和炫耀的人截然不同。

布盧斯曼和阿伊曼和食人族的人大戰了兩場,又逃竄了許久,身上流了不少血,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布盧斯曼很熟練的給水獺開膛破肚,水獺皮清洗好的晾在樹杈上,阿伊曼則是尋來干燥的苔蘚草絨等,開始了最原始的鑽木取火。

根據葉飛雨的了解,地球位面那些歐洲殖民者,到美洲,最先掠奪的就是這些動物的皮毛物資,接下來才是各種礦產,自己正愁不知道尋覓什麼物資跟時空儀交易換取源晶,不知道水獺的皮毛行不行?

看到布盧斯曼已經順利的清洗干淨水獺肉,將具有藥用價值的珍貴獺肝等內髒直接丟入河中,阿伊曼還在努力轉動著木棒,葉飛雨拿出了一個防風打火機, 嚓一聲打著了,藍色火苗馬上就將阿伊曼收集的干燥苔蘚和草絨點燃起來。

布盧斯曼和阿伊曼睜大眼楮看著葉飛雨手中冒出藍色火苗的防火打火機,忍不住驚訝的問道︰「葉兄弟,這是什麼東西?怎麼能那麼快生起火堆。」

他甚至還忍不住伸手去模那團看起來有些古怪的藍色火焰。

葉飛雨被他嚇了一驚,連忙松開手指,熄了打火機,解釋說道︰「這是我們部落發明出來的小東西,可以快速生火,只要按下這里就能出現火苗。」

他把打火機遞給布盧斯曼,指點他怎麼使用打火機,這傻瓜式的簡單操作,布盧斯曼自然一學就會。

看到自己輕易就升起了另外一堆火,布盧斯曼不禁驚呼起來。

在這里,氣候濕潤,降水量極多,空氣潮濕,生火絕不是容易的事情,每個印第安部落,都會有專門的人看管火堆,以便需要用火的時候引火,一旦火堆熄滅,就要耗費不少時間重新點燃,要是有了這個叫打火機東西,以後生火烤肉等就方便得多了。

葉飛雨趁機說道︰「布盧斯曼兄弟,我看你剛剛捕捉的水獺皮毛不錯,要不我拿這個打火機和你交換?」

布盧斯曼愣了一下,隨後臉上閃過一絲不舍之色,忍痛把打火機遞還葉飛雨,搖頭說道︰「不,我不能和你交換。」

「不會吧?難道他們知道這水獺皮十分值錢?」

葉飛雨不禁有些意外,正琢磨著該怎麼說話,想不到布盧斯曼直接把水獺皮遞了過來。

「葉兄弟是我們卡塔克的朋友,我們怎麼能佔朋友的便宜!這水獺皮不值錢,好多張皮子才能縫制一件衣服,甚至無法從白皮豬手中換到一個硬面包,葉兄弟要的話直接拿去好了。」

布盧斯曼很憨直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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